壹、申請步驟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並遵守《廣州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和《廣州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準備好相應的基礎材料和積分後,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註冊,登錄“廣州市積分入戶網上申請系統”(網址:)填寫申請材料,上傳資料和圖片,在系統中確認提交。預審通過後,下載打印《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將相關材料提交至所居住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
備註:
1.《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中“我承諾”壹欄的相關內容應在受理窗口親自填寫並簽字確認。
2.上傳原始掃描件或圖片,格式為jpg、gif、png,大小在2.5MB以下。
3.需要提供材料復印件,統壹使用A4紙。
4.已網上提交申請成功的,有網上補充變更信息要求的,按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並於10月30日112: 00前網上重新提交申請,在受理期限內提交補充變更的紙質申請材料。
5.如果網上申請出現以下問題:系統無法訪問、填寫過程中出現頁面錯誤、系統無法正確存儲申請人填寫的信息、或者系統計算出的自我評分與所填信息的理論評分不壹致,可以將故障排除郵箱(gzjfzrh _ 01 @ 126.com)告知系統,工作人員將根據規定進行核實、更正,並回復郵件。
二。申請所需材料
1.廣州積分入戶申請表:
本表在積分入戶申報系統中信息填寫並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表格所填內容必須真實準確,申請人應在“我承諾”處簽字。
2.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1)戶口本(首頁及相關人員信息頁復印件);
(2)身份證(雙面復印在A4紙同壹面);
(3)屬集體戶,不能拿出原件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第壹頁及相應戶口本復印件,或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學歷證書和驗證證書(驗原件,復印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可登錄教育部指定的唯壹教育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網上核驗,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註:①備案表網上核驗有效期為30天,建議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材料前進行網上核驗,以便審核部門網上核驗;(2)報考本科的,需同時提供專科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③電子註冊備案表上的照片必須是申請人本人);也可以提供全國大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認證報告》。
(2)學歷為本省中專學歷的,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明。
(3)學歷為境外的,提供中國教育部頒發的境外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4)學位為本省技工學校畢業證的,提供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打印的查詢頁面;如果查不出來,請到畢業學校開具證明(必須加蓋學校公章並列出聯系人及電話),然後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網上查詢頁面或學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認定手續。
(5)學歷為本省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本省以外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出具證明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出具的驗證證明(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系人及電話)。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書(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系人和電話)。
4.合法穩定的住所信息:
(1)政府或用人單位提供住房的,應出具住房分配和租賃證明(含單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2)直系親屬自有房屋供其居住的,提供房產證(驗原件、復印件)和入住證明原件。
(3)申請人投宿親友的,提供以下材料之壹:①房主房產證和允許投宿的書面證明;(2)本市實際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三)物業服務企業出具的證明。
5.廣東省居住證(驗原件,領復印件)。
6.有效勞動合同(簽訂期限壹年以上,驗原件,領復印件)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家,驗原件,領復印件)。
7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復印件),屬於下列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執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須提供評價表(或考核確認表、全國統壹考試報名認證審批表)復印件,用於人事檔案保存(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
(2)持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市職稱“證書查詢”頻道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有省外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須提供:①人事檔案保存評價表(或考核確認表、全國統考報名認證審批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發證機構出具的證書驗證證明,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資質名稱、等級、證書編號、發證機構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4)目前從事與提交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應的職業類型工作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8 .職業技能資格證書(驗原件、復印件),屬於下列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有廣東省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者(含省內其他市),提供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2)持有廣州市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廣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行業、省外頒發的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者,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在線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4)目前從事與提交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應的工種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9 .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還需提供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原件、復印件)。
10.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新R&D事業單位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證明:
(1)用人單位出具的專業技術工作證明;
(2)高新技術企業或新R&D機構證書復印件。
11.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申請人到現居住地街道(鎮)衛生計生機構領取或從廣州市衛生計生委官網下載《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審核表》,並到現居住地街道(鎮)衛生計生機構審核證明,出具《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
12.隨行配偶及子女材料:
(1)隨行配偶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身份證、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隨行子女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驗原件、復印件);戶口本不能顯示子女關系的,需提供隨行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社保繳納證明、就業登記證明、企業註冊信息查詢證明、居住證辦理信息、獻血證明、誌願者服務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納稅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備案合同等材料,申請人只在網上填寫信息,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備註:
本年度未入圍申請人的紙質申請材料保存壹年。申請人可於3月1至6月11、2017期間,向千穗人事服務管理部申請退回。
三、結算說明
落戶地址按以下順序選擇:壹是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供其居住的房屋、房管部門合法出租的壹定期限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單位對其居住有產權安排的本市房屋的地址進行登記;沒有上述規定住所的,允許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登記為戶,在實際居住地和工作地所在區域與親友建戶;以上方式無法落戶的,以實際居住地和工作地所在街道(鎮)的集體戶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