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陜西師範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陜西師範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陜西師範大學章程》,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
2022年陜西師範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陜西師範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陜西師範大學章程》,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法招生的要求,規範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中文名稱為陜西師範大學,簡稱“陜西師範大學”或“陜西師範大學”;英文名是陜西師範大學,簡稱SNNU。陜西師範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世界壹流學科建設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718。學校法定地址為陜西省Xi市雁塔區長安南路199號,有雁塔和長安兩個校區。雁塔校區位於陜西省xi市雁塔區長安南路199號,長安校區位於陜西省Xi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
第三條本科招生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學生,包括藝術體育考生、公費師範生、優秀教師計劃師範生、紅燭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進藏就業的非藏族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生;學生競走、運動訓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學生競走、華僑、港澳臺學生通過聯考招收、臺灣省高中畢業生根據臺灣省高考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學習形式為全日制。
第四條在規定時間內符合本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授予陜西師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藝等條件,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六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對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議;對學校的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和招生宣傳提出建議;聽取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和總結;監督檢查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的招生工作,並設立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貫徹教育部有關招生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按省、專業編報本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學校招生中的相關問題;審核新錄取的學生;組織學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並對考試安全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和處理,並將違規行為處理結果報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支持相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根據考生或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招生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解答。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大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新時代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 堅持“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平衡”的原則,堅持區域協調發展,統籌兼顧,在保持各地計劃總量相對穩定的同時,將招生計劃增量向高等教育不發達、生源質量好、學生人數較多、升學壓力大的地區傾斜,使我國招生計劃的安排和分配更加公平、科學、合理。 為了保持學校生源結構的多樣性和合理性,學校在全國範圍內安排招生。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關於招生政策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辦學條件和對各地區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按照教育部發布的生源計劃需求建議,參考近年各地區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對年度招生專業(類別)結構和地區結構進行調整。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合理編制生源計劃並報教育部審核,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學生、高水平運動隊、體育訓練單獨招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含援疆合作計劃)畢業生和華僑、港澳臺招生不編制省級計劃。公費師範生、優秀教師計劃師範生、非藏生進藏定向就業、紅燭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新疆南疆計劃在我校年度招生規模內單獨編制。
第十壹條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公費師範生相關專業根據生源省份需求和生源省份招生計劃規模,編制省級招生計劃;其他專業按我校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公布的計劃辦法編制。
第十二條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本科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我校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計劃由學校研究確定後使用,主要用於調劑地方統考上線生的不均衡情況。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三條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備案結果(包括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標準)。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情況以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為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移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改革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我校各類招生計劃承認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全國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普通招生所有專業(班)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高等學校體格檢查指導意見》及其他相關補充規定。同時,報考師範專業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參照陜西省教育廳發布的教師資格體檢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對於公費師範生和優秀教師計劃合並的省份,優秀教師計劃只錄取誌願。在西藏求職的非藏族學生招生專業只招誌願,考生必須是非藏族戶籍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函〔2008〕63號)要求,在西藏求職的非藏族學生考生,須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卡),同時提交由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簽署的《高等學校非藏族學生申請在西藏就業的書面申請》,並在誌願填報完成後參加高考錄取。
第十七條對於符合我校錄取標準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投檔結果的排隊順序進行記錄並退回。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班),各專業(班)的誌願沒有年級差異。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誌願的順序錄取專業(班)。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如有退檔,按投檔成績錄取排在招生計劃外的考生”的錄取原則。
未被誌願專業(班)錄取並服從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相關學科成績、特長和身體條件、綜合素質紀實等情況,安排被誌願專業(班)錄取;未被誌願專業(班)錄取且不服從專業(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在專業(類)錄取過程中,投檔線分數相同時,文化課分數高的優先錄取。在投檔和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順序誌願投檔批次,按照投檔順序確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
第十八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錄取原則;
報考“專業+院校”的考生,按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名額滿後再進行專業調劑。
對采取“院校專業組”方式進入檔案的考生,在符合專業選修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章程》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專業調劑只在考生投檔院校的專業組內進行。
第十九條對於誌願依次投檔的批次,在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以接收非第壹誌願考生,根據投檔結果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仍不足,則征集誌願。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省、專業招生計劃征集誌願。如征集誌願仍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入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類別)不限制外語。我校所有招生專業(類別)都不需要口試成績。
第二十壹條體育(公費師範生)和體育(師範類專科生)錄取原則:考生在其生源所在省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錄取後,我校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線相同者,依次按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排序)。對於招生細則未確定的省份,我校排名的分數為專業課。
第二十二條我校紅燭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單獨招生、藝術類招生等專項招生計劃,應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制定詳細的相關招生簡章和錄取原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和陜西師範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2022年發布的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新疆合作計劃、國家民委專項計劃、非藏族學生在西藏定向就業的具體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招生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其中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低於我校普通本科壹批相應學科線下80分,非藏生西藏定向就業錄取分數線不低於我校普通本科壹批相應學科線下40分。 如果我校在批次中沒有對應科目和普通班的參考線,則提前參考我校對應科目和普通班的參考線。
第二十四條對保送生和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優秀教師計劃、錄取辦法等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詳見2022年新生繳費須知。如上級部門或陜西省物價局對當年本科生學費進行調整,我校按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公費師範生入學時必須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書》、《計劃入學時師範生全國優秀教師專項定向就業協議書》、《非藏族學生入學時招收培養非藏族學生進藏定向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資格。
公費師範生、優秀教師計劃師範生、在西藏就業的非藏族學生、國家特長生錄取後的待遇和就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試,復試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任何弄虛作假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八條學生入學後按照專業(班)分流的方法進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當建立“獎、助、貸、補、勤、免、補”的精準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輟學。具體資助方式詳見我院學生資助網()。
第三十屆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9-85310330,傳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陜西師範大學招生辦。郵寄地址:陜西省xi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陜西師範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710119。
第三十壹條學校招生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29-85310302,舉報郵箱:jiwsh@snnu.edu.cn。
第三十二條與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調整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於陜西師範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