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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市職業技術學院學校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級別:專家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北路7666號。

第二章學業證書的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經考核合格,準予畢業。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市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費收費標準:1,烹飪技術與營養專業:11800元每生每學年;2、動車組檢修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11800元;3、空乘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5.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6.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機場電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8.交通運營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11800元。9.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旅遊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11;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12;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438+。園林工程與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14;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15;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8。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焊接技術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而且學費標準是每個學生每學年20元。互聯網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機電壹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24。汽車電子技術專業:11800元每生每學年25。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26。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27。軟件技術專業:11800元每生每學年28。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29。人物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11800元;室內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11800。遊戲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環境藝術設計專業:11800元/生每學年;汽車車身維修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元;智能控制技術。

第四章是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的基本內容。

第七條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根據《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兵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補助、初級就業學費補償、新生入學補助計劃、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

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舉報。入學後,學校會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實後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全額撥付學費收入的5%用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能夠籌集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要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確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具體內容,請咨詢學校學生資助中心。

第五章入學須知

第九條外語專業培訓的要求不限於各專業外語統考。第十條核定的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各專業男女。第十壹條經批準的身體健康條件要求報考我院的考生健康條件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以教育部要求為依據,學校負責,實行招監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基本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比例,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學校調閱學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提交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來源省份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來源省份要求執行。在錄取過程中,將根據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當第壹誌願人數不足時,按專業計劃不全錄取其他誌願考生。對於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先投檔的考生錄取,後投檔的考生按不完全專業計劃錄取。對入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零辦法錄取,專業誌願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當兩個考生總分相同時,先比較英語成績,再比較數學成績,再比較語文成績,最後比較綜合成績。如果所有分數相同,則由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享受投檔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學校網址: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凱旋北路7666號電話:0431—82633888、82632888聯系人:陳小元第十四條章程未盡事宜無特殊要求,按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