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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為保證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蘇省關於本科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概述

第壹條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成立於2002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舉辦的獨立學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是國家“雙壹流”建設大學,江蘇省高水平大學建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持續、快速、高質量的發展為濱江學院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學院新校區位於無錫市錫山大道333號,毗鄰董熙新城核心區。新校區總占地面積1101畝,總建築面積30.65萬平方米。濱江學院、南新大學無錫研究生院、南新大學無錫研究院、國際教育學院、校地合作企業五位壹體的定位,形成了覆蓋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該學院符合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擁有物聯網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學院、軌道交通學院、環境與生物工程學院、大氣與遙感學院、理學院、商學院、人文、法律與政治學院、傳媒與藝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等11個二級學院,43個本科專業(含方向)。2019金融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入選江蘇高校壹流本科專業。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全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2.學校代碼:13982(國家標準)和1806(江蘇省)

3.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大道333號

4.辦學性質:民辦獨立學院本科教育。

5.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教育程度:本科

7.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考生也可登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主頁()。

8.證書名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9.證書發放方式:符合畢業條件的,發放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10.收費標準:

學費:人文社科14000元/年人,理工科15000元/年人,藝術類16500元/年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實訓)、軟件工程(嵌入式實訓)170000。住宿費每人每年1500元。(註: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11.就業創業:多年來畢業生就業率達95%以上,榮獲建設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中心榮譽。

第二章準入規則

第三條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註重文化考試成績,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錄取學生。

1.我校本科招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2003〕3號)執行。

2.建議語言非英語的考生報考所學語言的專業。我們學校只把英語作為第壹外語安排教學。

3.我校所有專業(方向)錄取無性別比例。

4.實施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及有關規定,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5.非平行誌願省份考生以“誌願清零”方式誌願錄取,即優先錄取第壹誌願。如果第壹誌願沒有錄滿,錄取第二誌願,以此類推;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規則錄取。

6.入檔考生願意以“明分”的形式錄取,即分數優先。專業誌願沒有年級差異,按照高考分數從高到低排隊,不考慮年級差異。錄取專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確定。如果報的第壹專業已滿,則按順序考慮第二專業,以此類推。

7.當已入檔考生分數相同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排序規則(或排序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如考生所在省(市、區)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誌願順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文科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藝術考生按文化、語文、數學、外語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上述規則進行排名後,如果仍然相同,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發展情況,選出最優秀的考生。

8.學校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並通過考試。對於文化藝術成績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將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查閱檔案,按照文化和專業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9.在不降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10.其他錄取規則按教育部、省(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錄取規定執行。

11.現將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要求、選考科目要求及考生入檔錄取規則補充如下:

(1)各專業選考科目類型要求(文理科):按照江蘇招生考試公布的選考科目類型進行招生。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1b 1c;必考4C,技術科目合格。

(3)考生入檔錄取規則如下:考生入檔後,將考生入檔的選考科目成績折算成年級級差成績,在考生投檔成績的基礎上加上年級級差成績後對考生進行排序,按照“明分數線”的辦法決定是否錄取考生及錄取的專業。等級差加分方法如下:對所選科目中取得的A+、A、B+和B的每壹等級,分別加4分、3分、2分和1分。

(4)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江蘇省規定的成績要求執行,即七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同D級)”。

第三章錄取與準入

第四條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核準備案的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條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中學領取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統壹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應索要相關證明),報到時交學校。

第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常原因外,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格復查,不合格的,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獎學金

第八條學校的獎勵資助政策覆蓋學校教育的全過程,建立國家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學費減免、臨時救助、綠色通道等獎勵資助制度,對優秀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全方位、多樣化的精準獎勵和資助,確保不讓壹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學校連續七年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評估中被評為“優秀”。

第五章聯系方式

第九條招生電話:(0510)88532333;學院網站:。

第六章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僅適用於我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有抵觸的,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果國家和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會做出相應的調整。

第十壹條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