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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是什麽?

為貫徹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精神,根據2006年勞動保障工作要點,我公司制定了培訓就業部2006年工作安排,現印發給妳們。請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培訓和就業作出相應安排,並抓好落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與就業司

二零零

六年的二月

五天

培訓就業處2006年工作安排

2006年培訓就業總體思路是,落實勞動保障工作要點,著力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在著力解決體制轉軌遺留問題的同時,加快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實施“5+1”計劃,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和企業競爭力;圍繞建立城鄉統壹的勞動力市場,完善就業服務,改善就業環境,促進城鄉統籌就業。

2006年培訓就業的目標任務是: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00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00萬人,其中“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要控制在4.6%以內。全國組織400萬下崗職工參加再就業培訓,40萬人參加創業培訓;培養25萬名新技術人員;組織800萬農村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人數達到10萬人。

壹是全面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

(1)分解目標任務,落實目標責任,增加崗位數量。分解2006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目標任務,指導督促各地逐級建立目標責任制,完善目標責任的監督、考核和評價機制。采取措施增加就業崗位,開發公益性崗位,規範和引導靈活就業發展。調整就業再就業統計報表制度,按月調度各地就業再就業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掌握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加強信息交流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強資金管理,建立跟蹤機制。積極與財政部協調,制定資金分配辦法,做好中央財政就業再就業補助資金分配工作,第二季度撥付資金。會同財政部督促各地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落實好各項財政補貼政策。重點加強資金管理和使用,交流資金管理和使用經驗。資金使用跟進問效,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厲查處挪用資金行為。

(3)推動政策落實,有效解決難點問題。完善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調整完善聯席會議成員構成和部門職能,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督促各地各部門制定落實國務院36號文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文件。壹季度,組織開展就業和再就業政策宣傳活動,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開展就業和再就業政策專題交流和研討,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政策的落實。年中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聯合調研,檢查推動政策落實,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實行政策季度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和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合並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東北地區大型集體工廠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失業保險、低保和就業聯動機制。

(4)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中的積極作用。第壹季度。與工會、工商聯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第二季度,對就業和再就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非公有制企業進行聯合表彰,調動民營企業吸納下崗職工的積極性。會同工人、女青年等人民團體制定實施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專項規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提供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中的作用,落實相應的補貼政策。

二、積極推進“以人為本”的就業服務,加強勞動力市場的“三化”建設。

(5)組織實施三項活動,推進就業服務工程。壹是元旦、春節期間,組織實施了以“實現就業、穩定就業、同心協力”為主題的“2006年再就業援助月”。通過“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送補貼”,促進了各項政策的落實,有效幫助了壹批困難群體就業。二是春節後繼續開展以“進城找工作,幫妳解決問題”為主題的“春風行動”。我們將通過發放壹批“春風卡”,開放壹批免費服務場所,推薦壹批私營服務機構,在城市提供壹批就業機會,為尋找工作的農村工人提供壹個真誠和開放的就業環境。三是二、三季度組織實施了以“滿足企業急需、服務技能人才”為主題的“技能崗位對接行動”,開展信息溝通、崗位對接、職業指導、組織見習、對口培訓和配套服務。通過專項調研、明察暗訪、巡查等方式推動各項措施落實。

(6)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全面實施以人為本服務,推進“新三化”就業服務。

壹是落實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政策。完善職業介紹補貼措施,落實免費服務資金,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成果機制。二是收集和總結以人為本服務的合理化建議,提出改進服務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召開以人為本服務經驗交流會或觀摩活動,及時總結並認真推廣各地以人為本服務經驗。三是廣泛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強化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功能,充分發揮其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基礎作用。四是研究制定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方案和公共就業服務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提高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五是進壹步完善就業服務業務流程和工作標準,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便捷順暢的工作和信息共享。完善職業供求信息分析系統,實施登記失業人員和失業保險監測系統,完善勞動力市場網站平臺功能。

(七)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規範各類職業中介行為。壹是繼續組織開展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專項活動,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勞動力市場違法違紀行為,鼓勵和引導誠信經營。二是研究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規範勞務派遣行為。第三,積極與有關部門研究防止就業歧視,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第四,做好臺港澳人員在大陸和外國人在中國的就業管理工作。

(八)做好各類群體就業工作。協助大學生就業,指導各地加強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和就業服務,促進青年實習發展。協調失業登記和殘疾人就業服務。開展婦女發展綱要勞動保障部分中期評估,協調婦女就業工作。配合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工作。

三是全面落實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措施,開創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九)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落實《關於進壹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細化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主要工作環節的操作辦法。開展第八屆中國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活動。

(十)實施“新技師培養計劃”,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的指導意見。規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辦學方向和培養標準。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和東部地區培訓工程。發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高技能培訓聯合委員會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引導行業企業開展技能培訓,完善企業培訓體系,廣泛開展名師指導、培訓技師等活動。

(十壹)實施“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深入推進再就業培訓,以培訓促進就業。進壹步強化職業培訓鑒定補貼政策落實,完善財政補貼與培訓質量和促進就業掛鉤的機制和辦法。加快建立政府扶持、社會參與、貼近市場、靈活開放的職業培訓新格局。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切實提高下崗失業人員轉業所需技能,提供相應的技能鑒定和技能崗位對接服務。

(十二)實施“能力促進創業計劃”,以創業帶動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對於城鄉創業者,要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普及國際勞工組織“啟動和改善妳的企業”(SIYB)的先進培訓技術,提高勞動者的創業意識和基本創業能力。建立健全創業啟動、創業孵化、融資服務、後續扶持“壹站式”服務體系,不斷提高創業者的業務能力和成功率。

(十三)推進技工學校等職業培訓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實施以就業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訓機構評價。在國家財政資金和國家金融機構政策性貸款的支持下,加強技工學校基礎設施和實訓設備建設,增強辦學實力。結合國家扶貧政策,實施了“技校技能扶貧計劃”。做好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研究制定促進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發展的激勵政策,做好技術支持和教學服務。開展誠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信用等級評價。

四、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導航計劃,全面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四)實施國家職業資格技能導航計劃,加強技師考核。結合高技能人才成長需要,加強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做好社會上從業人員多、技術要求高的200個左右職業(工種)的技師、高級技師考評,結合企業生產服務過程做好績效考評。根據下崗職工再就業需求,指導地方落實下崗職工補貼政策。結合新增勞動力就業需求,在職業院校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探索開展預備技師考核試點。結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需求,加快專項職業能力評估試點。

(十五)全面加強鑒定質量管理,實行就業準入制度。加強鑒定質量管理,研究制定鑒定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推進實施就業準入制度,落實持證上崗規定。建立考評質量月度通報制度,公開考評質量信息。建立國家鑒定質量監督員隊伍,全面開展質量監督。規範鑒定所(站)管理,推進鑒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在公共* * *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鑒定機構,公開公開鑒定機構的資質、工作流程、收費標準。總結推廣加強評估質量管理的典型經驗。

(十六)做好職業資格管理基礎工作。建立職業分類和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做好職業分類大典的補充修訂工作。完善新職業信息定期發布制度,規範和推進新職業資格認證。依靠全社會力量,加快制定專業標準,加強國家題庫的運行和管理。研究制定鑒定質量技術標準和方法,做好標準、題庫等基礎工作,確保鑒定質量。依托東部地區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做好新職業和標準研發、知識技能人才評價等工作。

(十七)推進技能人才選拔和激勵,開發技能培訓優秀教材。制定職業技能競賽計劃,完善競賽激勵政策,並組織推廣。

2006年全國職業技能大賽。舉辦高技能人才論壇。加快職業培訓教材建設,做好教材需求調查,制定發展規劃,完善發展機制。重點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農民工培訓、再就業和在職培訓、創業培訓教材開發。創新教材開發方式,豐富教材品種。建立教材質量多元評價反饋機制,提高教材質量。

五、加強農民工培訓和就業,推進城鄉統籌。

(十八)完善農村勞動者培訓和就業政策。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完善農民工培訓和就業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政策培訓和業務交流活動。

(十九)組織開展城鄉壹體化勞動力市場試點。召開統籌城鄉就業座談會,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組織指導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鄉勞動力市場壹體化試點。完成部重點課題,提出城鄉統籌就業政策建議。

(二十)組織實施“農村勞動者技能就業計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抓好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綜合運用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補貼等政策,組織動員各類社會教育培訓機構和就業服務機構為農村勞動者提供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強“訂單培養”、“定向培養”、“培訓、就業、維權三位壹體”的總結推廣。組織開展適合農村勞動者的培訓和就業服務。推動建立培訓、就業、維權緊密結合的工作機制。

(二十壹)組織實施“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工程”。建立項目組織實施管理平臺,開展項目試點工作。制定《關於支持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的若幹政策意見》。組織編制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規劃。為項目制定項目標準、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制定項目開發指南,指導各地做好項目開發、遴選和推薦工作。組織協調專家做好工程項目的行業評審工作。組織編制項目實施計劃。

(二十二)組織推進勞務輸出與輸入對接。組織農民工在主要輸入地開展就業需求調查,組織勞務輸出示範縣開展農民工就業需求調查,分析調查信息並向社會發布。以勞務輸出示範縣和農民工主要輸入地為重點,組織開展勞務輸出和輸入對接活動。以服務勞務輸出(派遣)機構和勞務用工企業為宗旨,搭建勞務供需網絡對接平臺。組織各地開展勞動品牌推薦和評選活動,樹立壹批勞動品牌。

六、加強培訓就業和宣傳工作的基礎工作。

(二十三)加強培訓就業法律法規建設。配合有關部門修訂完善就業促進法(草案),引導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就業法制化。會同有關部門修訂《殘疾人就業條例》和《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抓緊制定和報送《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條例(草案)》。制定《外國職業資格證書註冊審批管理辦法》、《職業技能鑒定違規處理辦法》、《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二十四)做好培訓就業規劃和統計工作。進壹步規範培訓和就業統計工作,完善失業登記和統計制度。配合全國勞動力抽樣調查。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十壹五”規劃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十壹五”規劃。第三季度,組織召開全國培訓就業座談會。

(二十五)做好培訓和就業宣傳。廣泛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會同部宣傳中心制定宣傳工作計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為政策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加強高技能人才宣傳的意見,在全社會樹立10高技能人才榜樣,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