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崗位、職位及具體要求
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熱愛黨的教育事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強,身體健康,精力充沛,積極樂觀,善於溝通。
5.委托培養、定向和在職人員必須征得原委托培養、定向單位和工作單位的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未被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
(二)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處理期限未滿的;
(四)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或者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五)失信被執行人;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第二,招聘流程
(壹)公告
招聘計劃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後,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海南醫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組織註冊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海南醫學院公開招聘系統報名。由於疫情原因,學校暫時嚴控出入人員,暫時不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6日-4月12;
2.系統註冊:/recruit manage/recruiting/#/
(系統開放時間為2022年4月6日0時至2022年4月12日24時)
3.註冊要求:
(1)不同崗位的材料要求不壹樣。請按照我報的崗位要求上傳附件,附件要求是pdf版本。所有崗位須提供身份證、碩士學位的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掃描件(持有國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讀證明;A2崗位必須提供政治面貌證明(必須按照模板提供)。
(2)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要求的格式和項目,並在有效期內按要求填寫表格。報名期間可修改報名內容,報名截止系統自動關閉。填寫成功後,可自行查詢申請信息。如果填寫成功,不需要電話確認報名。
(3)未按報名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不全或不合格者,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材料弄虛作假的,除取消報考資格外,還將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情節嚴重的,將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人事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圍名單,在學校招聘網站上公布,公布考試具體安排。
(四)組織考試
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瓊面試發[2021]3號)和《關於進壹步規範嚴肅招聘紀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面試發[2013]138號),組織考試,確定擬聘用人員。評估方法和內容如下:
1.筆試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編發[2018]516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瓊編發[2021]2號)規定,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經初審合格的該崗位報名人數之比不低於65430。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於筆試平均分。考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的情況都公布在學校的招聘網站上。
面試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瓊社發[2018]516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則》(瓊社發[2021]3號),招聘崗位人數在10人以上的,不足9人的,比例為1: 3。最後並列的人壹起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較的,按照實際達到筆試成績的考生確定。面試主要考察考生作為高校教師的基本素質和崗位適應性。面試成績60分,達不到面試成績及平均分的考生不予錄用。考試評分方式:筆試和面試滿分分別為100,分別按50%折算成總成績。
(5)檢查和體檢
根據綜合總成績排名順序,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和體檢人選,統壹組織體檢,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用。空缺名額按考核成績排名順序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內容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統壹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申請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並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療機構復查壹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學校根據測試結果等額確定考生,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經校黨委討論,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7)宣傳
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我校招聘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8)報告
公示結果無異議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制)登記表》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制)花名冊》報省人社廳審批。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出具《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錄用通知書》(崗位制),並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崗位制)存入本人檔案。
(9)就業和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與學校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按國家、海南省和學校的工資政策享受相關待遇。
試用期納入聘用合同,試用期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應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中的各項紀律,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領導小組的考題、考核、討論情況;招聘工作應當公開信息、過程和結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如有下列違規行為,必須嚴肅處理。
(壹)申請人偽造、變造證件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申請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或者縱容他人作弊,或者參與考試、考核過程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試題的;
(五)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六)人事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公平、公正招聘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者,壹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聘用的,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醫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董老師
電話:0898-66893227
紀檢監察電話:0898-66895156
1.海南醫學院二級單位公開招聘專職管理人員和教學助理需求表
2.黨員身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