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做好黨務工作;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負責集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工作內容:在市委、建委黨委的領導下,以黨建為重點,在做好組織和思想宣傳的同時,重點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協調黨辦與紀委、老幹部部門、行政部門的工作關系, 切實做好建委系統幹部任免、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綜合管理、統戰、民族宗教、監察、信息、保密、扶貧和行業等工作。
行政辦公室
職能和職責:行政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和職責是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委員會系統和機關行政會議的組織協調,會議工作。負責秘書工作,處理公文和管理印刷信件。根據建委領導的安排,組織研究重大綜合性政策問題,組織全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審定。承擔綜合協調、接待和溝通工作。督促落實市人大代表和CPPCC代表的建議、議案和意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建委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負責建委機關的行政保密和信息工作。負責建委機關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智能化管理,指導和協調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的相關事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信訪接待和值班保障工作。
人事教育組
職能職責:負責建委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勞保費用的收取和發放;負責建築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的綜合管理;指導實施行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專業技術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標準;組織建築行業勞動者職業技能考核和等級評定;指導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規劃和財務科
財務部的職責:
壹是組織編制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編制城市建設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城市專項計劃、建設項目和城市建設維護計劃。
三、負責大中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和統調工業生產調度,編制工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
四、負責審核匯總城建工程預決算和工程結算。
五、參與城市重點工程的全過程,了解工程進度和預算執行情況。
六、負責呼和浩特市城市維護資金的安排和外資的使用。
七、負責委員會資金的籌集、安排、管理和使用。
八、負責所屬單位和項目的內部審計。
九、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信息工作。
十、負責各縣城建部門的計劃、財務、審計和統計工作。
十壹、負責協調和處理計委、財政、統計和審計工作。
十二、負責建設會計學術委員會和公用事業學術委員會的工作。
科學和技術科
職能和作用:組織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編制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組織編制技術引進計劃和方案;組織實施科技合作項目和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創新;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指導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指導建築節能工作。
建築管理科
函數:1。切實做好建築業資格預審工作,完善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評估,把好市場準入關;
2.協調有關部門對重點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落實安全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
3.完善項目經理動態管理考核,做好項目經理管理;
4.管理施工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註冊。
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科
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建設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和制定呼和浩特市有關建設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2、審查、審批、發放施工許可證,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3.負責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和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建設工程質量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參與呼和浩特市建築工程質量評定。
4、負責呼和浩特市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的統計匯總。
勘察設計部(呼和浩特市抗震辦公室)
職能職責:呼和浩特市建委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勘察設計科(呼和浩特市地震辦)的工作職責是“制定全市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研究制定貫徹國家工程勘察設計標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審批和推廣;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監督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執行;組織新建建(構)築物的抗震鑒定、加固和設計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呼和浩特市勘察設計咨詢單位的資質管理,並按有關規定組織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註冊。
城市建設科
建委城建處的職責: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呼和浩特市建委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城建處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改革措施和規定;負責城市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涵、路燈、園林綠化、廣場、城市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具體責任:
1,研究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措施和法規;負責收集和匯總全市城建業務信息,及時反饋,供上級部門或市領導參考。
2、負責城市公用事業和市政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的實施和檢查,負責組織和監督城市道路、橋涵、路燈、園林綠化、廣場、城市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
3、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公用企業資質管理。
4、負責全市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批準和保護監督;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生物多樣性工作。
5.協調系統內市政、園林、供熱、燃氣,搞好城市建設。
6、審核市政和公用事業建設大中修計劃委員會制度。
7、指導和協調各旗、縣、區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業務。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村鎮建設司
主要工作職責和職能:
1.貫徹國家有關村鎮建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組織制定呼和浩特市村鎮建設發展規劃。並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和實施。
2.負責鎮、集鎮和村莊(不含縣政府所在地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3、根據國家、內蒙古村莊建設發展規劃並結合呼和浩特村莊建設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呼和浩特村莊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根據我市村鎮建設發展的實際,組織開展村鎮建設試點,樹立典範,以點帶面,推動村鎮建設全面發展,加快我市農村城鎮化進程。
5.指導和推動城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以及通用設計圖紙的推廣。
6、指導村鎮統壹開發、綜合建設和房地產管理;負責城鎮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管理。
7.參與村級規劃設計隊伍、房地產開發隊伍、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
8.指導村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
9、在村鎮建設中積極推廣新技術、新材料,逐步提高建設質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設效率。
10,根據全市鄉村建設的實際需要和建設部門部署組織的科研考察活動,不斷提高鄉村規劃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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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村鎮建設年度統計報表。
13.完成建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和法規科
法律部職責:負責起草、審核、報送城市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建築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綜合理念和指導;開展法制教育,做好法制宣傳和行業法制培訓教育;全面協調體制改革。
招標管理辦公室
功能:
1,貫徹國家招投標法,依法監督招投標全過程;
2、起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行政法規和管理辦法;
3、負責建設項目的建設、招標方式、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招標結果、施工合同的審查備案;
4.負責評標專家庫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入庫,以及法律法規培訓;中介機構的法律培訓;
5.負責受理和處理招標投標投訴,調解仲裁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
6、監督、檢查和指導旗、縣、區招投標工作;
7、負責向建設部、自治區、市監察局、市財政報送招標季報和年報。
紀檢監察室
職能:在市紀委、建委黨委的領導下,做好委系統內的紀檢工作,履行市監察局派駐機構的行政監察職責,受市政府、市監察局委托管理市建設行政審批大廳,受理相關案件投訴。
工作要求:
嚴格執行中央紀委強調的“四項紀律、八項要求”,確保我委系統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依法行政,做“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表率,遵紀守法,把我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到實處。
老幹部部門
建委老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2006年底65,438+0,865,438+0,目前5438+0)和80多名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同時還管理著建委機關黨總支和工會女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