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2022年北京語言大學招生章程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確保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總則<

2022年北京語言大學招生章程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確保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總則<

2022年北京語言大學招生章程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確保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學校中文名稱為北京語言大學,英文名稱為北京語言大學(簡稱BLCU)。地址是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15號,學校代碼是10032。

規則二。學校成立於1962,是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者,授予北京語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規則三。學校是壹所多科性國際大學,具有語言文化教育和語言文化研究的特色和優勢。學科涵蓋經濟、法律、教育、文學、歷史、科學、工程、管理、藝術等九大類,人才培養體系完備。

第四條?學校秉承“德與言,和而不同”的校訓,弘揚“愛國誠信、厚德載物、求實創新、開放包容”的精神,圍繞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壹流語言大學的目標,致力於使中外學生成為人類命運的建設者、文明交流互鑒的促進者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高素質國際化人才。

第五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議事和決策機構。

第七條?招生辦是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統壹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培養目標、學科建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和調整省源招生計劃。65438+招生計劃總額的0%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劑線上生源不平衡和同分考生錄取。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劑比例。順序誌願投檔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在第壹誌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壹誌願考生。平行誌願中,檔案調劑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專業調劑。

第十二條?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確認的國家加分項目,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三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投檔要求,根據考生實際高考成績和專業誌願進行專業錄取。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實際考試成績,先安排能滿足專業誌願的專業,再安排專業誌願調劑考生專業。專業誌願沒有年級差異。

第十四條高考實際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政策性加分考生和高考相關科目高分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對比順序為:外語、語文、數學。如果排序順序完全壹樣,學校就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參加英語為外語的統考,其中翻譯(本地化)和翻譯(漢英法)專業也招收英語水平較好、法語為統考外語的考生。外語類專業,考生需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語言口試,並通過考試。原籍未組織高考語文口試或相關成績計入高考語文成績的,不需要。學校不單獨組織外語口語考試。

第十六條英語、商務英語、翻譯(英語)、翻譯(本地化)、語言學專業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作為第二外語。英語是其他外語專業的第二外語。非外語專業可選擇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等公共外語。非外語專業的壹些專業課是用英語授課的。

第十七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其他

第十九條本章程適用於全日制本科招生。保送生、藝術類、高等院校和國家專項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費標準:外語專業60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網絡與新媒體、金融學、經濟學(經濟金融統計與分析)、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特殊教育(言語與聽覺科學)、心理學5000元/年,繪畫10000元/年。計算機專業第壹年學費5500元/年,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與技術專業55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5000元/年。

第二十壹條?住宿標準:本科生最高住宿標準1200元/人/年,視宿舍分配而定。

第二十二條?資助政策:學校承諾不會讓任何壹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在入學註冊時,學校為經濟困難新生設立了“綠色通道”。學生在學習期間,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等多種形式獲得資助。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招生辦電話為(010)82303943,傳真號碼為(010)82303135,紀檢監察電話為(010)82303020,學生資助中心電話為(010)。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章程解釋權歸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