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甲級
1.具有高級職稱、從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十年以上並取得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應當是本單位的專職負責人或者技術負責人;
2.從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5年以上並取得資格證書的中級以上職稱專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高級職稱人員占30%,本單位專職人員占40%;
3.註冊資本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
4.有正式的辦公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完整可靠的技術資料和微機管理手段,以及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規則;
5.三年來完成了五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具有較高的社會聲譽。
第二,b。
1.具有高級職稱並從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7年以上的專業人員,應當是本單位的專職負責人或者技術負責人;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從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專業人員不少於10人,單位專職人員不低於註冊業務人員的40%;
3.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50萬元;
4.有正式的辦公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可靠的技術數據和微機管理手段,以及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5.近三年完成了三個中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第三,c類。
丙級資質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參照本辦法規定的甲級、乙級標準制定。第七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業務範圍如下:
壹是甲級單位可以跨地區、跨部門承接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二、乙級單位可承接本部門、本地區各類中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丙級的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第三章資質審批第八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實行分級審批和管理。建設部負責甲級單位的資質審批和發證。甲級單位的審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然後報建設部審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本地區、本部門乙級、丙級單位的資質審批和發證工作,並報建設部備案。第九條申請資質證書時,應當提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等級申請書。申請書包括以下內容和附件:
1.單位名稱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登記表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三、專業登記表和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四、單位的名稱及主管部門的批文;
五、單位成立時間、服務業績及委托方證明材料;
六、章程和業務範圍;
7.註冊資本金額。第十條已經從事工程造價咨詢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資質審批要求申請資質審查。經審核,符合第六條要求的,頒發相應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第十壹條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凡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壹、二款1、2、3、4項標準,工程造價咨詢經驗和業績達不到相應標準的,各級資質管理部門可按降低壹級資質等級審批。
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資質審批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工商登記,經核準登記後,方可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