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教育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關於進壹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意見》(。本次招聘分為師範畢業生和非師範畢業生兩部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服從組織安排,身心健康。具體情況如下:
(壹)師範畢業生招聘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瑞安市戶籍全日制師範院校畢業(或2017瑞安市全日制師範院校畢業),1987 1後出生;本科階段師範院校畢業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982 1後出生。
(2)非師範畢業生招聘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要求會計、校醫)。瑞安戶籍(或2017年瑞安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1987 1後出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982 1後出生。
學歷、專業、資格等其他要求。招聘崗位所需見2017瑞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教職工名單(附件1)。
二、招聘計劃人數和考試比例。
針對個別學科緊缺和山區、海島、農村地區學校師資力量薄弱的實際,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特殊教育、高中地理、高中歷史、高中生物、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等崗位和胡靈區、高樓區、繭區、桃山區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海島學校崗位(會計崗位除外)招聘比例為1:2;其他崗位比例為1:3。具體招聘崗位數量及開考比例詳見2017瑞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崗位壹覽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註冊
1.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時間:2065438+2007年7月6日-2065438+2007年7月7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00,65438+下午04:00-65438+下午07: 00)。
地點:瑞安市職業中等專業教育集團學校(瑞安市體育東路1號,體育館後面)。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應填寫《2017瑞安市公辦學校(師範類)公開招聘職工報名表》(附件3)或《2017瑞安市公辦學校(非師範類)公開招聘職工報名表》(附件4),並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2017年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師範畢業生)須提供戶口本有遷出瑞安的記錄。
(2)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級新生,須提供《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學歷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級新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和就業協議;碩士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以國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證書。
(4)教師證明材料。報考師範類崗位的,須提供本人屬於師範類畢業生的證明(如畢業證標註師範類,或高考後地方高校招生計劃標註師範類)。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內高校和教育部直屬高校畢業生由當地高校出具證明,浙江省外高校畢業生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5)其他材料。近期免冠壹寸彩色照片兩張;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用的批復》(浙財綜字[2007]7號),筆試每科收費40元,兩科收費80元。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師範畢業生可報考非師範職位,但不能同時報。同壹職位報名人數少於招聘計劃人數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人數,並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瑞安市人才網公布。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對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惡意串通報名,以虛報報名人數為目的的,依據《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試
1.筆試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成功後領取《領取筆試準考證證書》,並在證書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科目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缺壹不可。
會計和校醫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試,滿分100,50%合並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取綜合應用能力得分最高的壹項。專任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00,筆試成績分別按30%和70%合成。筆試成績相同的,取《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最高的壹門。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所報職位的兩次筆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
本次筆試科目采用網絡和卡片閱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規定(試行)》,除零分、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考。
面試
會計、校醫以外的專職教師崗位需要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計劃少於或等於2人的職位比例為1:2)。
面試采取模擬課形式,滿分100,限時10分鐘。範圍是對應的學習時段和學科內容。模擬課主要考察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的能力、教學組織能力、基本教學素質、儀容儀表等。備課時間限制為40分鐘。面試合格分為60分(含),60分以下者不予入圍體檢。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最高者。
(三)身體檢查和檢驗
會計、校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專任教師崗位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確定:1:1。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瑞安市人才網公布。
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實施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和操作程序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和操作程序》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2065438+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時未提供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考察階段提供,否則按不合格處理。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不予遞補。
(4)宣傳和就業
考察合格者確定聘用,並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瑞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內反映影響就業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聘用;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會計、校醫根據筆試成績),統壹組織選擇學校單向錄取。選擇學校後,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選校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新聘人員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
第四,其他要求
(壹)非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能報考原學歷。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參照2017《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工公辦學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報考資格,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公辦學校教職工公開招聘考試。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對本次招聘考試進行輔導和培訓。
招聘電話:0577-65895851,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本次招聘的有關事宜在網站上公布。請密切關註網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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