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成都市建委已在建築市場搭建了《成都市建築市場主體信用管理系統》、《成都市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平臺》,初步建立了信息采集、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三位壹體的信用體系。
此次,隨著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信用查詢平臺的應用和綜合信用評價體系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自動評價評分、結果公示將形成閉環體系,建築市場信用主體分類監管也將加快推進。
1,信用信息采集
從“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到“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將原系統中的“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完全翻譯到新系統中,然後勘察企業、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收到“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賬號後開始接受信用評價。
與原系統采用的信息采集形式不同,新系統實現了全過程、全要素的信息采集。“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包含建設監理信用管理系統、勘察設計信用管理系統、招標代理信用管理系統、造價咨詢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信用評價系統、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等子系統。它可以通過子系統中的建材、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等企業和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行為,全面采集所有市場主體的基本信息。同時,各類市場主體通過“農民工綜合服務平臺”、“質量檢驗監管系統”等業務系統生成的信用信息,也將自動推送至“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為信用評價提供全面的量化依據。
此外,施工現場的安全信用信息和質量信用信息將由安全監督機構和質量監督機構進行評估,作為信息自動采集的補充——市場信用信息和現場信用信息共同形成信用信息。
2.信用評級
從2017《成都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到2019《成都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兩類企業的信用評價實現了從自信綜合評價得分到信用評級的轉變。
成都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評級方案不同於2019另行規定的《成都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和《成都市招標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將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和A。
根據信用信息評價得分、排名、不良行為記錄定期生成信用等級(定期信用等級每季度評價壹次,專項信用等級每個工作日評價壹次),壹方面可以為市場主體選擇服務對象提供參考,另壹方面也有助於分類差異化監管的實施。如果列入建築市場“黑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或建築領域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企業信用等級為D,評級可以傳遞信用信號,起到良好的市場約束和監督懲戒作用。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發布的《成都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也采用了四級六級模式。不難想象,隨著信用評級標準的優化,信用評級將逐步應用於其他市場主體,並作為壹種可能的意見表達方式發揮全面的監管作用,通過簡單明了的信函揭示被評估對象的違約風險。
3.信用評級的應用
從“成都市建築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平臺”到“成都市住房和建築市場主體信用查詢平臺”,平臺功能的升級可以實現評價結果更好的應用。
信用信息可應用於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公共服務、項目審批等。,通過對企業經營活動形成正向引導,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在工程項目招標活動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作為選擇投標人的重要參考,將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抽簽法中發揮關鍵作用;在行政監管中,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是住建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的依據,信用等級也會制約企業的評價,影響其審批告知承諾、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權益。
此外,將有效信用信息實時推送至“信用中國(四川成都)平臺”等市級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形成同主體多維度的信用信息采集機制。《成都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版)》也鼓勵商業銀行將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結果作為信貸發放的主要參考依據之壹。
成都建築市場新信用監管系統創新了信用信息采集方式,更新了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在此基礎上,行業主管部門可以對監管對象進行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督促失信市場主體限期整改,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依法追究違法失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