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項目
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會診醫護人員差旅費,病歷費。
2.特殊醫療服務費用,如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自請特護費、特殊上門服務費、專家咨詢費等。
(2)非疾病治療項目
1.各類美容健美項目的醫療費用,非功能性美容手術、矯形手術、身體缺陷的檢查和治療,個人使用矯形健美器械的費用。
(1)治療痤瘡、雀斑、痤瘡疤痕、色素沈著和黑斑;
(2)口吃、打鼾;
(3)兔唇、鞍鼻;
(4)矯正斜視,變單眼皮為雙眼皮;
(5)去除痣、耳洞、扁平疣、腋臭;
(6)護膚、面膜、反光膜;
(7)冷燙睫毛、紋眉、紋眉眼線、洗眉、修眉、去黑頭、脫毛、植發、染發;
(8)牙齒清潔、牙列矯正、義齒修復(包括樁冠、冠蓋、全口義齒、局部義齒)、牙種植、斑牙治療、牙嵌體;
(9)配鏡、假眼、假發、假肢、助聽器驗光;
(10)學步車,各種食療鞋;
(11)各種家用治療儀費用。
2、各種減肥、增重、增加費用的項目。
3.預防和保健項目
(1)各類健康體檢、婚前體檢、出境體檢等費用;
(2)各種預防的費用。包括預防性用藥、預防性註射、疾病篩查和壹般治療、社會調查、疾病追蹤和隨訪費用。
4、各種非治療性咨詢、鑒定費
(1)心理咨詢(精神科醫學咨詢除外)、營養咨詢、婚育咨詢、性咨詢、健康咨詢費用;
(2)氣功費、食療費、理療費和各種保健按摩費;
(3)中風預測、健康預測、疾病預測等各種預測費用;
(四)人體信息診斷儀檢查費、藥浴費;
(5)法醫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勞動醫學鑒定費用。
(3)診斷設備和醫用材料。
1.采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超高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和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裝置(α刀、γ刀)(治療中樞神經系統以外的疾病)。
2、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設備。
(1)磁療文胸、磁療褲、磁療床墊、磁療背心、磁療鞋、磁療項鏈等。
(2)降壓手表、藥枕、藥墊等。;
(3)各種牽引帶、拐杖等。;
(4)皮鋼背心、腰圍、睪丸帶等。
(5)胃墊、護膝、鋼頭頸等。;
(6)腎支持、子宮支持、陰囊支持和人工肛門袋。
3.本省物價部門規定不能單獨收費的壹次性醫用材料。
(4)治療項目
1,各種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來源或組織來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骼和骨髓以外的器官或組織的移植。
3.近視矯形手術。
4、音樂療法、健康營養療法。
5、戒煙、藥物治療、各種教學研究和臨床驗證。
(5)其他
1、各種不孕癥(妊娠)、性功能障礙檢查、治療費用、避孕器具及用具費用。
2.為各種會議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費用。
3、用於環境衛生、防暑降溫、預防保健的藥品費用。
4、不屬於《山東省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範圍內的診療項目。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
(壹)診療設備和醫用材料
1、X射線計算機斷層攝影(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у刀、х刀)(限於治療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心臟和血管造影x光機(包括數字減影設備)、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RI)和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掃描裝置的應用。
2.體外沖擊波碎石術和高壓氧治療。
3.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狀體、人工喉、血管支架(以上進口人工器官的安裝按同類國產人工器官最高價格結算)。
4、省物價部門規定可收取100元以上的壹次性醫用材料。
(2)治療項目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骼、骨髓移植。
3.心臟激光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治療、微波刀治療、快中子治療。
(三)符合轉診條件的,使用網絡遠程會診收費。
(四)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使用壹定價格或以上專用醫療儀器設備的其他檢查、檢驗和治療項目,可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同時應報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服務設施費用。
1,普通病房床位費
2、門(急)診簡易床位費
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醫療服務設施費用。
1,ICU費(CCU,ICU)
2、層流病房床位費
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醫療服務設施費用。
1,門診(轉院)交通費,急救費;
2、空調、電視、暖氣、電話、食品培養箱、產婦保健、電爐、微波爐、冰箱和公物損壞等。;
3、陪護費、護理費、沖洗費、門診煎藥費、藥品介紹費、中藥材加工費、屍體保管費;
4.餐費和營養費;
5、書刊、報紙、娛樂活動等特殊生活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