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買房,退了也有很多爭議。
去年,因為不熟悉東莞的情況,劉先生在聽了中介對區域前景的簡單介紹後,很快就認購了壹套房子,並付了定金。回家後,劉先生向熟悉房地產市場的人詢問了該房產的情況以及周邊的設施和環境。他覺得房源不符合自己的需求,要求退還定金,並與房企發生糾紛。這樣的情況在樓市並不少見。因為“押金”不是“押金”,結算後很難退回。所以很多購房者壹時沖動,後悔莫及,往往損失幾萬元的存款。
這種情況以後在東莞的市場上可能會越來越少。東莞自今日起在房地產市場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其條款規定“兩天內無理由撤銷決定”,這意味著購房者持“認購書”範本在該樓盤認購購房,可在兩個自然日內撤銷決定。
業內人士認為,在樓市調控政策的影響下,東莞購房者已經越來越理性,但房地產市場的糾紛依然存在。在市場蕭條時期,為了促進樓盤的銷售,各種促銷手段很容易讓購房者沖動買房後後悔。
東莞住建局表示,去年房地產市場亂象增多。壹些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未取得預售證收取預收款,發布虛假廣告,炒作房價上漲,制造房源緊張氣氛,規避住房限購政策,拆分買賣合同等不正當經營行為時有發生,相關信訪投訴呈明顯上升趨勢。2018,東莞住建局受理房地產投訴1860件,比2017增長23.98%。
185樓服從“兩天無理由”
昨日,東莞市房地產協會舉行“東莞房地產企業誠信聯盟”啟動暨授牌儀式,首批房地產企業正式加入誠信聯盟。記者了解到,目前已加入聯盟的房企有50家,擁有***185樓盤,其中萬科、碧桂園、保利、中海、海德、光大等知名品牌房企均已加入誠信聯盟,這些企業將使用統壹模式的認購書,開發樓盤買房可實現“兩天無理由”。
東莞住建局表示,目前認購書的模式是開發商自願使用。對自願采用認購書模式、加入東莞市房地產協會提議創建的“東莞房地產企業誠信聯盟”,東莞住建部門將實施“扶優”政策和激勵措施,對商品房預售款政策實行差異化監管,對加入誠信聯盟的房地產企業給予優惠。
避免沖動消費買房,減少提款糾紛。
據市住建局介紹,現實中,購房者沖動認購、事後要求解約,或因開發企業銷售行為不規範導致解約糾紛時有發生。示範認購書的推廣將對糾正開發企業不規範的合同行為起到壹定的作用。
此外,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提醒,使用示範認購書的開發企業不得與購房者簽訂變更認購書實質性條款的補充協議;但如果在《示範認購書》中與購房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補充協議不能改變《示範認購書》的實質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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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讀:示範認購書明確了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部分家政企業推出了“無理由退房”,但操作較為麻煩,退款時間較長。東莞此次實施的“兩天無理由退休”是相關部門在全市推廣的創新做法。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認購書的模式主要有三大亮點:
首先,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商品房基本情況中涉及土地用途、房屋規劃用途等容易被忽視或誤導的重要信息,以促使買賣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完成交易,杜絕“霸王條款”。
第二,創新實施“兩天無理由退”。通過設定“乙方(購房人)可以在認購書簽訂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認購書並返還定金,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房地產企業)應當解除認購書並返還定金”,還規定了房地產企業自購房人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返還定金。
第三,聯動差異化監管和行業治理。市住建局表示,商品房示範“認購書”的制定,是東莞市相關部門探索行業多方共治的壹項創新。
什麽可以「退休」?
1.購買人可以在認購書簽署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撤銷本認購書並退還定金。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企業應當註銷本認購書,退還定金。
2.房地產企業未在約定期限內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有權取消本次認購。購房人取消本次認購的,房地產企業應當雙倍返還購房人已支付的定金(雙方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期限有補充約定的,從其約定)。
3.自購房人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終止之日止,房地產企業將商品房另行出售給第三方的,房地產企業應當將定金分兩次返還購房人。
有什麽不能「退」的?
1.購房人未在約定期限內與房地產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企業有權取消本次認購。如果房地產企業取消本認購書,購房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房地產企業有權在送達書面通知後將該商品房出售給他人。
2.房地產企業在簽訂認購書時,應當向購房人出示並說明未來將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文本和附件),購房人應當清楚了解主要條款和相關合同風險。兩個自然日後,買方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內容為由要求取消本認購書。
3.購房人應對因銀行信貸政策調整導致無法獲得或無法全部獲得銀行按揭貸款的風險做出合理預期。兩個自然日後,不得以信貸政策調整為由要求註銷本認購書。貸款支付方式有補充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