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進的範圍和目標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留學碩士研究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學士學位)。博士生優先。
二、引進計劃和數量
引進計劃及數量詳見《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計劃2013》(附後)。
三、報名資格
(1)具備以下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請: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博士生35周歲以下(1978 9月1後出生),碩士生32周歲以下(1981 9月1後出生),本科生29周歲以下(1984 9月6544)。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工作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4.因違法違紀被查處的;
5、已納入濮陽市管理;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第四,註冊
1.報名時間:65438+10月8日,和65438+10月21,截止到17:30(以收到郵件的顯示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登錄範縣網站()和範縣縣委組織部網站(),下載《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登記表》2013,按要求填寫,並在正面上傳本人近期壹寸彩色電子照片(JPEG格式30 KB-60 KB)發送至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報名郵箱(fxgxlrcyj @ 65438+)。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4.除擬引進的崗位外,凡符合引進範圍和資格條件的,均可註冊並納入人才庫,作為高學歷人才儲備,適時向用人單位推薦和引進。
動詞 (verb的縮寫)資格考試
1,資格審查時間。10月22日-23日10,請登錄本人報名郵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10月24日10至10月26日10,資格初審合格者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候選人。
2.資格復審地點: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範縣新區板橋路西段縣綜合樓二樓東側)。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包括:2013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登記表(A4紙壹式三份),與網上報名表格照片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6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在職人員提供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蓋章)原件;留學碩士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4.資格審查貫穿於高學歷人才的引進。凡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相或不負責任地提供虛假文件或材料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26號)嚴肅處理。
第六,考試
1,筆試。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是否寫筆試。如有職位要求筆試,則每個職位按1:2的比例進行面試。
2.面試。165438+10月上旬(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工作由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取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檢查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任部〔2005〕1號)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八。宣傳和就業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並通過大河範縣、範縣縣委組織部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範縣縣委組織部、範縣縣委組織辦公室、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引進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試用期內享受用人單位相關待遇。
九。信息發布
大河範縣網站()和範縣縣委組織部網站()為高學歷人才引進指定網絡平臺。通過以上平臺發布高學歷人才引進的信息及相關事宜。請密切關註申請人,並保持我的手機號碼開放。
電話:0393-526938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範縣2013高學歷人才引進計劃表
2、範縣2013引進高學歷人才登記表
3.211工科院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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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縣引進高學歷人才領導小組
2013 10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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