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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進城到農村工作有什麽影響(利弊)?

好處:1。增加收入:工作的收入必須大於務農的收入。2.增加人力資本:學壹門手藝,增加壹些知識。3.增加社會資本:擴大關系網絡。提高溝通技巧。4.提高對後代教育的支付能力:有錢給孩子交學費,買必要的學習用具。5.提高養老支付能力:有錢給老人治病,買保健品。6.促進農村消費結構升級,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外出打工的農民收入基本都拿回家蓋新房,買大件家電。7.有利於農業產業結構升級:部分農民外出務工,緩解了土地承載壓力,也使農業規模經營成為可能,經濟作物成為規模經營的首選,從而改善農業產業結構。8.有利於農村產業結構升級:壹些外出務工農民看到了農村本地市場的潛力,將其積累的資本投入到非農產業中,從而改善了農村產業結構。他們或把從農民工身上學到的技能與當地資源相結合,或為農民工家庭的消費提供市場,繁榮了農村市場,方便了農民的生產生活,甚至給他們帶來了新的思想,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缺點:1,疏遠了與家鄉親友的關系,減少了初級社會資本的原始存量。2.削弱了在塑造孩子人格方面的教育功能,降低了對孩子學習成長的關註,導致孩子產生被遺棄感,從而增加了孩子心理和行為偏差的概率。3.虛假示範效應:常年外出的父母出於愧疚,往往對孩子慷慨大方,使孩子產生壹種在外掙錢很容易的錯覺,導致孩子厭學情緒的產生和蔓延。4.弱化對老年人的贍養功能:雖然外出打工提高了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但壹方面老年人已經處於低消費時期,另壹方面老年人更需要精神贍養。所以總的來說,對老人的贍養是下降的。5.強化祖孫互動的負面效應。本來兒孫繞膝是天倫之樂的體現,但老人如果膝下只有年幼的孫輩,還要照顧他們的學習和生活。爺爺奶奶不得不收起自己善良的天性,擺出父輩才有的威嚴,難免造成祖孫關系的緊張。另壹方面,壹些還很虛弱的孫子孫女不得不代替父母照顧年邁體弱的爺爺奶奶,嚴重影響了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如果祖孫之間有壹種天然的聯系,那麽兩代人之間的互動將是壹種帶有融化快感的性互動。沒有這個環節,它的負面作用會被放大很多倍,以至於對他們來說變得難以承受。6.增強農民的剝奪感,增加社會不安定因素。在城市裏,農民工做同樣的工作得到的最少,各種社會保障都沒有,還受到自己人的歧視。壹旦年老體衰,還是要回到農村。如果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他們往往會被提前送回老家。如果妳要求薪水,妳也可能有生命危險。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會感到絕望,壹個絕望的人可能會做出壹些不理智的事情,對社會的危害很大。7.使農民迅速“市場化”,加速農民原子化進程,削弱農村社區的凝聚力。農民不懂市場經濟的真諦——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每個人都要遵守特定的遊戲規則。只看到了壹切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的現象。只要能獲得經濟利益,無論采取什麽手段都無可厚非。在這種不正確的認識下,他們投機心理膨脹,在過度構建和利用社會資本的同時,拋棄了原有的共同體倫理的約束,在農村中欺詐橫行,不惜損人利己,以達到致富的目的。村民的價值判斷也有偏差。只要能給自己帶來物質利益,他們就盲目崇拜,希望與他們合作,以期分壹杯羹,根本不追求自己行為的正當性。那些致富的人也失去了“造福壹方”的傳統社會責任。他們沒有回到農村,而是投資於破壞環境甚至毒害年輕人的行業。比如在城市無法藏身的黑網吧,正在農村蔓延。結論:進城農民工的好處主要體現在經濟利益上,壞處主要體現在社會層面。短期來看,經濟效益大於社會效益,所以進城打工無疑是積極的。從長遠來看,情況正好相反。所以在制定農村政策的時候,要多權衡。

總體而言,農民工進城對加快我國城市化進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和整體素質較低,特別是農村的壹些不良生活習慣,會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壹些不利影響。

從積極的方面來看,主要有:

1.提供了廉價勞動力。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為當地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足而廉價的勞動力,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促進了商品出口,使中國在20世紀80年代至今短短十幾年間躋身世界十大外貿國之列,並長期保持貿易順差優勢。

2.它為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許多城市居民在選擇工作時很“挑剔”,甚至對壹些工作不屑壹顧。不依靠外地打工者,很難維持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而進城打工的農民,壹般都是臨時工、合同工。他們對工資的期望值不高,對工作條件、勞動強度、勞動報酬、社會地位沒有太多的要求和考慮。他們中的壹些人從事著壹些城市居民不願意做的工作,比如挖下水道、環保工、建築、搬運、家庭保姆等等。這些民工的到來給當地市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3.它刺激了商業、交通、郵電和金融的發展。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成為城市的消費群體。隨著人口的增加,他們對糧食、副食品和日常消費品的需求也在增加。據測算,大城市每65438+萬流動人口,每天需要5萬公斤蔬菜、65438+萬度電、2400萬公斤水、730輛公交車。他們有的在地區之間從事商品銷售活動,在壹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穩定物價、搞活市場的作用。農民工每年季節性外出,集中在春耕生產、夏季雙搶和春節前後,壹年形成三個客運高峰期。此外,農民工經常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與家人、朋友聯系,並將部分工資寄回家鄉,無形中促進了中國郵電、通信、金融業的發展。

消極的壹面是:

在繁榮的城市經濟中,農民工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同時也給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

1.對城市就業造成了壹定的壓力。由於農民工的進入,城市求職人數增加,在城市就業崗位壹定數量的情況下,壹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工就業與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的矛盾。

2.增加了城市交通負擔。流動人口的增加使得本已緊張的城市交通問題更加嚴峻。農民工在城市流動頻率高、出行率高、出行量大,且主要依賴城市公共交通,使得交通擁堵、乘車難等問題更加嚴重。對上海、廣州、武漢、北京等城市的調查顯示,大城市流動人口出行率普遍在90%以上,約80%的出行集中在城市中心區,其中60%以上依賴於城市公共交通。按照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沈陽、武漢等六大城市計算,公交車輛平均速度每降低1km/h,相當於六大城市減少1 . 5萬輛公交車輛的運能。隨著車速的降低,城市職工的等待時間和乘車時間延長,大城市職工平均等待時間延長約1小時。因此,每個工人每年花費相當於50個工作日的時間。

3.給城市的社會治安帶來了潛在的隱患。近年來,我國大城市犯罪率普遍上升,其重要特征是流動人口犯罪率上升。壹方面,許多不法分子混跡於“農民工”大軍中,從事牟取暴利、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因為他們用各種非法手段騙錢,很容易引起鬥毆,有的甚至發展到搶劫、搶奪的地步,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另壹方面,也有壹些農民工以大城市“淘金”為目標。但有些人素質低,只知道賺錢,法制觀念淡薄。壹些人心存僥幸,明知故犯地在大城市從事非法牟利活動,如無照經營、哄擡物價、偷稅漏稅等。此外,農民工尤其是流動女工的婚姻和愛情生活就像壹朵破碎的玻璃花,對社會產生了負面影響。近年來,廣州市婦聯受理的非法同居、第三者插足、情婦重婚等案件呈上升趨勢,其中涉案女性90%以上為外來務工女孩。更有甚者,他們賣淫、吸毒、販毒。

4.增加了計劃生育和城市環境管理的難度。農民工的生育問題也成為各地計劃生育工作的難點。目前,廣東省育齡流動人口超過18萬,其計劃外出生率超過20%。很多都是家庭式的流動,有的甚至出去逃避計劃生育。在廣州市海珠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檢查中,發現80%的流動人口沒有領取婚育證明,而這些人80%屬於外省來廣東打工的農民工。同時,在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城鄉結合部和城市中心,由於缺乏管理,往往垃圾遍地,汙水橫流,市容混亂,人畜發病率上升,傳染病乘虛而入。壹些農民工把壹些不良習慣從農村帶到城市,如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僅加劇了疾病的傳播,而且對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也有很大影響。據測算,大城市每65438+萬流動人口,每天將產生65438+萬公斤垃圾,排放2300萬公斤汙水和汙染物。據不完全統計,為解決上述流動人口帶來的環境問題,壹個大城市平均需要額外投入6000萬元。

二、對策建議

為了有效地引導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並提高積極效果,我們建議:

1.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農民工進城就業是中國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然現象。我們應該采取積極措施,不僅要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且要促進城市的健康發展。國家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來保障農民和公民之間的平等,平等的市場準入機會,以及* * * * * *公共產品的使用。清理現有的壹些政策措施,消除農民進入城市的障礙,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逐步使流動人口融入城市。

2.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隨著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對知識和技能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國家應采取相關措施提高勞動力素質。把基礎教育和職業培訓結合起來,使農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職業技術技能,適應就業需要。同時,註重農民工思想素質和政治素質的培養,促進其整體素質的提高。有利於城市環境的美化和有序管理。

3.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今天的戶籍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影響農民進城務工的重要制約因素。雖然壹些地方制定了政策,采取了措施,實現了城鄉戶籍統壹管理,但實際執行中仍存在非國民待遇現象。因此,應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政府應取消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農民進城務工的專業工種限制。企業要打破戶籍界限,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農民就業條件。企業有自主用工的權利。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為他們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手續,實行壹站式服務。從而為農民工進城就業提供壹個公平的環境。

4.建立農民工社會福利和保障制度。雖然農民工在城市創造了財富,但大量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水平很低,農民工幾乎遊離於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當前,應加快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但是,由於主客觀條件的制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建設不應該也不可能雄心勃勃、齊頭並進。而是要堅持分階段逐步推進的策略,依次建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特別是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失業和生育保險制度,逐步積極有效地維護和實現農民工的基本社會保障權益。要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農民工社會救助體系,通過職業福利和社區服務建立農民工社會福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