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分類推進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要求,浙江中醫藥大學等9所省屬事業單位制定或補充了2012特殊緊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計劃,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決定集中發布招聘信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單位和崗位
招聘單位及崗位信息詳見《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特崗、緊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計劃目錄(第二期,2012)》(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目錄》)。
(1)雇主
招聘單位包括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第壹附屬醫院、浙江省農業科學院、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五十二研究所等省直屬高校、部門、高校、醫院和科研機構(含中央部委),***9。詳見“招聘計劃目錄”中的“招聘單位目錄”。
根據《招聘單位名錄》的相關內容,應聘人員可以獲取相關單位的簡要信息、用於發布招聘過程和結果信息的網站以及向招聘單位咨詢、投訴和反映意見建議的聯系方式。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在招聘計劃目錄中按單位類別分類,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能的急需緊缺人才的專業技術崗位。* * *專任教師、醫學、科研崗位216人,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21人。其中,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在今年首次招聘計劃的基礎上增加了部分招聘崗位;今年組織了浙江中醫藥大學第壹附屬醫院的招聘計劃,但是部分崗位招聘計劃沒有完成,招聘還會繼續。
招聘崗位明確的“可錄用級別”,是指根據招聘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和崗位空缺情況,參照現行正式在崗人員,對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人員原則上可以錄用的崗位級別。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招聘目標
根據招聘單位的崗位設置和用人需求,招聘對象分為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或不限三類。招募對象應為中國(大陸)公民,但戶籍不限。
社會人員是指報名時已取得完整學歷(如學歷、學位)的人員。根據工作業績需要,應屆畢業生是指2012年8月底前預計畢業並按學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對象不限,包括前兩類人員。
(二)申請資格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具體來說:
1,年齡壹般不超過規定的年齡上限。比如上限35歲,2012,1年4月2日報名的話,1976年4月2日及以後出生的都算符合條件。對於優秀博士生或副高級職稱以上考生,如有必要,招聘單位仍可適當放寬。
2.同時必須符合招聘計劃目錄中規定的“學歷/學位”和“職稱/職業資格”的要求。
3.符合“專業/學科方向”的要求,滿足招聘崗位的需求。申請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或學科方向要求,壹般由招聘單位根據申請人的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工作崗位和科研論文情況,以及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判斷。
4.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要求。明確優先錄用符合特定條件人員的,報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以拒絕其他人員報考。
5.資格條件中每壹項標有“*”號的,表示該內容為彈性條件,壹般結合崗位“其他條件”中的相應要求執行。要求“學歷/學位”為“*博士生”的,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視為符合要求,同時註明“*副專業及以上職稱放寬至碩士”。
三是組織實施相關安排
(1)實施時間
公告發布後至少兩周,招聘單位將根據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定期組織考試,直至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實施完畢。
招聘實施時間截止於招聘計劃的下壹個更新周期。本招聘計劃暫定於2012年8月更新。
(2)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包括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候選人公示、聘用等環節。按照直接考核方式,不安排考試。
(三)信息披露
各招聘單位將在本公告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公開招聘的具體安排,在《招聘計劃目錄》規定的信息公開指定網站上發布與本單位相關的公開招聘信息和具體措施。
各單位公開招聘實施過程及招聘結果的相關信息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註冊和資格
(1)註冊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均可在招聘機構工作周期內,按照招聘單位要求的報名方式,提供必要的報名材料,報考空缺的招聘崗位。報名可同時面向本人符合資格條件的所有單位和崗位。
1.報名方式。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電子郵箱和郵件報名。各單位采取的具體報名方式詳見《招聘計劃目錄》中的“報名方式”。有的單位用人部門直接接受關於招聘崗位的報名和咨詢,應聘者可以通過招聘計劃目錄中的“崗位相關聯系人和方式”進行聯系。
2.報名材料。除網上報名方式外,報考人員壹般可只提供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部分招聘單位要求提供與崗位資格相關的其他材料,如近年來的代表性論文、科研成果、獲獎及文獻收集引用證明,以及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以招聘單位的要求為準。
(二)取得申請資格
1,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後,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電子郵件或短信等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於報名表中報考者(含部門)、職位名稱、職位代碼等關鍵信息缺失的報名申請,招聘單位可不予反饋。
2、決定組織考試和考核。自公告之日起至少兩周內,招聘單位可根據各崗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人員情況及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具體安排,研究是否對特定崗位組織考試選拔或對特定人選進行直接考核。
所有招聘崗位不設最低考試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考試。
對於表現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具有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碩士學位的人員,招聘單位經研究發現其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可通過直接考試而不是安排考試的方式決定是否錄用。
3.獲得申請資格。招聘單位決定對特定崗位組織考試、考核的,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將及時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將考試考核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相關人員。
動詞 (verb的縮寫)決定要雇用的人員
(1)檢查
考試壹般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個別單位會對招聘對象學歷(學位)水平略低的職位,或因合格報名人數較多,需要初步篩選、縮小範圍的職位,安排筆試。
面試采取專業答辯、試講(老師)、試診(醫療)、學術報告、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可獨立申請,也可綜合申請。
考試的具體辦法和安排由招聘單位確定,並通知考生。
(2)評估
考核采取個人檔案查閱、走訪有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對單位領導班子進行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對入圍人選的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進行全面考察。考核結論作為招聘單位研究決定錄用與否的依據。
有的招聘單位要求應屆畢業生在用人部門進行短期實習,應聘者予以配合,實習情況納入考核工作。
(三)體檢
教師崗位和其他崗位的體檢原則上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所有入圍人員的體檢不涉及乙肝檢測項目。招聘單位需要根據其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不超過上述參考標準的要求,另行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的,以其公布的體檢實施辦法為準。
(四)公示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情況確定人選,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不少於7天。公示期滿後,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入職和聘用手續。
不及物動詞人員的雇用和待遇
就業管理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全部實行聘用制。人員聘用按《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單位應按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約定試用期。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2)治療
試用期結束後,員工經考核合格的,招聘單位原則上根據學歷(學位)、職稱、資歷等具體要求,將其錄用到不超過“可錄用級別”的同等級別崗位。
部分招聘單位對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啟動經費等方面有其他特殊待遇安排。具體可直接咨詢招聘單位或通過指定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七。監督和咨詢服務
招聘單位將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具體招聘工作,接受應聘咨詢,接受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
對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方式有關的各種意見和建議,或招聘實施過程中侵害考生權利的行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或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互動交流平臺反映。聯系信息如下:
郵寄地址:杭州市傅生路傅生大廈2號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業務處)
郵政編碼:310025
電話/傳真:0571-87056703
在線互動交流平臺網址:/互動交流/“在線咨詢”或“監督投訴”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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