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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德育原則有什麽現實意義?

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作者:蔣碧春點擊次數:更新日期:2006-10-27

(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上海200234)

摘要:董仲舒是西漢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在長期的德育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他從道德教育的理論基礎——性的三性理論出發,創造性地設定了道德教育的內容,對道德教育的方法提出了很有見地的見解。其豐富的理論對我們今天的道德教育仍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董仲舒;道德教育思想;現代意義

作者簡介:蔣碧春(1983-),男,江蘇南通人,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碩士。

董仲舒是西漢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教育政策,使先秦儒學在漢代轉變為新儒家,對中國封建社會教育和思想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就其教育思想而言,其核心是道德教育。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對董仲舒德育思想的深入研究,挖掘其精華,批判地借鑒其精華。本文試從理論基礎、德育內容、德育方法三個方面分析董仲舒的德育思想,以期對我們今天的德育有所借鑒。

壹、德育思想的理論基礎――三性理論

道德教育是壹定的社會主體對人施加道德影響的社會活動。活動的對象是現實生活中的人,目的是讓他們接受所施加的道德影響。道德教育的基礎是外部育人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外在教育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論證指向了對人性的探討,於是對人性的探討就成了各種德育理論的邏輯起點。

在中國哲學史上,孔子最早看到人性的內涵,就是孟子性善,荀子性惡。他們在各自人性論的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道德教育理論。董仲舒揚棄了先秦儒家的人性論。他把性善論和性惡論結合起來,認為人性有善惡之品,提出了三性論。從而為他自己的道德教育思想奠定了理論基礎。我們從三性產品理論的角度來看他是如何論證的。

董仲舒認為,人性可分為三種,即聖人之性、百姓之性、戰鬥之性。最優越的是聖人的本性,聖人的本性是“太好了”“叫不出名字”。聖人憑借其與生俱來的過於善良的本性,以“承天意”和“師天”來教育所有的人。在人性的形成與教育的關系上,與天子無關。由此可見,對於聖人之性的解釋,董仲舒持人性不變的觀點。對聖人來說,善不是潛在的可能性,而是已經實現的現實人格。因此,外部教育是多余的。

“性三品”中最低級的是“爭鬥之性”董仲舒將其視為“非名義的”、低於“眾人之性”的劣等性,是純粹的惡。“他國不求賊,有幾個人?只是人數的問題。”在他看來,作為惡的化身,“與惡作鬥爭的人”沒有任何成為聖人的可能,屬於無法教育的純惡之人。只能采用外部刑法來強制執行。

除了極少數的聖人和“戰鬥的人”,大多數是“人民的本性”。“聖人之性不可名,鬥之性不可名,名中之民之性”(《實》)“名,不上,不下,由其名”。(《名深究》)因此,

董仲舒關於人性與教育關系的論述,只是針對具有“中國人的本性”的人。

他認為“中國人”的天性中既有善,又有欲。“身名取諸天,兩天有陰陽,身亦有貪性”,“仁貪皆在身”。(同上)人的本性中既有貪仁的男女,但都是潛在的。“仁氣”雖然不是現成的善,只是壹種好的基因,但可以培養成善,所以是壹種正勢,規定了主體人格向善的發展。情欲是“貪婪之氣”。如果任其生長,就是惡,所以是負勢,抑制了向善的方向。正是人性中蘊含的負面潛能,使得善德的形成不僅依賴於主體自身的能力,還依賴於主體之外的力量。“今天的人性只有被外教教導後才能是善的”,“自然人的本性是善而不是善的,所以立王為其善是天意”,如果“沒有王教導它,它就單純而不好”。(現實)總之,只有先天的潛力和後天的教育相結合,才能成為優秀的成年人。

因此,董仲舒揚棄了孟子和荀子兩者的弊端,以其性善論和性惡論為基礎,通過強調外在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闡釋了人性發展的先天潛力,奠定了其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論基礎。必須指出,“性三性”論作為抽象的人性論是錯誤的。董仲舒不明白人性是現實中活動的人的特有規定性,不明白善惡作為道德評價是壹種社會意識,是社會關系的產物,不明白人性是壹個隨著歷史發展變化的歷史範疇。但對於為什麽要對人進行道德教育,人能否獲得善的問題,他給出了合乎邏輯的回答。它肯定了道德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對我們今天充分認識道德教育的價值具有重要啟示。

二,德育的內容

德育內容的設置是德育的基礎,董仲舒《維護漢代封建等級制度的德育》也系統地、創造性地闡述了其內容。張岱年先生說:“封建時代的基本道德原則是董仲舒決定的。”【1】這個基本的道德原則就是“三綱五常”。

先秦儒家曾在宗法社會復雜的人倫關系中總結出五種基本關系,即所謂的“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董仲舒把君、臣、父子、夫妻三者關系絕對化、神聖化,歸結為“王道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取其“天人感應”

以及“陰陽五行”理論。他說:“君臣父子夫妻之義,皆取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陰道是沒有辦法單獨行走的,開始的時候無法特化,結束的時候也無法壹分為二。所以,我既是君主,又是兒子和父親,又是妻子和丈夫。

.....王道三綱,可從天求。”(《基本意思》)

董仲舒在闡述“王三綱”的同時,對與之相對應的“五常”進行了闡述,認為:“壹個王要在五常中培養仁、義、禮、智、信的原則。

。”(《漢書·董仲舒傳》)以仁、義、禮、智、信五個不變的道德觀念配合“三綱”。

董仲舒講五常之道,在先秦儒家的基礎上做了許多新的發展。他充分發揮孔子愛人的思想,闡發了“仁”的思想。在《仁義之法》中,他說:“仁義之法在於愛人,而不在於愛我...不為他們所愛之人,雖自愛,也不會視為仁義。”所以,統治者不能“以仁充實自己”,而應該“愛私而死,以仁寬厚。”董仲舒的“仁”思想是積極培養人的仁,教人真正去愛別人,尤其是尊重君主。

在教導人們“以仁義護民”的同時,他還提出了“義”的道德觀及其行為準則。他說:“義者,謂之為我所宜,為我所宜,而後可名之。”(仁義之法)也就是說,要糾正不恰當的行為,使之恰當,而正確的行為首先要從自己做起。關於義與利的關系,董仲舒說:“人生於天,也使人生義與利。利支撐他的身體,義支撐他的心。心不能正,不能樂;妳不可能健康安全。義,心的修煉;利者,身也養。”(“身之修養重於義”)這就清楚地闡述了義對人的物質利益和精神追求的重要性。但他仍然繼承了儒家以義制利的傳統,主張“重義輕利”的觀念。“壹個正直的妻子即使貧窮也能享受自己;而那些大而無意義的人,雖然有錢,卻無法靠自己生存。”好處對人小,大義對人大。“(同上)

為了切實具體地維護封建之道,董仲舒提出了“禮”的規定和要求。

“禮”是封建社會的各種法規和生活規範他在回應漢武帝時說:“君要守正法,不要為了防欲而上下其手。”他說,“業主們...

順序是尊大小的位置,但外與內的區別是新的。”(《韓棟中書傳》)在禮儀的教育上,他也強調了禮儀的現實意義。他壹方面要求漢朝貴族嚴守封建等級制度,以“禮樂”為君子,做到“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天道之行)。另壹方面,他要求“救民於禮”,“使民知禮義而恥於犯之”,強調實行禮儀和防止內亂的作用。

董仲舒在五常之道中也強調“智”。他解釋了“智力”的含義,

“什麽是智慧?先說話再行動。凡人想放棄自己的行為,都是被自己的智慧引導的。它的規則是,所以它是這樣做的,所以它是這樣做的,它的行動是兌現的。其死有益而不苦,對後代有益。德加於民,湯和武功也。違規者不準做任何事,行為不當,行為不成功。他們的名字是對身體的羞辱和傷害,世界上沒有恢復。階級殘余滅絕,國家滅亡。所以,不要急著自作聰明。”(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這裏,智慧就是理性。董仲舒意識到“智”對行為的指導意義,高舉理性精神。

“信”作為壹種重要的道德規範和信仰,也是“五常”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充分發揮孔子“國千倍,尊事而信”的思想,闡述了《春秋》的偉大意義,認為:“《春秋》尊禮重信,信重於地,禮敬於身。”(《楚莊王》)又說:“《春秋》之義,貴信而賤詐。詐人而勝,雖立功,君子必行。”(《不要善待焦Xi王嶽博士》)

“我是部長...犯死罪,且無專制,故吾養之;累死傻子寫愛情,不修飾它,所以它是忠誠的。”

(《天地之旅》)要做到“忠信事其君”。“信仰”對於勞動人民來說,其實質就是要求人們相信對他們的剝削和奴役。

“三綱五常”作為封建時代的基本道德原則,包含著許多不合理的因素,但也有壹些積極的因素。因此,我們必須批判地繼承它。“三綱”是適應封建專制制度的需要而設立的,是對人倫的壹種絕對化,是消極頹廢的。隨著封建社會的消失,它失去了合理性,被人們所拋棄。“五常”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民心民意,維護了人際關系的和諧和社會的穩定,對社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雖然它的內涵隨著社會的變遷而發生了壹定程度的變化甚至異化,但其中蘊含的基本精神卻具有普遍意義和廣泛適應性,成為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壹部分。

第三,德育方法

(A)“善待他人,以正義糾正我”

“仁”和“義”是道德教育的兩種基本方法,

董仲舒區分了兩者的區別:“君子求仁義之別,以規人我,然後分內外之別,重在順逆之地。”所以要逆理治內治,依禮勸福;外部治理以寬進促善,以寬容促寬進。”(《仁義之法》)《仁義之法》以愛人為目的。他說:“仁的法則在於愛人不愛我...不被他們愛著的人,雖然愛著自己,卻並不善良。”(同上)他還說,“仁者,愛人類。“從《仁智》可以看出,“仁”強調的是愛。

義之“宜”,在於“正”。他說:“義之法,在於正,而不在正。我不是自以為是。我雖能正氣,我義。”(仁義法)這是教人修身待人,重視道德主體的修養,從自身向善做起,以身作則,率先示範,“攻其惡”,“躬自厚責其外”。從思想實質上看,“仁”與“義”都是為了調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關系而提出的。但是,作為道德原則,它符合道德教育的規律。對於廣大德育工作者來說,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也是我們在當今德育工作中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

(二)“明道重野心,街頭支持野心。”

董仲舒強調了“明道”。他說:“仁者,不求自身之利,不以修己之道求其成。”(《別對焦溪王嶽博士好》)就是堅持正確的道德價值觀,把道德自我完善作為人生的最高追求。任何現實的功利得失,都不會影響和動搖壹個人對生活的追求。董仲舒所強調的“明道”實際上成了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它把普遍的倫理道德視為人性,片面強調理性的生活,壓抑人的真實自然屬性,使道德教育成為人性的枷鎖,異化為教育人容忍專制統治的教條。今天的道德教育應該走出這個誤區。在重視人的社會屬性的同時,也不應該忽視人的自然屬性。“現代道德教育要走出困境,就要回歸生活,生活世界是道德教育的基礎。因為生活世界具有豐富的價值和意義,它在形式上看似平凡、瑣碎、世俗,但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卻泛化地存在於其中,人們可以在具體的生活中去探詢和感受其中的樂趣、價值和意義;……。" 〔2〕

董仲舒對重要性也是很篤定的,他說:“《春秋》之論,不比誌氣重要...

儀式中最重要的是它的雄心。"(《玉杯二》)要求人們在道德修養的過程中養成堅強的意誌,做到"誠舍利不改,弓寬不爭不隨俗推"。同時,他要求人們的道德修養不僅要停留在認識上,更要在行走的過程中積極行動起來加強道德修養。他的“揚善除惡”、“化善”、“反道脫咎”、“積善積惡”等思想,揭示了道德教育的壹般方法和規律,具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C)“仁慈而明智”

自孔子以來,仁智合壹就構成了儒家人格境界的壹個基本理念。

董仲舒繼承了這個思路。他說:“無情無義,有勇有謀,則狂而益兵。”如果妳明智地爭論並給予,妳會被迷住並得到壹匹好馬。無情無義,不智有才,他會用他的材料來補充他邪惡瘋狂的內心,贊美他古怪不聽話的行為,足以犯大錯,壞耳朵。

……

不知情的仁,是不離不棄的愛;知而無情,就是知而不為。所以仁者愛人,智者除其害。"(《仁智》)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董仲舒的仁智合壹是以仁為基礎,以智為用,智慧從屬於仁,其作用是為仁。辯證地看待德育與智育的辯證關系。

當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技術學科不斷湧現。人文教育弱化,重智育輕德育的傾向是不爭的事實。科學技術在給人類帶來巨大好處和安慰的同時,也因不人道的使用給人類造成巨大的災難和威脅,人類精神領域的各種社會問題和危機日益突出。這些都警示我們,必須改變長期以來嚴重偏向科學、忽視人文的畸形教育。因此,當代德育建設應重視人文精神,正確處理人文教育與科學教育的矛盾,關註人的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如果排除仁智的封建本質,董仲舒的德智合壹思想對我們今天的道德教育仍有借鑒意義。

總之,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博大精深,對中華民族的民族心理和民族道德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進壹步繼承和發掘董仲舒德育思想的精華,對於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促進全人類的文明進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張岱年。在首屆全國董仲舒思想研討會上的講話[J].河北學術期刊,1987,(1)。

[2]孫鳳。現代化進程中道德教育的世紀走向[J].遼寧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