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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機構設置

圖書館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有壹個圖書館工作委員會。圖書館有1名館長,1名秘書,2名副館長,其中1名副館長兼任學區館員;圖書館設有圖書館事務委員會和圖書館工會委員會。圖書館下設六個部(室):辦公室、文獻資源建設部、流通閱覽部、期刊閱覽部、信息咨詢部、自動化部。圖書館有54名工作人員;其中碩士、大專學歷46人,占員工總數的85.2%;具有高級職稱的7人,占員工總數的13%;中級職稱26人,占員工總數的48.1%。1.讀者憑大連工業大學圖書館的圖書證刷卡入館。禁止使用他人借書證,禁止無借書證入館。

2.進館前請聯系相關部門參觀或詢問。

3.保持館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博物館內禁止飲食和吃零食。

4.保持圖書館安靜,不要在圖書館裏制造噪音。入館後請關閉手機等通訊設備或調至震動。

5.圖書館是防火重點單位,嚴禁在圖書館內任何地方吸煙或用火;嚴禁將易燃、易爆和腐蝕性化學物品帶入圖書館。

6.進入圖書館的讀者應當著裝整潔,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舉止文明,遵守公共道德。

7.進入圖書館的讀者應自覺服從門衛和值班人員的管理。

8.愛護館內壹切公物和書刊,嚴禁隨意破壞和塗抹;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張貼廣告和其他宣傳品。

9.維護館內秩序,不搶閱讀座位,不隨意移動閱讀桌椅。

10.請讀者自覺遵守我館的規章制度,支持和配合圖書館工作人員按章辦事。1.書包櫃是圖書館的固定資產,由圖書館負責使用和管理。

2.書包櫃只供從圖書館借書的讀者使用。

3.讀者要自帶鎖,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櫃裏。

4.讀者出館時應帶走袋櫃內物品,不準占櫃。

5.每天讀者出館後,工作人員會對包櫃進行清理,對於違反這些規定的,圖書館有權解鎖清理。

6.圖書館對因使用不當造成的物品丟失不承擔責任。1.圖書館閱覽室的各種期刊和圖書供全院師生學習、教學、科研參考,不外借。除藝術閱覽室的書刊外,其他閱覽室的書刊均提供復印借閱服務。

2.在復印借閱時,讀者需要仔細核對證件,在復印借閱窗口辦理復印借閱,並將復印的書刊歸還借閱口。復印所借書刊的借閱期限為2小時。超過2小時,每小時每卷罰款1元。

3.讀者不得用自己的借書證攜帶書籍、書包和其他個人物品。用於記錄的便攜式筆和紙。

4.閱覽室陳列的書刊,讀者可自行閱讀,每次閱讀不超過兩本。閱讀後請放回原處,不準插入、放錯或帶出房間。

5.保持閱覽室的整體布局。請不要隨意移動室內家具和設備。不要隨意塗寫和塗抹家具和設備。不要占座,離開閱覽室時必須隨身攜帶物品。

6.請保持房間安靜整潔,不要聊天或大聲喧嘩。請將手機靜音,不要在室內撥打或接聽電話。

7.愛護書刊,文明閱讀。不得亂塗亂畫、撕頁、藏匿或偷盜書刊等。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8.閱覽室外的書包櫃是為讀者臨時存放物品準備的,不得占用。當妳離開閱覽室時,請把這些文章帶走。工作人員有權清洗包櫃,圖書館不負責保管櫃內清洗過的物品。為加強圖書館借閱卡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借閱制度,防止圖書丟失,最大限度地保護讀者利益,充分有效地利用圖書館圖書文獻資源,特制定以下借閱規則:

1.借閱方法和規定

1)讀者選好書後,到借閱處辦理手續;未辦理手續將圖書帶出者,按被盜圖書處理。

2)讀者借閱書刊時,應檢查書刊是否有破損、缺頁、刮花路等情況。如有此類現象,應交給工作人員並加蓋“核對”章,否則借書人在還書時如發現上述情況,將按規章制度的相應規定進行賠償。

3)讀者要愛護書籍。任何被塗汙、撕毀、批註或丟失的圖書將按照本館的規章制度處理。

4)我館借閱的圖書主要限於普通圖書,善本、孤本、工具書原則上不外借,只在館內閱讀;有特殊需要者,須經館長同意方可借閱。

5)如果讀者在外地出差或實習,需要太長時間才能按期還書,外出前應由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和具體實習生名單,同時要求註明返校時間,經流通部確認後可延長借閱時間;逾期補辦證書無效,按逾期處理。

2.借閱圖書數量和借閱期限

1)借閱相冊:

●教授、副教授每人可借閱18冊;

●講師15卷;

●研究生12卷;

● 12冊教輔、幹部、工人;

●本科6人;

●校外讀本3冊,各類計劃外招生,外單位培訓生。

2)借閱期限:所有圖書(不包括戶外閱讀)的借閱期限為30天(教師為45天),圖書館系統將在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延長到期圖書。請註意歸還日期。在假期前到期的圖書,如果在截止日期後歸還給假期,也包括在內。

3.圖書續借:借閱期滿後仍需使用圖書的讀者可續借壹次,為期十五天。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自助服務。也可以在圖書館的0PAC檢索機上自己做。續借應在圖書到期前五天內辦理,逾期圖書不能續借。被預訂的書不能續借。

4.館際互借

1)本校教職工和研究生因教學科研需要,可申請館際互借我館缺乏的文獻資源,在與我館有館際互借協議的大連大學圖書館借閱圖書、閱讀報刊、查閱相關電子文獻。

2)館際互借的程序如下:讀者持有效證件到本館信息咨詢部(406室)領取館際互借卡和圖書,即可在本市相關高校圖書館借閱圖書。

3)讀者查閱文獻後,應立即歸還館際互借卡和圖書,供他人使用。

4)工作人員有權制止不執行館際互借相關規定的讀者借閱權限。1.圖書證僅供個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閱或使用他人借書證,壹經發現,扣留該證,按規定處理。

2.逾期不還的,每本書每天罰款0.20元。

3.借閱的書刊如發現丟失,應以同版本實物賠償,每本書加工費5.00元。如無法補償原書刊,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89年前出版的文藝小說按原價5倍賠償,90年後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

89年前出版的其他普通圖書按原價10倍補償,90年後出版的按原價5倍補償;

外文書刊、工具書、珍貴圖書按原價10-20倍補償;

多冊圖書丟失其中壹本的,按圖書總價賠償,其余全套圖書歸圖書館所有;

如圖書丟失,在借閱期內未辦理賠償手續,除按上述規定賠償外,還須支付滯納金。

4.汙損圖書將視情節輕重處以書價10-100%的罰款。罰款後,汙損的書刊歸還圖書館。

5.未辦理正常借閱手續,私自將書刊帶出圖書館(越過監視器出口),按偷書論處。違者需作書面檢查,圖書館將通知學校和教育部取消其借閱資格。被盜普通書刊按原價5倍罰款,有價書刊按原價10-20倍罰款,多卷書刊按全套書刊總價5-10倍罰款。第壹,借書證的辦理

1.凡我院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員、本科生、研究生、根據國家任務由我校招聘的博士後人員、我校離退休人員,均可持有效證件(如工作證、學生證、離退休證)到圖書館流通閱覽部辦公室(305室)辦理借書證。

2.新生借書證由圖書館統壹辦理,新生接受入館教育後方可領取借書證。

3.教職工和全日制學生首次申請免費;非居民讀者(包括校外讀者、畢業學生、成人學生和獨立學院學生)需要攜帶身份證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借書證押金300元,借書證押金20元,每月使用費5元。

第二,借書證的使用

1.圖書證僅供個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借。壹經發現,將被停職兩周;累計兩次將取消妳借書資格。因以證人名義出借或借款而造成的後果,由證人承擔。

2.圖書證是讀者進入圖書館,在各圖書館借閱文獻,開展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憑本人借書證刷卡入館,自覺接受工作人員檢查,並按其規定使用。如有違反情節,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短期或長期禁止其入館。

3.借書證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掛失(自助)。因未及時掛失而產生的壹切後果,由見證人負責。

4.不準偽造文件,復印文件或用他人的借書證借書。壹經發現,將沒收借書證取消借閱資格,並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更換借書證

1.申請換領或補領圖書證的讀者,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工作證、學生證、準考證、身份證)到圖書館流通閱覽部辦公室申請換領或補領圖書證。補辦或換證時辦理的臨時借書證要妥善保管,丟失罰款5元。

2.遺失補發證書,費用為10元;損壞更換,費用3元。讀者可以在壹周後得到壹張新卡。如原卡遺失,需將原卡交回註冊辦公室,新卡費用不予退還。

3.換發新證後,舊證同時註銷作廢。如發現使用圖書館已註銷的借書證者,不僅收回證件,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停止借閱資格。

第四,圖書證的丟失

1.讀者可以在圖書館的OPAC檢索機上自行掛失。

2.讀者也可以使用校園網內的任意壹臺電腦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登錄我的圖書館”界面自行掛失。

掛失步驟:

1)登錄圖書館主頁,在頁面左側的“登錄我的圖書館”界面輸入讀者的身份證號、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即可輸入讀者的圖書館信息。

●讀者身份證號為學生證號或教師借書證條碼號,初始密碼與讀者身份證號壹致。

●首次登錄的讀者需要輸入姓名進行驗證。

2)點擊左側菜單中的“掛失讀者”,輸入密碼,顯示“掛失成功”。1.凡辦理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畢業離校、退學、工作調動、出國深造、結業等。)需還清所有借書欠款,憑本人借書證和離校通知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305室)辦理離校手續。

2.本科畢業生以班為單位,由各班班長收集學生借書卡和離校通知,註明不能回報的學生及原因,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集體辦理離校手續。

3.研究生離校時,應先向圖書館信息咨詢部(406室)提交畢業論文的電子版和印刷版。經圖書館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後,可憑提交的證件辦理離校手續。

4.轉系或留級的同學持新的考試卡到流通閱覽部辦公室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圖書館工作人員修改相關信息後,原卡仍可使用。

5.讀者離校未到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的,由主管單位負責收回圖書或進行賠償。

6.各類讀者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果圖書證丟失,需要支付10元的賠償金。已交納辦證押金的讀者,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同時退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