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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學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五邑學院順利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武夷學院(GB代碼:10397),是經教育部批準的福建省省級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招生專業中,建築學專業為五年學制,其他專業為四年學制。

學校位於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武夷山。五邑大學本部辦學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五邑大學桃源校區學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號。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組成,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組。

第六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招生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法規的執行和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生源、就業等情況編制。各省、各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編制的考生填報誌願手冊。招生計劃通過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條我校有福建省南平市單獨招生計劃的,只招收在南平市(含所轄市、縣、區)戶籍,並在南平市所轄縣級高中招生辦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誌願填報機構代碼詳見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手冊》(考生誌願填報手冊)。

第九條學校根據生源情況,按有關規定相應調整招生計劃。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壹條學校對學生的外語要求不限於外語專業的英語。新生入學後,學校只安排以英語為基礎外語的教學。

第十二條學校要求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參加招生部門組織的口試,並通過考試。高考英語成績要求在90分(含)以上(試卷滿分150)。為了順利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壹定的繪畫基礎。

第十三條學校各專業男女生招生比例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考科目的要求,參照江蘇省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標準執行。面臨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招生,按照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學生情況,在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內確定轉學比例。實行平行誌願招生批次,調劑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對於梯度誌願投檔的招生批次,投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壹檔多投”的招生批次,調檔比例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執行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減分照顧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對除師範類以外的其他普通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即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安排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報考師範類專業時,實行“明確專業”的錄取規則,即按照考生的專業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此外,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學校實行“按專業誌願1:1範圍內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的綜合素質、單科成績和高中階段的特長,擇優錄取。參考單科成績時,文史類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科類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在排序錄取時,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優先順序都低於專業誌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合理分配到未滿的專業;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第二十條學校海峽成功學院(校本)與玉山健康管理學院(桃園校區校辦)的閩臺合作項目,在福建省內招生專業使用同壹高校招生代碼。學校在按照專業錄取的原則申請專業檔案時,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未被錄取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按照先本部後桃園校區的順序調劑到未滿的專業。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考生通過專業統考(專業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指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統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指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專業調配細則如下:

1,針對福建省: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專業文化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預錄取。

導演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成績+定編分數線)×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

美術類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成績+定編分數線)×40%+考生省專業考試成績×2.5×60%。

考生專業文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名順序:文科主任以文化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為主,理科主任以文化成績、數學、理科綜合、中外語為主;藝術、美術以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為準,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美術以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為準,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2.面向福建省外:專業錄取采取“明確專業”原則。以考生專業文化綜合成績為依據,當專業文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藝術類專業成績和編導類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導演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成績+定編分數線)÷高考文化滿分×750×60%+考生省專業統考滿分×750×40%;

美術類專業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成績+定投分數線)÷高考文化滿分×750×40%+考生省專業統考滿分×750×60%;

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方式的省份,以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考生專業文學測試綜合成績為依據;如果省級招生部門的成績只是考生的專業成績或文化成績,則按上述公式計算的考生專業與文化的融合度按分配劃分專業。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少數民族預科生升入本科學習,專業分配參照《武夷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生分流到本科學習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後,將發給每位被錄取者由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並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院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錄取通知書送達情況。

第六章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根據《五邑大學學籍管理細則》規定,為確保新生入學質量,我校將對新生入學後的申請材料及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為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只要符合學校對轉專業的要求,學生可以自由申請轉專業。詳見《五邑大學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2019修訂)》。對於不同專業方向授課的專業,被錄取的考生在報名入學、學習到壹定階段後,會根據自己的意願和學習成績選擇相應的專業方向。

第二十六條根據教學計劃正常安排,“3+1”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在臺灣省合作高校學習壹年;“4+0”閩臺合作項目,專業課主要由臺灣省優質教師承擔,學生不需要在臺灣省學習。

第二十七條根據《武夷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養計劃並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含閩臺合作項目學生),授予武夷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認證。符合學校學位條例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根據費[2014]183號文件精神,普通本科專業:重點學科每學年5200元,醫學專業每學年6000元,其他普通專業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每學年91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每學年8400元。根據福建物價費[2011]312精神,閩臺聯合人才培養項目普通文理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費用15000元。具體專業收費詳見省招生辦編的考生誌願手冊。學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最新批復文件中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閩臺聯合人才培養項目專業學生在臺灣省學習期間,按臺灣省合作大學學費標準收費。學生繳納報名費後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標準按閩價[2005]43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根據宿舍條件,每生每學年800 ~ 1400元。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批準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

第八章資助和激勵政策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七位壹體的資助體系。

1,綠色通道為了有效保障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了“綠色通道”制度,即對於貧困家庭新生,學校先為其辦理入學手續,然後根據核實的情況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相應措施給予經濟資助。

2.獎學金學校有新生獎學金(壹等獎20000元,二等獎5000元),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年),優秀學生(500-1500元/人/年)。500-5000元/人)。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已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未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區,困難學生可在入學後向學校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貸款金融機構審批。

4.國家助學金是給在高校全日制學習的貧困家庭學生的。中央、省、區和市政府以及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為:貧困生4500元/人/年,貧困生2800元/人/年。

5.社會助學金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五邑學院鴻潤助學金、五邑學院明星助學金、開明慈善基金、學生大病救助“光明關愛生命基金”等多種社會助學金。

6.學費減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

7.教師專業補貼教師專業補貼標準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8.特困生補助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特殊、突發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可以向學校申請臨時貧困補助。

9、貧困新生入學資助項目貧困新生入學時可申請差旅費補助、生活啟動資金等入學資助項目。

10.工讀學校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儉學工作。

11、就業援助與服務基層獎助學金經濟困難、就業困難的畢業生可申請就業資助,在基層工作、參加誌願服務項目的畢業生可向學校申請獎勵。

第三十壹條學校對優秀新生給予鼓勵和資助。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分為壹等獎(2萬元/人)和二等獎(5000元/人)。首次或首輪平行誌願報考我校並符合以下條件的普通新生,可在報名入學後向學校招生辦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

大壹新生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高於所在省當年相應本科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含)的,獎勵金額為2萬元;新生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低於所在省相應本科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10(含)以內的,獎勵金額為5000元。錄取批次合並的省份,參照考生所在省份第壹線、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或最近設置本科壹批招生當年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應的排名。詳見《五邑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試行)》。

第九章招生咨詢和申訴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9-5136788 5136258。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zsb

微博:五邑大學招生辦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武夷學院,武夷學院招生辦

郵寄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武夷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354300

第三十三條招生申訴渠道:

投訴電話:0599-5137155。

郵箱:wyxy7155 @ 163.com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校以往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時,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章程的授權。

武夷書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