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戶、協會團體投標,團體投標段中標率100%?
中標的專業戶,投標20次,全部中標,中標率100%?
近年來,招投標領域成為腐敗的高發區。這不僅是保證招投標市場良性競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凈化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需要。將加大處罰力度,打擊“操縱投標”行為。2019年,從中央到地方,相關文件層出不窮。查處各地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在過去的六個月裏,全國許多地方有超過700家企業被告知存在非法投標行為。間隔時間之短,數量之大,真的很神奇!這對於招投標市場來說,無疑是壹顆重磅炸彈。“五標招標文件”的應用和幾個文件的公布,立即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廣泛關註,讓大家清楚地看到了目前招投標市場的種種亂象。全國各地成為重災區,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註。市場亂象何時能徹底根除?
串通投標的原因
近年來,隨著城鄉壹體化進程的逐步推進,地方政府不斷加大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建築市場的蛋糕越做越大。另外,招投標領域監管不到位,導致串標案件時有發生。根據經驗和分析,發現當前市場上串通投標犯罪的原因和特點如下。
(壹)暴利的誘惑。
第壹,有資質的建築公司都是受自身利益驅動的。很多有資質的建築公司本身在開發市場和業務上不需要太多的努力就能拿到業務,而沒有這個資質的公司會想盡辦法去接觸這類資質優秀的公司,出租方只要同意出租公司資質就能拿到壹筆不菲的管理費。可以說是無利可圖,隨意出租資質,為串通投標犯罪創造了便利條件。二是中標人非法利益的驅動者。投標人相互串通,通過事先約定的“投標”,或者以壹致報價、降價或者加價的方式共同投標壹個招標項目的壹個或者多個標段,以排擠其他投標人,控制中標價格和中標結果,中標單位通過串通可以帶來更多利益。
(2)法律意識淡薄。
由於施工企業資質參差不齊,壹些施工企業技術落後,設備差,管理水平低,無法通過公平競爭承包工程。有些建築企業明知自身條件不高,就把行賄作為競爭手段。他們誤以為組織招標只是壹種姿態。關鍵是通過行賄建立關系,千方百計以不正當手段拉開招投標的缺口,想方設法與招標單位負責人、招標代理機構取得聯系,串通投標。
(三)缺乏對招投標行為的監管。
壹是對招標人的監管不到位。從準備發出標書到招標的階段,監管部門未能履行職責,對招標人進行必要的監管和全過程監管;二是缺乏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目前絕大多數招標活動都是委托給招標代理機構進行的,但監管部門對其代理機構的業務缺乏有效監管或者根本沒有監管。直接導致招標人與代理機構串通,或者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其他投標人利益的。第三,缺乏對投標人的監管。監管部門沒有對投標人進行有效監管。壹些競拍者,聯合競拍,輪流坐莊,但從未被處罰。行政監督和處罰有限。串通投標的案件壹般都是在項目建設完成後才被公安機關掌握或偵破的。此時可以對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往往會影響政府或其他招標單位的工作。如果項目完成後需要幾年時間,往往很難起到有效打擊犯罪的決定性作用。因此,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更為重要。
“串通投標擾亂了政府采購秩序,挫傷了潛在投標人的投標積極性,也損害了國家利益。因此,必須全方位預防和打擊並重,遏制其發生。”業內人士呼籲。
公開采購信息
“招標信息壹定要盡量公開,有更多的供應商參與。壹旦有多個供應商不參與,就很難形成交叉投標。如有必要,可延長信息發布時間,並邀請信譽好、資質好的供應商參與投標。”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吳繼勇說。
無獨有偶,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張家駒也將信息最大化公開視為上策:“讓盡可能多的供應商知道並參與政府采購,是避免串通的良策。涉及的供應商比較多,有串通的方案。願意分享被控制後利益的人也來了,但不想被控制,想靠實力搶‘蛋糕’的人也來了。這樣,圖謀邪惡的人想串也串不起來。”因此,為了讓供應商最大限度地了解采購信息,馬鞍山有時會在信息發布後提醒供應商查看。對於冷項目,除了在指定媒體和當地媒體發布信息外,還會在項目生產集中的周邊城市、發達地區或當地媒體發布公告。
業內專家提醒,防止串通,還應註意區分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是同壹母公司下的分公司,還是同壹經銷商下的經銷商。
降低準入門檻。
降低準入門檻,放寬資格預審條件,放開投標人數限制,也是規避招標的方式之壹。在操作上,根據潛在投標人的數量和市場情況,適當降低投標人的最低限額,讓更多的投標人參與競爭。張家駒介紹,如果沒有特殊要求,盡量不要限制。因此,在電子顯示屏和圖書的采購中,有很多供應商參與競爭。“其實設置過高的門檻對購買者也是非常不利的。我們會盡力與購買者協商,讓購買者知道利弊。”
業內專家建議,全面推行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統壹模式,最大限度消除人為門檻,搞“對號入座”。
改進評標方法
據青海省政府采購服務中心主任石聖德介紹,圍繞招標的案例大多出現在工程和大型醫療設備采購中。"我們的方法是在運作中不斷改變評標方法."
業內專家指出,串通投標的核心是中標,防止串通投標最直接的方法應該是最低價中標。最低評標價法是國際慣例,效果也非常顯著。它抓住了招投標的本質,大大簡化了定標原則,節約了財政資金。不用擔心,最低評標價法不會因為價格優先原則而使投標人忽略投標方案的設計,但正因為是最低報價,投標人就會在標書上多下功夫,千方百計優化施工方案,從而達到低價中標、高質量施工、實現合理利潤的目的。
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在四川省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佟麗華看來,單壹品牌采購最容易導致串通,所以不能先指定品牌。她介紹,在汽車采購中,陪標的情況很多,有的品牌廠家規定“必須報多少,否則取消資格。”在采購活動中,代理商往往是輪流中標,或者壹家公司中標後,大家再分包。“我們知道這個情況,但是沒有證據我們幫不了他們。”
完善配套法律法規
2003年3月8日七部委頒布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法》對其做了詳細的法律界定,刑法對串通投標罪也有相關規定,是處理串通投標的法律依據。
然而,《政府采購法》中沒有關於確定操縱投標的規定。業內專家指出,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拿出量化指標,盡量不含糊。同時,應規定更嚴厲的懲罰措施,使合謀的行為成本遠高於其風險和收益。此外,應該建立壹個宣傳系統,讓失信者無所遁形。
加強監管
“如果監管部門的態度不堅定,集中采購機構將束手無策。政府采購的監管和運行是壹個系統,同壹個系統的各方都要形成* * *知識,提高法律意識。”
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監管的統壹協調下,相互配合,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對於串通投標的人,無論是發生在投標過程中,還是在中標後的合同履行過程中被發現,都應該保留調查權,進行嚴厲的調查。
在工程采購中,應對工程造價進行動態監管。修訂完善現行工程預算價格編制辦法,完善信息價格發布制度,推動施工企業編制企業定額作為報價和評標的依據。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開展工程量清單和預算價編制檢查,防止串通投標擡高工程預算價和投標報價。對不按現行規定編制工程預算價格,造成工程預算價格虛高,投標人盲目壓價的行為,要嚴肅處理,記入不良行為檔案;重點跟蹤監督明顯低價中標的項目,防止低價中標、高價結算。
"為了防止合謀,我們應該加強監管,引入社會監督."湖南省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鄧指出。鑒於監管部門因線索不足或證據不足而陷入尷尬,可以設立舉報獎金,發動群眾監督。
加強懲罰
壹旦發現串通行為,政府采購部門要及時查處,對查實的串通案件,要依法依規取消中標資格,終止合同履行;對泄露供應商名單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並通報;對串通投標的供應商,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並酌情拒絕其參加政府采購。代理商之間相互串通,情節嚴重的,可取消其所代表的產品參與本地區政府采購的資格。加大打擊力度,為投標人做出表率。
同時,法律可以直接對串通指揮者設定刑罰,限制其終身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指揮者和策劃者通常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或總經理或其他“高級人才”。如果串通投標人可以從串通投標中獲得足夠的利潤,享受終身利潤,為什麽我們的法律不能限制他們的終身權利能力?
有業內專家認為,三年的最高刑期與幾千或幾億元的損失相比,太不成比例了。現代刑法強調“罪刑法定”原則。串通投標的本質是“經濟詐騙”,我國刑法對“經濟詐騙”的最高刑罰是“死刑”。可以根據犯罪數額加重刑罰嗎?
招標投標有話說。
其實不能怪所有企業都想盡辦法提高中標率,因為這是工程領域企業的大環境。大型央企、國企從壹開始就有各種各樣的“光環”。另壹方面,民企無法和央企、國企在同壹個市場環境下競爭,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另外,這兩年的新政策似乎更傾向於央企和國企。在淡化之前要求的資質方面,民企奮鬥多年的資質看似空洞,然後出臺政策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壹度在強化央企國企的主體地位。這些政策的出臺,總是顯得對民營企業那麽不友好。於是,現階段的民營企業就像“驚弓之鳥”,企業的生死存亡不在他們的掌控之中。就像無人照看的孩子,任何努力都要靠自己,壹不小心掙紮就會“掉下懸崖”。
近年來,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全面發展,產值逐年增長。然而,建築業的發展卻呈現出“壹邊倒”的局面。大項目、大項目的民營企業,沒有能力涉足,總是在壹些微小型項目上茍延殘喘,甚至為了生存不惜觸碰法律。
我們總是希望行業間公平競爭帶來的均衡發展,但現實並非如此。每個事件背後的數據更值得我們思考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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