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4甘肅省警察錄用考試公告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4甘肅省警察錄用考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統人民警察,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甘肅省2014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全省招錄職位1.439,擬招錄總人數2407人,其中公務員2086人(省直單位573人,1.51.3市縣);根據公務員法,共有321名工作人員(86個省直單位,235個市州)。此外,在2013年招錄的基礎上,今年面向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統招錄167名人民警察。

二、申請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之間出生),研究生、博士生報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4年7月26544日)。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治安、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1 . 0984年6月至21 . 0996年7月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0996年7月21日出生)。

4.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操守。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網上報名之日已正式取得畢業證書者)。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第31號),報考人員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職位。

10.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基層、生產壹線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基層、生產壹線、農村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為2004年7月2065438+21日之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主創業並在工商登記辦理手續的人員和以靈活就業形式首次就業的人員,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及團以下相當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從報名之日起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四項計劃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名之日起計算。首次受聘於基層特定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的,從報名之日起計算。自主創業並在工商登記中辦理手續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以靈活就業形式首次就業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靈活就業登記並經審批確認之時起計算。

11.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具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是指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未被地方事業單位錄用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已被地方事業單位錄用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不能再以“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身份報考,只能在征得原單位同意後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

12.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役年限的人員、在職研究生不能報考。

1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認定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人員、依法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第三,申請程序

(1)職位查詢

申請人登錄省人社廳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報考指南、《2014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甘人社通[2014]第116號)、《關於進壹步規範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考試的意見》(甘人社通[2004] 438+06)等相關政策規定,然後確定應聘的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於7月21日至7月28日2014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單位的壹個職位,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名須知》,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後果自負。凡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和資料騙取考試資格,惡意報名幹擾正常報名秩序的,壹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辦”負責回復各市、地、省招考單位關於政策把握的書面要求;市州考辦和省級招考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查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處負責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2.在線資格考試

網上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時間為7月26日21至7月29日每天8: 30至21: 00。

網上資格審查應客觀、公正、及時、認真,不得弄虛作假或隨意放寬條件,否則後果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在7月21至7月29日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每天8: 30至21: 00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報其他崗位。7月21日至7月28日,每天8:30-21:00,報名未審核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可改報其他職位。7月29日8: 30至21: 00期間,報名申請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4.檢查註冊號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於7月26日21至7月29日每天8:30-21: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報名序號,並務必牢記,以便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分數。

(3)註冊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7月30日至8月7日每天8:30-21: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後,申請人需上傳近期免冠2寸證件照壹張(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須在省人社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並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經該工具審核保存後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標準色證電子照片,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如果工具未能通過審核,請在保存和上傳照片之前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未使用此工具上傳的照片將不會被報名系統批準,申請人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

根據《關於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800 [2013])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在報名確認期內,有兩類信息填寫錯誤,可經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壹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異體字;第二,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不涉及出生日期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註冊信息不得變更。申請變更報名信息的,須持身份證原件,填寫《報名信息變更申請表》。經市州考辦和省招考單位審核同意後,報省考辦審批後方可變更。截止時間為7月30日18:00之前。

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戶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享受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填寫免交登記考試費申請表,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復印件)填寫免交、減免登記考試費申請表。其中,省直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事業單位報送“省考辦”;市、州及以下單位申請人報當地市、州考辦審核,然後由市、州考辦統壹上報“省考辦”審批。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和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於9月11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並妥善保管。所有後續鏈接都需要使用,不能丟失。

四、筆試

在“省考試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省考辦”對筆試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委托省級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承擔並組織實施,市州筆試實施單位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筆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本次考試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1:5的比例(對國務院確定的58個連片貧困縣和我省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機關專業性較強、人力資源緊缺的特殊崗位,經“省考試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壹)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全部用中文作答。

(二)筆試時間

2065438+2004年9月20日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 00—16: 30“神輪”

(三)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考生在省考區(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考生在當地市州考區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根據準考證上註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路線,以免耽誤正常筆試。

(四)攜帶證件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考生,到當地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因時間原因確實無法補辦的,持本人照片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5)結果查詢

考生可於6月底5438+10月左右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也可通過語音搜索平臺16887777查詢。

動詞 (verb的縮寫)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應在面試前進行。招聘單位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表)、相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職稱證等)進行資格復審。)及報考人員本人提供的復印件、同意報考的單位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任職四個基層項目人員”的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行《關於進壹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的意見》(贛人社[2065 438+0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和在職考生,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且考生相關材料和信息虛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壹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後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發出面試通知。

第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後,招聘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按照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缺考壹門或成績為零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省、市、州考試招生辦公室根據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級連片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機關專業性較強、人力資源稀缺的特殊崗位,面試比例可適當放寬。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或進行崗位合並,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辦初步進行崗位合並,報“省考辦”綜合平衡後,對全省崗位合並方案進行調整、審批和公布。省、市、州考辦將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證件、要求、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壹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應當場宣布面試結果,並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七、確定考試總成績。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 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 40%。筆試、面試、期末成績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質評估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保衛、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書之壹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進入上述崗位的面試人員均參加了體能測評。體能測評***3項,其中壹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填報(錯過面試或零分者不得填報),填報只能進行壹次。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由省、市、州考辦另行通知,並在網上公布。

九、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辦按考區組織體檢。參加體檢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壹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民政部〔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民政部〔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修訂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3]58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當天安排復檢;交界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性早搏(經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應當場安排復檢。申請人對當天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由省、市、州考辦安排申請人到另壹家醫院復檢。省、市、州考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應當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且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也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各項體檢項目。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將被拒絕或取消報考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辦按考區核定後,按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相關崗位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可不遞補),遞補只能進行壹次。

X.調查

體檢結束後,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考察合格人員。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成立檢查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調查組要查閱申請人檔案,發函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本人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掌握被調查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價,寫出書面調查報告。

考試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辦按考區審核同意後,按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缺席面試或成績為零者,相關崗位體能測評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壹次。

XI。宣傳和就業

省級以上招考單位、市州考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選,並在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後,招聘單位負責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此鏈接不補。如果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錄用的人員,試用期為壹年。新錄用人員必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次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辭退。本人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申請人誠信檔案備查。

聘用審批應在2065438+2005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督和檢查

為確保本次考試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試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邀請“兩代表壹委員”、報考者和報考者家長代表參與關鍵環節的監督,落實報考者和人民群眾對考試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09〕126號),規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終身不得報考、取消聘用資格,並記入其誠信檔案。發現考試中涉及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廣大考生要警惕非法利益集團組織的各類非法培訓、銷售盜版輔導資料、短信詐騙等行為,避免上當受騙。

監督電話:0931—8826098,省紀委監察廳駐省人社廳。

咨詢電話:

蘭州市考試辦公室:

0931-8836917、8425448

天水市考試辦公室:

0938-8214550、8283026

武威市考試辦公室:

0935-2215166、2212221

金昌市考試辦公室:

0935-8212207、8316866

酒泉市考試辦公室:

0937-2615419、2617720

張掖市考試辦公室:

0936-8360910、8225539

慶陽市考試辦公室:

0934-8683662、8219300

平涼市考試辦公室:

0933-8232021、8211427

白銀市考試辦公室:

0943-8250973、8223573

定西市考試辦公室:

0932-8221648、8319878

隴南市考試辦公室:

0939-8213133、8212082

臨夏州考辦:

0930-6225941、6225935

甘南州考辦:

0941-8213226、8218214

省高級人民法院:

0931-2839093

省人民檢察院:

0931-2369056

省發改委:

0931-4609247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0931-4609294

省公安廳:

0931-8535220

省司法廳:

0931-8822829

省財政廳:

0931-8891104

省人社廳:

0931—8440166、8440743

省國土資源廳:

0931-8766562

省環保廳:

0931-8412160

省建設廳:

0931-4609763

省交通運輸廳:

0931-8485177、8485697

省農牧廳:

0931-8179315(報名),8179156(報名後)

省林業廳:

0931-8837975

省商務廳:

0931-8761391

省文化廳:

0931-8877312

省衛生計生委:

0931-4818112、4818116

省政府外事辦公室:

0931-8881165

省地方稅務局:

0931-8870888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931-8533311

省安全監管局:

0931-8817199

省統計局:

0931-2176141

省檔案局:

0931-8518867

省地方誌辦公室:

0931-8880330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0931-8846705

省級民用建築:

0931-8586028

省級人民進步:

0931-8586088

省革命委員會:

0931-8586118

省考辦:

0931-8633340、8632752

8632745、863270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處(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及筆試實施):0931-4810154。

附件:

1.點擊打開“2014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省級)”鏈接

2.點擊打開“2014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市州)”鏈接。

3、《2014年度考試全省公路交警系統事業編制人民警察職位計劃匯總》點擊打開鏈接。

4.點擊打開鏈接“2014甘肅省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簡章”。

5.點擊“2014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鏈接。

6.《關於進壹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的意見》點擊打開鏈接。

7.點擊“誠信手冊”打開鏈接

8.點擊打開“2014甘肅省招錄公務員基本方法步驟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確認”鏈接。

9.點擊“註冊信息變更申請表”打開鏈接。

10.點擊鏈接打開“減免報名考試費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