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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蘇州城市學院是蘇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本科高校。學校致力於培養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技術型和管理型人才。在這裏,我們先來看看《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本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保證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藝術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招生。

規則三。學校名稱:蘇州城市學院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學校代碼:GB代碼1398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代碼為準。

2020年6月5438+2月,教育部批準蘇州大學鄭文學院轉制為蘇州城市學院,是本科層次的獨立公辦高等學校,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領導,蘇州市人民政府管理。辦學類型定位於應用型高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技術型、管理型人才。學校以“本土、應用、開放、特色”為辦學理念,以師生喜愛、同行尊重、社會認可、人民滿意為辦學使命,以立足蘇州、服務江蘇、輻射長三角、影響全國為服務定位,努力打造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特色鮮明的國內壹流應用型大學。

第四條?證書頒發: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者,授予蘇州城市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蘇州城市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學生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和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的重大問題,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

第七條?招生就業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部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按照“學校負責招生、監管”的原則,我校本科招生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按省、按專業確定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今年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於調劑各地統考上線生比例失調,嚴格按照高分到低分延期錄取。

第四章?申請資格

第十壹條?經原籍地省級招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十二條?身體健康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以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為準。

第十三條高考語言中的語言及要求:英語必須是英語專業高考語言測試的語言;報考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語言必須以英語或日語為考試語言;報考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和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考生,由於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要求英語基礎較好。

第十四條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高考科目要求以原籍省級招辦公告為準,考生符合所報專業誌願的高考科目要求;到其他省(市、自治區)招生的,考生必須符合專業誌願的要求。

第十五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只招收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以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為準。高考文化、專業成績須達到藝術類本科院校第二批提前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六條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山西省、貴州省、甘肅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考或校級聯考並通過,且2022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招生省份本批次控制線後方可報考。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十七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招生。高考綜合改革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學校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誌願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生源不足的,參加平行院校(含服從誌願的院校)征集誌願,征集後未完成的計劃調劑到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第十九條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後的分數排名,參加專業安排。

第二十條?普通專業錄取方式

1.按照“按分排序,隨誌願”的原則,進入檔案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到該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

2.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對錄取規則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3.入檔考生的排名分數使用生源地省級招生辦提供的分數(含小數部分)。

4.考生進入檔案的排序規則相同。當考生錄取排名結果相同時,上海、浙江考生按語文和數學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選考科目不限語文成績,選考科目為物理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最高分、選考科目第二高分排序;江蘇、福建、廣東、重慶考生按語文和數學之和、語文(歷史等科目)或數學(物理等科目)、外語、首選科目、復試科目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文史類考生按實踐考試、語文、數學、綜合科目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按實踐考試、數學、語文、綜合科目總分由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此類誌願的考生。

6.無法滿足所有專業誌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7.體檢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可轉入所在院校專業組的其他專業。不符合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方式

進入檔案的考生的排名成績使用原籍省級招辦提供的檔案成績(含小數部分)。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語文和數學之和、語文(歷史等科目)或數學(物理等科目)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復試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生成績按所在省有關政策執行。考生同檔錄取時,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年度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派出。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檢和體檢工作。經復核,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對被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錄取等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不予其電子註冊,並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符合條件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轉專業,根據學校的相關文件。

第二十五條?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根據蘇佳飛[2014]136號文件。

文科專業:5200元/年;

理科專業:5500元/年;

工科專業:5800元/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6400元/年,國外學費按國外標準收取;

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學費與其他普通學生相同,國外學費按國外標準收取。

第二十六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四人間宿舍每人每年65,438元+0,500元。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了以“支持培養、獎勵優秀學生、鼓勵學習”為宗旨的評獎體系,積極構建“發展型資助教育”體系,形成了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資助困難等“六位壹體、聯動輔助”的保障機制,為學生成長賦能,鼓勵全面發展。有關手續按照國家、學生原籍有關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網提供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各省(市、自治區)錄取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九條?聯系信息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郵編:215104。

學校網址:/

招生網站:/

電子郵件:szcuzs@

聯系電話:0512-66551901。

咨詢QQ: 1849026034

傳珍:0512-66551906

監督電話:0512-67227571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蘇州城市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學校保留對任何以“蘇州城市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壹條?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各種媒體摘編公布的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城市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