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山東第壹醫科大學學校代碼:10439
(2)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濟南校區);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校區)
(3)辦學類型:公立高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5)學校概況:
為優化山東省高等教育發展布局,山東省委、省政府實施科教融合改革,整合泰山醫學院、山東省醫學科學院、山東省立醫院、山東千佛山醫院等資源,組建山東第壹醫科大學。經教育部批準,2065438+2009年2月,山東第壹醫科大學正式成立,掛山東省醫學科學院牌子。
山東第壹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是山東省重點大學,也是山東省最大的醫學科學研究機構。學校(研究所)在濟南、泰安設有校區,在濟南、青島、濟寧設有研究機構,總占地面積4813畝。主校區位於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核心區(濟南青島路6699號),規劃面積約2600畝,建築面積90萬平方米。泰安校區占地3000多畝,學校建築面積82萬平方米。章丘生物醫藥產業園占地556.6畝,建築面積9.7萬平方米。
學校(學院)擁有本科、研究生教育和繼續教育全過程人才培養體系,設有32個教學機構、5個科研機構和5個教學輔助機構。目前有45個本科專業,5個碩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6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臨床醫學、藥理毒理、生物學、生物化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擁有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護理3個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省級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山東省重點學科,8個省級專業,5個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1個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對接產業專業群,3個省級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111,研究生1265,留學生723人。教職工4374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5人(含雙聘院士2人),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1.232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1.768人。
目前,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省級以上高水平創新平臺已達40余個。近五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3項,賀亮合力科技進步基金1獎,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2項,山東省科學技術壹等獎8項。
直屬醫院13,非直屬醫院23,其中三級甲等綜合醫院12,三級甲等專科醫院8。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6個,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7個。在全國率先基本消滅黑熱病、絲蟲病、瘧疾和麻風病,獲得新中國歷史上的“四連冠”。目前指導全省開展職業病、皮膚病、寄生蟲病、腫瘤、輻射防護、防盲治盲、罕見病防治等早期診療工作;擁有世界衛生組織合作中心。
學校(學院)是山東省政府第壹個為外國留學生頒發獎學金的機構。自2004年以來,已招收美國、韓國、加拿大、印度、尼泊爾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本科生和碩士生,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與美、英、澳、俄、日等30多個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高校和醫學科研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六位對外合作專家獲得齊魯友誼獎。
學校(醫院)將以建設國內領先、在國際上具有重要影響的應用研究型壹流大學為目標,不斷增強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醫療衛生服務等方面的實力,助力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和醫療衛生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在重大疑難疾病診療、醫療救助等領域的作用, 國際醫療服務和產學研合作,為全省乃至全國的高等醫學教育和醫學科學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招生機構及職責
(壹)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招生辦是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是招生監察機構,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接受舉報或投訴。
三、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壹)招生計劃
山東第壹醫科大學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錄取批次
山東省招生批次為:
1.公費醫學生: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2.普通本科:常規批次錄取(含校企合作);
山東省外學校招生為本科,錄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
(三)計劃公告
省級生源計劃和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學校招生網站上查詢。
(4)外語
除招生計劃規定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英語是學校的官方外語,其他少數民族學生入學後改用英語。
(五)體檢標準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有些職業限於色弱和色盲。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體檢。如考試成績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壹致,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學生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其回原籍。並追究當事人和法醫的責任。
㈥男女比例
學校對所有往屆和新生壹視同仁,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四、錄取規則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錄規定的比例查閱考生檔案,結合各省誌願設置和錄取原則。對已入檔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體育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進行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1.招生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浙江、山東)
根據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公布的計劃執行。按專業組填報誌願的省份(北京、天津),按照“分數第壹”的原則錄取。
2.綜合改革省份不招生(普通文理)
(1)報考“平行誌願”的省份:考生按照“分數第壹”的原則和考生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分數錄取。考生專業誌願未被錄取時,如遇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缺填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2)未實施“平行誌願”項目的省份:招生計劃1:1以內的考生,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錄取;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同時,剩余考生按成績依次遞補,直至錄取完畢。省級招生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希望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數第壹”的原則進行招收和錄取。各專業錄取沒有年級差異。
3.各省錄取規則原則上按照我校招生規定執行。當地省級招生機構確有特殊要求的,參照考生所在省份的錄取規則協商執行。其中,我校對江蘇考生的錄取規則是“先分數後等級”,對內蒙古考生的錄取規則是“在招生計劃1:1內按專業誌願排隊”。
(3)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個別專業的特別說明:
1.大類招生:2020年起,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招生培養的學生在基礎課階段學習後,根據成績和誌願分流專業。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其中包括:
(1)外國語言文學:包括英語和翻譯;
(2)生物工程:包括生物工程和生物制藥;
(3)工商管理:包括市場營銷和人力資源管理;
2.校企合作專業:為滿足國家和山東省新壹代信息技術產業、山東新舊動能轉換、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建設等重大項目對各類醫學人才的需求,我校通過加強校企合作教育的廣度和深度,開設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健康醫療大數據開發與應用方向)、醫學信息工程(智能醫學工程方向)、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醫療器械質量控制與管理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布錄取結果
考生被山東第壹醫科大學錄取後,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可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官網查詢。
六、收費和退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財政廳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和教材費。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第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證書的頒發
(1)學校名稱:山東第壹醫科大學
(2)證書的種類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
(三)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口腔醫學、視光學、預防醫學專業普通本科畢業生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獎學金政策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高等學校收費及相關費用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對學生實行“獎學金、貸款、減免學費、資助困難、勤工助學”、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的助學制度。
九。其他事項
1.我校招生采用計算機遠程網上招生。如遇網絡傳播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我校將與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2.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於以山東第壹醫科大學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3.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4.本章程由山東第壹醫科大學負責解釋。
X.聯系信息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長城路校區)
郵政編碼:271016
聯系部門:山東第壹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電話:0538-6231707,6231722,郵箱:zsb@sdfmu.edu.cn。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
註:本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