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用程序策略
1.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可以在試用期內和試用期後參加公務員考試嗎?
答: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的,下同)不得報考。試用期滿後定級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可以報考,但需要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2011 65438+2月31畢業證書後可以申請嗎?
答:2011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112+31之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因此,201112+31之後才能拿到畢業證的,不屬於本次招聘的應聘人員。
3.已經取得報考職位所需學歷,現正在攻讀高等學位,今年未畢業的考生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答:根據公告,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公務員。
4.已經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可以報考嗎?
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有些職位在報考時要求有最低服務年限(三五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到期後才能報考。
5.什麽是國民教育學位?它和普通招生計劃教育有什麽區別?
答:我國的國民教育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和高等教育(大學)。
目前,我國國民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歷分為專科、本科、碩士、博士四個層次。
6.港澳臺和歸國留學生學歷認證在哪裏?
答:報考我市公務員的港澳臺及歸國留學生,其學歷經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書面認證後方可錄用。
7.申請人如何申請註冊?如果有問題,怎麽咨詢?
答:今年繼續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支付、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
考生可登錄本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參考,也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或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聘的相關政策法規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考生必須根據自身條件,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考崗位。如果不清楚,可以撥打職位表中公布的職位資格電話,核對清楚後認真填表。
8.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有什麽特殊要求?
答:除符合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9.報考人員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嗎?
答:是的。為方便報考人員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匯總並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考生可在報名網站上隨時查詢各職位的最新報名統計數據。
10,如果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怎麽辦?
答: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職位的,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網站發布公告。報考這些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以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改報其他職位。未改報或不願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考試。棄考者報名費全額退還。
11.報名就算通過了也結束了嗎?
不,妳必須付費才能完成註冊。具體確認程序請按照網絡提示。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12.申請優惠政策的申請人在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報考人員在筆試中申請加分的,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錄機關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回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
(2)因公犧牲的配偶或子女評定為烈士時,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書和能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者子女,應當提供縣(區)以上自治區黨委、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因公犧牲證明書》和能夠證明其關系的材料。
(3)已取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不能作為加分證據。
凡申請定向崗位的“兩個項目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1)“三支壹扶”大學生需提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處室出具的證明及所在縣(市、區)項目部門(教育局、衛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於其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2)審查“西部計劃誌願者”資格時,需提供《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證》(自治區項目“誌願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縣級以上團委出具的證明及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任何弄虛作假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13.如何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公務員的證明?
答:根據《公告》和國家公務員局相關文件精神,報考公務員的在職人員,原則上在現場審核報名資格時(具體時間為5月下旬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進入考試的證明(加蓋公章)。明確難以出具證明的,經招聘機關同意,可以延長至體檢、考察。
二、筆試政策
1.筆試包括哪些內容?誰將提供試題?
答: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個科目。所有考生都參加這兩門考試。
筆試試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
2.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在黨政機關工作中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潛力。測試的主要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等。所有問題都是客觀的,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3.什麽是“申論”考試?
答:“申論”是指對某壹特定話題提出自己的看法,並進行討論。申論考試作為壹種應試文體,主要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總結、提煉、加工,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綜合分析、寫作表達以及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申論》考試既不同於古代科舉考試中針對某壹給定題目討論壹項政策或對策的策略形式,也不同於以往考試中的作文形式,側重於測試考生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分析、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都是主觀題,在試卷上回答。
三、面試政策
1.什麽是結構化面試?
答:結構化面試是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廣泛采用的面試方式。它的內容、形式、程序、評分標準、評分方式、考官構成,都是主辦方精心設計的。在特定的情境下,考官與考生面對面的交流和觀察,是評價考生知識、能力、經歷、外貌的主要手段。
2.面試人員名單怎麽確定?
答:筆試成績公布後,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簡章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參加各職位面試的考生名單。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答:每個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會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4.如何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在審核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審查。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的考生是否具備報考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審核各招錄機關的初審。審核前,招錄機關統壹收繳報名資格證書(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體能測評證書等。)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出具所在學校簽署的報名推薦表。
經考試合格並取得就業資格的畢業生,須在7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合格結果通知書,否則取消其就業資格。
四、體檢政策
1.體檢和考察人選如何確定?
答: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提出體檢人選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正式確定體檢人選名單。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選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正式確定考察人選名單。
2.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什麽具體要求?考生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答: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考生應當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即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崗位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
3.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可以申請復檢嗎?
答: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後7日內申請復試。《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預防措施
1.填寫登記表需要註意什麽?
答:填寫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的按;因信息不實或不正確造成的壹切後果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2.考試的時候壹定要拿著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的。參加筆試或面試時,報考人員必須憑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拿本人駕駛證、學歷證等有照片、鋼印的有效證件代替。持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身份證丟了怎麽辦?
答:考生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丟失,請攜帶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身份證號碼必須與登記壹致。
4.忘記了報名號怎麽辦?
答:登錄報名系統,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點擊登錄框底部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然後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找回自己的報名序號。
5.為什麽第壹天付款成功,第二天還是顯示沒有付款?
答:可能是網絡信息反饋滯後,銀行對賬單不能及時在註冊系統顯示。可致電市人事考試中心查詢。如果確認銀行卡扣款成功,請不要再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