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資格復審分兩批進行。
第壹批:8月8日星期四2019,上午9:00-12:00,下午1: 30-4: 30。
第二批:8月9日星期五2019,上午9:00-12:00,下午1: 30-4: 30。
具體批次條件見附件1表格中的附表1-2和附表1-3。
地點: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局702會議室(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匯星路81號C座7樓)。
三、資格審查
參加事業單位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準考證和報名表;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和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港澳臺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境外學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函及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相關要求和流程。在國(境)外留學後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和崗位資格要求的其他證書;
(5)工作經歷證明。報考人員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證明內容應與崗位要求壹致),同時提供相應經歷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非編制內人員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以上三類材料。非在編人員因政策原因前期未購買社保並簽訂合同的,可提供相應階段其在編人員身份的證明材料,代替當時的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
(6)街道或居委會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明(檢查階段可限時提供此條);
(7)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8)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所學專業的必修課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主幹課基本相同,資格復審需提供所學專業的成績單(有教務處蓋章)、研究生院出具的課程對比說明和研究生院專業設置依據。
(9)符合入戶要求的相關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且此項提交的材料與前2-4項相同,無需重復提供);
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供1份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原件審核後退回,復印件不予退回。考生下載打印《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表(2019)》(附件3),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及考生自審”部分,作為材料封面。材料復印件按目錄順序排列(請將審查表橫著打印在兩面)。
四、註意事項
1.不得委托其他人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2.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應保證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並與登記表中填寫的信息壹致。如有出入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在資格復審過程中主動放棄資格者,可按筆試成績順序遞補。
4.請考生按要求自行準備上述資料。我們不提供復印和打印服務。
進入面試程序的報考者,須在面試前攜帶報名時要求準備的準考證、報名表、個人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接受資格復審(詳見上文)。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報名表中對個人申報的信息簽署承諾意見。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未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該申請人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參加資格復審者,將不安排參加面試,視情況按筆試成績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由第三方提出,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局組織實施,並根據面試人數和職位設立面試評審團,面試評委9人。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並由考生簽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統計如下:①通過資格復審需要筆試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的先後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 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滿分為100,60為合格線成績,60%計入總分。不合格者不進入隨後的公開招聘程序。②通過資格復審的免筆試人員:不受開考人數限制,直接進入面試,滿分100,60為合格線,面試成績計為總成績的100%。
4.總分加積分的處理原則:
(1)非免試筆試人員中出現總分相同的,按照職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第壹;如果條件還是壹樣,那就以面試成績來區分;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的,按照筆試主觀題的順序進行排序;如果還是分不清排名順序,就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
(2)同壹職位筆試免試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職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第壹;如果條件還是壹樣,試試專業技術能力測試。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筆試、面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國家事業單位招聘網站、黃埔信息網和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局網上公告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