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江蘇農村個體經濟弱於浙江。2007年浙江家庭經營收入比重大於江蘇,說明浙江農民更擅長個體經營,浙江個體經營發展環境更為寬松,兩省農村個體工商戶發展現狀也證實了這壹點。
1,個體戶比例低於浙江。抽樣調查數據顯示,2007年,江浙農村個體工商戶比重分別為9.3%和13.4%,江蘇比浙江低4.1個百分點。
2.個體戶收入低於浙江。2007年,江浙農村個體工商戶平均收入分別為31.041元和381.76元。江蘇比浙江少71.35元,江蘇是浙江的81.3%。
3.個體戶的投入比浙江少。2007年,二三產業投資5000元以上的農村個體工商戶分別投資20553元和35610元,浙江是江蘇的1.7倍。每戶生產性固定資產原值分別為41.424元和64220元,浙江是江蘇的1.6倍。這說明江蘇農村個體戶融資難,競爭力弱。
4.個體戶的稅負比浙江重很多。江蘇農村個體工商戶的收入水平低於浙江,但承擔的稅費卻遠高於浙江。2007年,江蘇生產經營投資5000元以上的農村個體戶,繳納稅費1438元,浙江只繳納650元。
5.個體戶信用遠不如浙江。2007年,從銀行和信用社獲得的貸款只有69元,占籌集資金的5%。浙江平均每戶552元,占其外部資金的21.7%。江蘇獲得的貸款規模和比例遠低於浙江。
(2)對個體私營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不如浙江。65438-0997浙江省委省政府在《關於大力發展個體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的通知》中詳細規定了非公有制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比如,新辦的從事咨詢、信息、技術服務的非公有制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開業之日起,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設立的從事交通運輸的非公有制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設立的從事上述以外的其他第三產業的非公有制企業,經縣級以上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開業之日起,可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2000年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於加快發展私營個體經濟的意見》中規定,新設立的從事獨立核算的咨詢、信息、技術服務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開業之日起,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浙江規定的對第三產業新設交通運輸和非公企業的減免政策壹直沒有觸及,導致江蘇民營經濟負擔明顯重於浙江。根據省鄉鎮企業局提供的資料,2006年,江蘇農村私營企業戶均納稅21.3萬元,比浙江多1.3萬元。
(三)江蘇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少於浙江。早在2005年,浙江省就規定:“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貨運車輛(含冷鏈、隱車)憑農林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動植物檢疫證明或鮮活農產品(指鮮蛋及奶、鮮活水產品、鮮活竹筍、鮮活板栗等)原產地證明,可以免費通過本省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收費公路(含橋梁、隧道)。)."(《浙江省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根本不需要所謂的“綠色通行證”。但江蘇實施的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至今僅發放綠色通道通行證2000張左右,且高速公路不免費(2008年3月以後才按照國家要求開通“壹縱兩橫”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徐州東環段、徐蓮高速、滬寧高速江蘇段)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其他高速公路仍收費,導致農產品流通成本增加,影響農產品運輸健康快速發展)。
(四)江蘇對“農家樂”發展的重視程度不如浙江。近年來,浙江把發展農家樂作為農民新的增收點。省政府不僅每年安排1.5-0.2萬元財政資金支持農家樂發展,還出臺稅收優惠政策。農家樂起步階段,前三年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期過後,按時納稅的經營戶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政府和媒體也頻頻出招,推動農家樂健康快速發展。近年來,浙江省政府組織召開農家樂休閑旅遊經驗交流會,定期在“浙江農民信箱”上發布全省範圍的農家樂休閑旅遊信息,舉辦浙江(上海)名特優新農產品及休閑觀光農業(農家樂)展示推介會(截至2007年,已舉辦4屆);2007年,浙江省政府還出臺了1號文件《關於加快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的意見》。浙江日報還舉辦了“江南漁村杯”農家菜大賽,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等領導出席,賺足了眼球。浙江省政府還開展了農家樂旅遊景點環境整治工程。據介紹,“千村示範、萬村整治”項目的改造對農家樂旅遊的帶動作用非常明顯。改造後的農家樂旅遊點不僅空氣好、環境衛生好,遊客數量也有了明顯增加。但江蘇僅在2006年底安排了省政府500萬元的專項支持,並無其他財政支持。
(E)江蘇對中小企業的創業扶持力度不如浙江。《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中小企業創業者在工商、稅收、融資、人事檔案、戶籍管理、子女就學、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詢和便利措施,提高服務質量”。相比較而言,《江蘇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只要求“有關部門應當為中小企業在職工戶籍、檔案管理、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服務。”,其中壹些建議和服務仍然是收費的。可見江蘇扶持的範圍和力度都不如浙江。
(6)江蘇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比浙江少。為了打消商業銀行對小企業貸款的顧慮,浙江在2005年設立了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當年省財政安排2500萬元用於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2006年增加到4500萬元。2006年,浙江有7萬多家小企業獲得貸款支持,納入風險補償範圍的262家金融分支機構每月發放小企業貸款(按風險補償範圍計算)244.75億元,比年初增加654.38+00.423億元。這些小企業增加銷售額500多億元,增加利稅40多億元,創造了近30萬個就業崗位。雖然江蘇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制定,原定於2007年6月5438+10月1日實施,但真正的小企業貸款要延遲到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