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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拉薩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拉薩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確保2022年順利招生,進壹步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法規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區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全稱:拉薩師範學院;學校法定住所:拉薩市城關區蔡公堂街道聖陶南路88號。學院國際代碼:12481。

?規則三。學校類型:公立。學校是西藏自治區唯壹壹所培養基礎教育師資的師範院校,也是拉薩市唯壹壹所高校。學校前身是拉薩市文教局1964創辦的“教師培訓班”。8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拉薩師範學校成立。2006年2月14日,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拉薩師範學院。

?第四條?學校招生計劃貫徹教育部、設區市黨委、政府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部署要求,以社會需求和就業為導向,結合學校資源實際後制定頒布。

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五條?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學校成立了由校長、有關學校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和二級部門主任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法規,審核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拉薩師範學院學生處招生就業處是負責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拉薩師範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考委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按省、專業編報本校招生計劃;

?(三)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錄取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六)對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履行相應責任;

?(7)支持相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8)根據考生或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實際辦學條件,統籌考慮各省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同時結合近幾年生源計劃的編制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編制原則和方法。生源計劃由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部批準,並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學校執行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條?2022年學校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2261人,在廣西、四川、雲南、陜西、山西、安徽、甘肅、吉林、黑龍江、河南、西藏自治區等10個省市啟動。專項計劃包括那曲定向專項計劃、西藏邊境縣高中畢業生專項計劃、僅西藏自治區專項計劃。(詳見拉薩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和方法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十二條?在該地區學校投放的計劃中,藝術體育類專業執行西藏自治區指定的藝術體育類專業控制線,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批次提前上市,非藝術體育類專業在普通高職院校和對口高職院校上市。詳見西藏自治區公布的高普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在本地區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計劃時,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作為壹批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分數(含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確認的全國高考加分)投檔。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學校認可加分後形成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數,並以此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

?第十六條對進入檔案的考生進行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單科成績達到指定條件後,按照檔案分數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等級差別。考生未能滿足全部誌願的,按照“分數優先,誌願結合”的原則,從高分轉入低分。不符合錄取條件和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分數相同的考生安排專業規則。備案結果中已顯示各省排名規則的,按各省排名規則執行;如果競價結果沒有各省排名規則,競價結果相同,理工科依次參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以較高者優先;文史依次指語文、文科綜合、數學,高壹的優先。

?第十八條?學校定義為單科的專業有:初等教育(藏語方向),藏語成績必須≥90分。

?第十九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如下: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符合要求,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藝術、體育控制分數線時,按照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錄取滿。藝術類專業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審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在評審中弄虛作假者,壹經發現,取消資格。

?第二十壹條?學校通過獎(獎學金)、助(勤工儉學)、補(困難補助)等方式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根據西藏自治區市人民政府、區人社廳、區教育廳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學生畢業時需要進入人才市場,滿足供需,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第二十三條?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藏教育廳發〔2009〕45號)規定,西藏自治區對師範類、農牧林水礦產類專業新生實行免(補)費政策,免(補)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2022級師範教育專業學生享受免賠政策,學生在校期間只需繳納課本費(以實際支出為準);非師範專業每學年需交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自理,課本費每人。

第六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四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各類招生成績等相關信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學校官網進行公示。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學校官網:

聯系電話:0891—6822775

監督舉報電話:0891-6812545。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拉薩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