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縣201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完成,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育廳[2018]153號)和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65 438+0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合規官
壹、公示準備階段(2018 9月11-9月20日)
1.鄉鎮(街道)中心學校和縣級直屬學校要利用各種渠道加強教師資格認定宣傳,讓申請人充分了解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擬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完成學歷、普通話、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準備(2013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學校畢業生,申請該專業教師資格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
2.網上報名階段(9月12-10月31,2018,其中6月10至7月7日系統關閉)。
1.各鎮(街道)中心學校、縣直屬學校指導擬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開展網上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均設在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省教育廳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育廳司〔2065 438+08〕153號)。
①申請人應按照網上申請程序和步驟如實完成教師資格網上申請,並下載打印教師資格申請表(網上申請網址:)。如果無法打印申報表,則需要申請人在現場確認點手工填寫。
(2)未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證書(非國考)的報考人員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網報入口——“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報考人員”(如申報科目與所學專業相同,以貴州教師發[2013]401號文件中全日制師範學校畢業生身份報名。
(3)取得全國統壹教師資格考試證書(國考)的報考人員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網報入口——“全國統考合格報考人員報名”。
3、同壹申請人壹年內只能申請壹次教師資格。
三。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和受理(2018 11 10月65438-1 10月9個工作日)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貴州省面向社會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省教育廳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育廳司〔2065 438+08〕153號),完成現場確認
2.在確認工作中,嚴格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申請人的學歷證明、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認。
3、思想品德鑒定工作。申請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或證明材料,應按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有工作單位(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報考人員,由工作單位填寫此表;無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無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由其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要求填寫(村委會、居委會評議無效)。
四。體檢階段(2018 112-115)。
1.嚴格執行《貴州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和辦法(試行)》(黔教師發[2004]10號)和《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益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2號)
2.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嚴格按照《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京證字[2065 438+00]15號)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鑒定階段(2018 165438+10月21-165438+10月30日)
1、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黔教師發[2013]401號)“改革試點工作開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範學校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為教師;試點工作開始後,即2014年(含2014年)以後,報考上述教師資格的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2013(含2013)之前入學的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報考與其專業相同學科類別的,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和2014(含2014)之後入學的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報教師資格;
根據千教成發(千教成發[2013]370號)規定,貴陽女子職業學校等41類職業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師範教育專業定義:①學習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2)有教育實習記錄,成績合格;(3)選修申報學科的教材和教法課程,並通過考試。以上三項缺壹不可。
2.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法定認定條件的,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申請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踐指導教師資格,市教育局資格復審時間為2018 11-10月30日,復審後在遵義教育網-2018上進行。(網址:/)
4.合格教師資格證在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領取(2018 12 15後請攜帶身份證領取)。
六、嚴格把關,確保質量。
1.嚴格把握教師資格認定的範圍和條件。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擴大或者縮小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範圍;嚴格遵循教師資格認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
2.嚴把資格審查關,特別是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和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七。其他事項
1,加強教師資格證管理
教師資格證管理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管理規定》執行,教師資格證換發要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證指導中心發布的《關於規範教師資格證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執行。
2.做好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和中等職業實踐指導教師的資格認定工作。各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學校特崗教師和中職實踐指導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和中職實踐指導教師按規定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3.現場確認
具有湄潭縣戶籍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報考人員,請在2018 11-11(工作日)期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進行現場確認。
聯系電話:0851-24257176
(1)本人填寫《教師資格申請表》壹式兩份(申請表上的照片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必須壹致);
②身份證復印件(原件驗證);
(3)學歷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還須在Xuexin.com上打印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貴州省教師資格體檢表》(現場確認後領取,填寫基本信息,粘貼照片備用);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有工作單位(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報考人員,由工作單位填寫此表;無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無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由其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村委會、居委會所有認定無效);
6.完成相應級別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證明材料或教師資格考試證書;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8)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兩張(須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壹致);
⑨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⑩戶口本復印件(核驗原件)和工作單位證明(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工作單位要求)。
申請人需打印填寫各種表格(貴州省教師資格體檢表除外)並將相關材料復印在A4紙上,按上述順序擺放。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法嚴肅處理。
4、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
申請人體檢由湄潭縣教育局組織,體檢費用由指定體檢醫院按相關收費標準收取。
5.信息查詢
(1)2018關於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通知和公示發布在文件夾遵義教育網-網上工作-2018教師資格認定(網址:/)。
(2)湄潭縣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通知及公示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網址:/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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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貴州省遵義市湄潭縣教育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秋季流程
9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