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制的建立和實施,促進了施工組織和實施方式的社會化和專業化,為工程質量和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是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壹項重要改革措施和成果。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完善工程監理制度,充分發揮監理作用,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主要目標
工程監理服務多元化水平顯著提高,服務模式得到有效創新,逐步形成了以市場化、國際化、信息化為基礎的工程監理服務市場體系。產業組織結構更加優化,形成了以主要從事施工現場監理服務的企業為主體,以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綜合性企業為骨幹,各類工程監理企業分工合理、競爭有序、協調發展的產業布局。監理行業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培育了壹批智力密集型、技術復合型、管理密集型的大型工程建設咨詢服務企業。
二、主要任務
(壹)促進監理企業依法履行職責。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監督承包單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建設工程合同的規定進行監理。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監理企業,按照委托合同按時足額支付監理費用,授權和支持監理企業開展監理工作,充分發揮監理作用。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監理企業,服從監理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二)引導監理企業服務主體多元化。鼓勵和支持監理企業為建設單位提供委托服務,進壹步擴大服務主體範圍,積極為市場各方提供專業化服務。為適應政府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按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受政府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委托,對工程的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適應實施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的要求,接受保險機構的委托,開展施工過程中的風險分析評估、質量安全檢查。
(三)創新工程監理服務模式。鼓勵監理企業在施工階段監理的基礎上,向“上下遊”拓展服務領域,提供工程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現場監理等多元化“菜單式”咨詢服務。對於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無需另行委托監理。為適應充分發揮建築師主導作用的改革要求,結合有條件的建設項目,試行建築師團隊指導監督施工質量的新管理模式,現場質量技術監督由建築師委托。鼓勵監理企業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資方式下的咨詢服務內容和模式。
(四)提高監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引導監理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采用先進的檢測工具和信息手段,創新工程監理技術、管理、組織和流程,提高工程監理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大型監理企業采取跨行業、跨地區聯合經營、兼並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壹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支持中小監理企業和監理事務所進壹步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為市場提供特色化、專業化的監理服務。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在工程監理服務中的應用,不斷提高工程監理信息化水平。鼓勵工程監理企業抓住“壹帶壹路”國家戰略機遇,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升國際競爭力。
(5)優化工程監理市場環境。加快以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為核心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企業資質標準與註冊執業人數適度分離,完善註冊監理工程師簽名制度,強化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責任落實,推動建立監理工程師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加快推進監理行業信用機制建設,完善企業、人員、項目和信用行為數據庫信息采集和應用,建立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公開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
(六)加強工程監理監督。工程監理企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嚴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開展監理企業向政府報告質量監督試點,建立健全監督報告制度。建立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電子審查和動態核查制度,加大對重點監控企業現場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違法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違反有關規定,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對責任監理企業給予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對責任註冊監理工程師給予暫停執業、吊銷資質證書、壹定期限或終身不予註冊等處罰。
(7)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監理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自身建設,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增強服務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能力,切實維護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勵各級監理行業協會圍繞監理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市場供求等開展深入調查研究,開展工程監理服務價格信息的收集和發布,促進公平競爭。監督行業協會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為政府相關部門制定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提出建議。
第三,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工程監理行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性,按照改革總體部署,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改革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推動工程監理行業改革深化。
(2)積極開展試點。堅持試點先行、模式引領,各地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開展培育工程咨詢服務全過程、推進監理服務主體多元化等試點工作。要及時跟蹤試點進展,研究解決試點中發現的問題,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適時推廣。
(3)營造輿論氛圍。全面準確評價工程監理制度,大力宣傳工程監理行業改革發展的意義,開展行業典型宣傳推介,同時加強輿論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形成有利於工程監理行業改革發展的輿論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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