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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兼職教師招聘認可?

教育部10月26日發布的165438+!2021 6月底前完成所有政策性崗位的招聘,不允許將研究生院是否全日制作為招聘限制條件。以下為公告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高校和部委共建的高等學校: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復雜嚴峻,就業任務艱巨。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教育部決定實施“2021全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行動”,進壹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加快構建國內宏觀周期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周期相互促進的發展新格局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積極拓展政策性崗位

1.充分利用穩定就業政策。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穩定就業政策向高校畢業生集中,落實好今明兩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空缺崗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政策,統籌安排招聘工作,力爭202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政策性崗位招聘工作。

2.積極拓寬基層就業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鄉村建設,做好“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的組織招募工作,落實學費補償、升學優惠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盡可能擴大當地基層就業項目規模。鼓勵采取市場化社會化方式,給予更多政策支持,圍繞城鄉基層社區各類服務需求,引導畢業生就業創業。

3.進壹步推進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高校要配合兵役機關落實“兩征兩退”改革新要求,實行每年兩次大學生征兵,分別安排在2-3月和8-9月,提前兩個月開展預征工作,第壹批重點動員征集高校畢業生。加強軍地合作,根據新的時間節點制定地方大學生征兵計劃。我們將實施更大的激勵政策。2021起,“退役大學生士兵”專業研究生招生規模由目前的5000人逐步擴大到8000人。從2022年起,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免試從退役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招錄。加強招聘動員,重點宣傳新的激勵政策和新的體檢標準,加大大學生招聘規模,特別是畢業生招聘比例。

4.擴大招聘科研助理的規模。各地高校要落實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把開發科研助理崗位作為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增強研究助理崗位吸引力,落實社會保險、戶籍檔案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工資標準。高校要為院系和科研團隊招聘科研助理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作為“雙壹流”建設的監控指標,科研助理崗位和實際聘用人數納入安排和推薦免試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素。

5.促進各類教育與就業的有序銜接。各地高校要統籌安排各類入學考試,2021年5月底前完成碩士研究生招生,2021年6月底前完成普通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各高校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 * *組織實施第二學士學位政策宣傳、招生計劃、考試錄取等工作。

6.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抓好中共中央、國務院《新時代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落實。省級教育部門要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率先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在國(境)外學習經歷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各地高校要建立用人單位招聘黑名單制度,對發現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列入黑名單,定期向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

第二,積極拓展市場化就業崗位

7.建立擴大就業的新機制。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廣泛集聚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業資源。組織舉辦壹系列活動,對接重點省份、重點城市、重點行業、中小企業等就業創業供需。各地高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和招聘機構,通過各種方式拓寬崗位信息來源。鼓勵組織區域性、行業性和聯盟性的招聘活動。

8.拓展新興領域就業空間。各地高校要挖掘平臺經濟,享受經濟中的就業機會,引導畢業生發揮智力優勢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就業創業。鼓勵畢業生多渠道在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障和靈活就業扶持政策。

9.繼續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加大對“雙創”的支持力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繼續舉辦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專項活動”,發揮創業孵化基地作用,促進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成長發展,帶動更多畢業生實現就業。

10.促進就業實習。建立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踐信息平臺,收集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踐崗位信息。各地高校要把實習作為促進就業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業實習管理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建設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開發更多就業實習崗位,促進更多畢業生通過實習實現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三年百萬青年實習計劃”,提供持續就業服務,促進未就業畢業生參加就業實習。

第三,進壹步提高就業指導服務水平

11.增強就業和教育的有效性。各地高校要把畢業生就業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和“三輪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就業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系。開展以“成功觀、事業觀、就業觀”為核心的就業教育活動,通過政策形勢講座、示範引導等方式,引導畢業生將個人理想追求融入建設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主動投身國家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要領域。

12.加強職業發展教育和就業指導。加強大學生職業發展教育,組織開展“全國大學生職業發展教育活動月”等活動。舉辦“互聯網+中的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建立“全國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專家庫”,打造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碩士黃金課程”。各地各高校要針對不同年級學生開展職業發展和就業指導活動,提供職業發展咨詢和就業心理咨詢服務,引導學生樹立健康、積極、理性的就業心態。

13.搭建優質就業服務平臺。加強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優化完善“24365校園網招聘服務”,建設“24365高校畢業生智能就業平臺”,構建部、省、校共享的優質就業服務體系,組織高校就業工作人員、畢業班輔導員和畢業生註冊使用。全國各高校要參與實施“24365擇業計劃”,精準收集崗位需求和求職意向,精準向高校畢業生推送崗位信息。優化完善本地學校網上就業服務,提高崗位匹配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14.加強對重點群體的就業援助。實施改善低收入家庭、少數民族、殘疾人等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創業行動,開展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創業培訓。各地各高校要為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建立就業援助臺賬,按照“壹人壹檔”、“壹人壹策”的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願的貧困學生盡快就業。繼續實施全國高校和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壹幫壹”行動,拓展合作內涵,推動“壹幫壹”行動深入開展。

第四,完善就業統計評價

15.完善畢業生就業統計機制。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簽約和畢業去向網上報名平臺”,實現部、省、校三級就業數據實時同步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和高校可探索實行畢業生直報、學校逐級審核、省級核實等就業統計方式。完善簽約進度周報和用工月報機制。繼續監測畢業生就業情況。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畢業生就業情況抽樣調查。從2020年起,在各類督導評估工作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統壹提供本地區高校初次就業率數據。

16.完善就業統計核查機制。嚴格落實就業工作“四個嚴禁”,禁止畢業生以任何方式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禁止畢業證、學位證與畢業生簽約掛鉤,禁止畢業生以戶籍托管為由簽訂虛假就業協議,禁止畢業生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確保就業統計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建立就業數據查詢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就業數據進行抽查。建立部門和省級就業統計舉報機制,統壹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凡實名舉報的,應當進行調查,並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當事人。

17.促進就業的綜合評價。各地高校要改革就業評價機制,建立分層次、分類的就業評價指標體系。推動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重點地區就業,將是高校就業工作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報告制度,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對高校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的反饋作用。繼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大規模跟蹤調查。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強領導和組織保證

18.實施就業“壹把手工程”。各地高校要把就業列入各級領導班子的重要議事日程。高校要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誌任組長,負責同誌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教職工* * *參加,形成全員就業、促進就業的工作格局。推動建立教育部門、高校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服務的機制,推動公共就業政策和服務資源惠及更多高校畢業生。

19.加強就業監督檢查。建立重點督導機制,教育部將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黨中央重大教育決策部署督察、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學科專業評估、高校領導年度考核等重要內容。及時督促檢查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進展情況。各地高校要建立健全就業監督、通報、約談和問責機制。

20.加強就業工作隊伍建設。各地各高校要進壹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保障工作,嚴格落實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配齊、加強校級專職就業工作人員。定期開展業務技能培訓,提高職業素質。鼓勵高校和部門設立就業輔導員,建立健全全員參與就業的長效機制。各地要將高校落實“四個到位”要求和就業工作隊伍建設納入就業進度監管的重要內容。

21.選樹促就業創業典型工作。發揮就業創業的典型示範和引領作用,註重發現畢業生就業創業中湧現的優秀典型,開展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案例征集活動,以多種形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鼓勵地方高校培育選樹促進就業創業的典型經驗,組織評選壹批優秀案例和優秀成果。

22.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就業服務。各地高校要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地情況,制定應對疫情的就業計劃,做到防控科學有效、招聘安全有序。高校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創造條件支持畢業生參加實習、面試和用人單位開展宣傳招聘活動。

23.做好就業總結宣傳工作。完善就業宣傳引導機制,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月”、“全國大學生就業創業典型短視頻展播”等系列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和地方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支持就業的良好輿論氛圍。各地高校要利用好各種媒體渠道,宣傳推廣促進就業的好做法、好經驗。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具體制定工作方案,及時總結進展情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應分別於2020年2月10前和20265438年8月31前報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