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租貸,退租要交違約金。
2018年底,網友小月(化名)來到了南靖。她在網上找了壹套壹室壹廳的套房,月租900元,於是聯系看房。她壹看房子,就知道是漂亮房子的中介發布的租房信息。她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當時很著急租房。雖然她覺得這套房和照片差別很大,但還是租了下來,選擇了壹次付清房租的方式。包括水電等其他費用,小月每個月要支付1230元。
簽訂合同時,美宅業務人員表示,如果想買壹送壹,必須向第三方平臺“匯美匯”借款。“他們還跟我說,這個貸款不會影響個人征信,我也實在沒錢選擇季度支付,只能貸款了。”租房子後,小月也進了美麗屋工作了壹段時間。其間,有客戶反映,租房時貸款已經影響到個人征信。
小月決定退房,但發現很難取消貸款。中介告訴小月,如果中途取消貸款,需要支付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或者小月可以轉租,但是要交300元的轉租費,但是小月發現沒有人願意租她的地方。如今,小月已經付了7個月的貸款,找不到可以轉租的人。“現在我背上有壹筆貸款。如果我不還,會影響我的征信。漂亮房子裏沒人會理會我的呼籲。我不知道下壹步該怎麽辦。”
租房有陷阱。
搜索發現,美麗屋在辦理貸款、租房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有的人知道是貸款,但是退房租的時候,征信和違約金就成了障礙,更多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貸款了。其中網友@“青春72角”說,當時簽了壹年的合同,房租付了壹個。結果1個月後,發現美麗屋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用他的個人信息申請了14000元的貸款。而且他也沒看到租房合同裏的借條。
網友@“我要順利畢業”說,她選擇了押壹付三,還沒簽合同。漂亮的房屋中介準備去要她的身份證,說是在錄入信息。她入住時發現環境太吵,想退房租,但中介告訴她要按合同扣違約金。原來中介已經用她的身份證做了電子合同。“我還沒簽,就說簽了合同。這個合同有效嗎?”
6月17日,現代快報記者以租房者的名義來到了位於南京禦道街的美麗屋分店。壹位工作人員給記者看了兩套房子,租金1600元/月。記者發現,兩個房間用木板隔開,隔音效果很差。當記者表示自己經濟條件有限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壹般房東要求按揭壹個三個,也可以按揭壹個付壹個,但按照公司規定,必須先申請貸款,租房時間要壹年以上。後期租客如果想中途退租,需要在取消貸款前找到下壹個租客。工作人員還說,這裏租房不收中介費。如果選擇申請貸款,是沒有利息的。正常交房租就行,後續不會影響妳的個人信用。
還款不及時,可能影響個人征信。
對於網友遇到的問題,6月25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了美麗屋北京總部,市場部品牌公關人員郝睿表示,對於要付月租的租客,美麗屋確實在部分城市開展了“金融月供”(即分期貸款)。對於有網友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的,郝睿回答:“我們會充分履行告知義務,給租客壹份貸款確認函,進行電話審核,每期到期前都會有短信提醒,提示還款日期等信息。”郝睿說,他們也接到過壹些“不知情貸款”的投訴。
是否存在租客擔心個人征信受到影響的情況?郝睿表示,在租房期間,如果租客每月正常按時支付租金,或者在還款日到期前七天到美麗屋簽約中心申請提前退租,不會有不良征信,但如果還款不及時,可能會受到影響。“剛步入社會的群體,經濟能力有限,每月財務支付可以幫助他們減輕壓力;從公司的角度來說,財務月供是壹種租房方式,因為租客違約成本太低,但選擇權在租客手裏。”郝睿說。
強行貸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對於美麗屋的做法,江蘇中思律師事務所律師左迎春認為,如果在租客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貸款,那麽中介就是欺詐行為。此外,美麗屋要求租客壹次付款使用貸款,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左律師分析,其實中介為租客辦理貸款是壹個陷阱。貸款無形中把租客鎖在了房子裏,導致租客正常退租和維權受到限制。這種情況下,租房合同就成了壹種霸王合同,租客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