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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21實施)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和學校招生所在地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我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護理職業學院。學校代碼:GB代碼1454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為準。

學校地址:

(科技路校區)

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科技路9號,郵編:223005

專業包括:護理、助產、藥學、中醫、醫療美容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

(黃河路校區)

中國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黃河西路2號:223001。

專業包括: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信息管理。

第四條學校簡介:江蘇護理職業學院,位於江蘇省淮安市,是壹所省屬全日制公辦高等學校。學校有黃河路和科技路兩個校區,17護理與康復技術專業。歡迎考生報考。

第五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護理職業學院。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授予江蘇護理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委員會。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協助招生辦公室做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學校任命。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應當接受上級部門、內部部門和第三方的監督。學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以及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的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學校學生招生計劃的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的省級學生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各地通過統考人數出現不平衡的,學校可根據學生情況及時調整招生計劃,由學校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投檔比例,按照誌願投檔批次順序,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以省級考試院審核為準)。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三條符合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由於衛生醫藥行業的就業要求,我校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無色盲,色弱。學校錄取新生對男女比例沒有要求。

第十五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國家統壹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學校實行由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 並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並嚴格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

第十七條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按【理工類、文史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確定檔案移交比例。人數不足的,參加平行院校(含服從誌願的院校)征集誌願錄取或按規定抽取其他誌願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采取:根據各省考試院確定的控制線和閱檔比例,查閱考生檔案,學校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按照“按分排序,遵循意願”的原則錄取。考生投資分為高考文化分。當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和數學之和的順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錄取。如果再次相同,則前者先錄取,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二十壹條除江蘇省外,其他省份普通考生報考的專業(專業類別)。將嚴格按照省級教育部門和考試院的錄取規則,采取“分數優先(即明確分數)”的錄取方式。

第二十二條高考建議考生外語應為英語或日語,在學校公共外語課程中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保送。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以蘇加費2014136號為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醫療衛生專業6200元。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住宿費每學年人民幣65,438+0,000元(按蘇加費2002,369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復審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江蘇護理職業學院獎學金、各種獎學金等獎助制度。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等特殊群體的學生,學校通過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高校助學金、邢“巴菲名人”獎學金、勤工儉學等方式,幫助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學校為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了綠色通道。

2.建檔立卡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3.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後可申請每人2300-4300元的國家助學金。

4.貧困家庭學生可向江蘇護理職業學院申請300-1000元/年的助學金。

5.香港巴菲名人集團在我校設立“巴菲名人”獎學金,獎勵全日制學習面部化妝的優秀貧困學生。

6.學校優先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薦和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按每小時不低於16元的標準發放。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科技路9號,郵政編碼223005。

招生電話:0517—8032996080329959183052380501830 5238070。

招生傳真:0517—80329960

郵箱:hlxyzjc @ 163.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7-80329937

招生監督郵箱:jshlzyxyjw @ 126.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zs.jscn.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各種媒體摘編公布的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江蘇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護理職業學院

2021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