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旅客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省際長途客運班車、省際客船等交通工具。
註:防疫政策不是壹成不變的,是隨著疫情的發展動態調整的。具體信息建議出發前咨詢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020-12345。
_旅遊交通政策:
民用航空
(壹)進站前檢查“健康碼”,正確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
(2)白雲機場來(回)廣州的旅客:檢查健康碼和旅行軌跡,正確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有高風險區所在城市居住史的人員,實行就近免費登陸核酸。
(3)已報告本地陽性病例且在省內居住過的(回)廣州人員,建議持48小時核酸結果,到達廣州後在機場或附近做壹次核酸檢測,自我健康觀察14天。
(4)凡從中高風險區所在城市乘飛機來(回)廣州的人員,登機前應接受攜帶者核酸檢測,48小時內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歲以下嬰兒可適當放寬;到達廣州後,需要在機場再次進行核酸檢測,或者在24小時內盡快進行核酸檢測,並在24小時內到所居住的社區報到,接受後續的健康管理措施。48小時核酸的有效開始時間以核酸報告中顯示的時間為準;對於同時顯示采樣時間和檢測時間的核酸報告,以采樣時間為準;如果核酸檢測報告中未顯示具體時間,則應在顯示報告的當天零時計算有效時間。核酸的48小時有效期限是航班的預定起飛時間。
鐵路
(壹)進站前檢查“健康碼”,正確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
(2)對來(回)廣州站、廣州東站、廣州北站、廣州南站、清盛站、新塘站的旅客:核對健康碼和出行軌跡,正確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
(3)已報告本地陽性病例且在省內居住的(回)廣州人員,建議持48小時核酸結果,到達廣州後在火車站或附近做壹次核酸檢測,健康觀察14天。
(四)凡從中高風險區所在城市乘火車來(回)廣州的人員,上車前應接受承運人核酸檢測檢查,並在48小時內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歲以下嬰兒可適當放寬;到達廣州後,需要在火車站再次進行核酸檢測,或者在24小時內盡快進行核酸檢測,並在24小時內到所居住的社區報到,接受後續的健康管理措施。48小時核酸的有效開始時間以核酸報告中顯示的時間為準;對於同時顯示采樣時間和檢測時間的核酸報告,以采樣時間為準;如果核酸檢測報告中未顯示具體時間,則應在顯示報告的當天零時計算有效時間。核酸48小時有效截止時間以列車計劃發車時間為準。
公路
4月3日8時起,對所有外省貨車司機(返程)實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壹、所有外省(回)來廣州的司機,進入我市必須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貨車所有駕乘人員來(回)廣州前,應提前24小時主動向目的地物流企業報備車輛牌照、行駛路線、計劃到達時間、所有駕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乘車卡信息、核酸檢測報告。上述信息由物流企業向當地社區報告。
二、請各外省來(回)廣州司機配合完成我市高速出口、高速服務區測溫、驗車行程碼、掃碼登記。現場出現健康碼異常者應配合實施相應的排查控制措施,出現異常癥狀者應配合醫療機構開展診療。
3.凡行程代碼標有星號的外省來(回)廣州的駕駛員,需在高速出口完成1核酸采樣檢測,或在到達廣州後6小時內主動到核酸采樣點進行采樣檢測。
4.請所有外省來(回)廣州的司機,在廣州高速服務區停車期間,盡量打包吃飯;如果需要加油,盡量不要下車實現無接觸結賬;如需如廁,應規範個人防護,避免與其他人接觸。
5.請所有來(回)穗的外省駕駛員在穗期間嚴格執行工作居住兩點壹線,保持核酸檢測隔日壹次的頻率,規範落實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在大廳就餐。
6.所有來(回)廣州的外省駕駛員,在廣州期間如出現發熱、咳嗽、流涕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到醫療機構附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其在外省的居住史。同時,向物流企業報告。
七、從14日起累計報告本地陽性病例超過10的城市對來穗(回)貨車司機實行7天居家隔離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在廣州無住所的,由各區定點飯店集中住宿,費用自理。需要在到達當天和停留期間離開的,由交通部門引導離開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