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東省新農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拆除全省所有農民的房屋,合並村莊,讓所有農民住上高樓大廈,建立新型農村社區(俗稱萬人村),實行城鎮化管理。自2009-2010在各城市全面推廣,農房改造規模空前。
第二,山東省新農村建設的運作模式:鄉鎮政府的“撤村並點,規劃蓋樓”計劃經上級批準後自行組織實施。在獲得批準後,鄉政府將在測量村民房屋和評估村民房地產價值後,在規定時間內拆除農民的房屋。蓋樓的房地產開發權,即新農村,是由當地政府組織實施的。
三、被拆遷的農民房產估價壹般為每平方米300-400元,地方政府開發的樓房壹般為每平方米600-700元甚至更高。農民想住同樣面積的樓房,每平方米需要300-400元甚至更多。
四。省市政府對縣鄉政府的激勵措施:1。農村農戶房屋每騰出1畝土地,補助20萬元。2.騰出的土地可以流轉招商,出租獲取收益。3.農民集中規劃到大型社區後,可以因地制宜地對農民承包的耕地進行集約化經營,即將土地轉包給種養大戶進行規模化經營,失地農民可以成為土地承包大戶中的“農工”。
五、農民的真實情況:
1,處於被動甚至反抗的狀態。
2.他們大多表示買不起、搬不起、裝修不起樓房,只好借錢,無法承受這樣的經濟壓力。
3.多數人認為不符合農村生產生活實際,大量農民房屋被強制拆遷是歷史上罕見的害群之馬,是對農村農民財產和經濟的嚴重侵犯和剝奪,是不可容忍的。
4.山東版新農村建設是擾民浪費錢的行為,是對農民的訛詐。
5.政府開發的建築屬於劣質建築,其安全性和使用壽命遠不如農民自己建的。壹旦發生地震,“群眾村”就會變成“群眾坑”。
6.相當壹部分基層政府為了政績和經濟利益,在輿論宣傳上弄虛作假,欺軟怕硬;在操作上,就是逼農民就範。
7.農民們處於恐慌和極度焦慮的狀態,這造成了巨大的焦慮和恐懼。極度憤怒又無奈。對未來的生活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
試論山東省新農村建設的實質:
1,脫離了黨中央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方向,沒有認識到新農村建設的核心在於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切實增加農民收入。認為新農村就是農民住樓房,城市化,這是錯誤的。
2.背離了黨中央倡導的科學發展觀,違背了農村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目前,山東省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極不平衡,農村生產力總體水平不高,農村經濟十分薄弱,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仍處於較低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它違背了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背離了科學發展觀。
3.脫離實事求是、背靠民心、脫離民意的原則,對山東農村經濟發展是有害的。山東農民生活還沒有達到小康水平,農民生活還很貧困,經濟承受能力很有限,經不起折騰。在這樣的新農村運動中,農民不僅會回到赤貧狀態,而且會給大多數農民帶來沈重的經濟負擔,大大降低他們的經濟能力。是壹種壹次性掏空農民口袋的行為,最終導致山東農村經濟長期停滯,徹底失去可持續發展。
4.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埋下了社會動蕩的根源。如果在村莊合並後對農村土地進行集約化經營,就意味著大量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不僅進壹步削弱了農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質條件,而且由於機械化作業,大量“農民工”的空洞夢想將會落空,導致大部分農民成為失業難民,從而給中國的社會穩定帶來可怕的隱患。稍微有點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中國農村的穩定是中國社會穩定的支柱。
5.山東現階段的新農村建設之所以被基層政府熱切推行,讓農民住上樓房,改善居住環境,凸顯了巨大的經濟效益,這是經濟利益的驅動。壹是從撤村並房中劃撥1畝土地,補貼20萬元,經濟效益巨大。二是騰出的土地可以流轉,招商招租,也可以獲得巨大的利益。第三,農民住樓房時支付的每平方米差價,將是壹筆巨大的經濟收入。因此,蓋樓的背後隱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讓農民住上樓房。這是問題的本質。關鍵是政府追求的經濟利益完全是從農民身上拿的,是壹種與民爭利的行為。
從以上來看,山東省新農村建設的方式雖然可能是因為急於建設新農村,但在具體操作中可能存在與民爭利、擾民的現象,有操之過急之嫌。在執政理念上,我們需要進壹步理解黨中央關於新農村的真正內涵。這壹舉措應該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礎上進行。絕不能壹哄而起,那樣會嚴重影響幹群關系和國家穩定大局。應從發展生產力的角度切實維護和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竭澤而漁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