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章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
2022年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章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本院教育資源,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公司章程的作用。章程是社會各界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規則三。我院情況
1.我院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代碼:13658;
2.我院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學府路60號,300270。
3.辦學類型和層次:全日制本科。
第四條?我們的醫院系統。我院是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外國語大學和天津天外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獨立學院。
第五條?專業設置。我院有招生資格的專業19個,包括:英語、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朝鮮語)、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律、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學前教育、漢語國際教育、新聞、護理、行政管理、酒店管理。
我院今年的專業和招生計劃詳見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和我院招生宣傳資料。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六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我院成立了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分配招生計劃,監督檢查招生全過程,決定招生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我院永久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的制定和分配
第八條?招生計劃的制定。根據社會需求、我院學科專業布局和學院資源情況,預測我院2022年招生計劃,經天津市教委批準形成本年度實際招生計劃指標。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批準,下達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了我院今年在本省的招生計劃指標,同時我院也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了今年的招生計劃指標。
第十條?預留計劃指標的使用。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劑各地統考上線生比例失調。
第四章?錄取和專業安排規則
第十壹條?錄取依據。我院是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成績和考生意願。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對報考我院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和選拔。
第十二條?“平行誌願”的錄取。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區,根據學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凡已被錄取入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服從專業誌願調劑,均被我院錄取,不被辭退。
第十三條“順序誌願”錄取對於實行“順序誌願”的省份和地區,優先錄取首次報考我院的考生。如果第壹選擇的考生人數不足,則錄取第二選擇的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四條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即按照考生實際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依次排列專業。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學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非文學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是英語、數學、語文。
第十五條專業調整。如果考生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被調劑專業的考生將被安排到計劃指標未滿錄的專業,直至名額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第十六條積分政策。享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國家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加分進入檔案,但進入檔案後,按實際考試成績排序,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相關省市錄取規則。北京、天津、浙江、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的考生,執行本省市2022年錄取工作計劃的有關規定。以上13省市我院招生專業(班)對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的要求,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和我院官網公示為準。
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外語的語言要求。我院外語專業壹般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但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朝鮮語)專業也招收相應語種考生。非外語專業不限外語。
第十九條體檢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執行。
第五章?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和學費
第二十條?錄取通知書。錄取到我院的考生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後,由招生辦直接將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送給考生。同時,考生也可以登陸我們的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壹條?報到入學。已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按有關要求和我院規定時限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本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入學審查。我院在新生報到時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並進行學籍註冊;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違反高考和趙高相關規章制度的考生,將嚴格依法處理,直至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三條?註冊為學生。應征入伍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我院保留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學費,我院外國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護理專業,每生每學年2萬元;其他專業每學年每生15000元。住宿費,根據宿舍房間人數,收費標準為四人1200元/學年生,六人1000元/學年生,八人800元/學年生。各專業學費及住宿標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說明及2022年我院新生報到須知。學費不包括自願參加國際交流項目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學生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財政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畢業和學位
第二十六條?畢業條件。我們學院本科生的標準學制是四年。經審查,對德智體美勞各方面考核合格,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準予畢業,授予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位授予。符合《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八條?公司章程的有效性。本章程經我院學術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次審議通過,並經上級批準後頒布實施。如我院以往有關本科招生的政策法規與本章程有不壹致之處,以本章程的規定為準。
我院網站:
招生辦公室電子郵件:bhwszhaoban@qq.com
聯系電話:022-6325016122-6325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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