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稅服務區(辦稅服務廳)
負責實施納稅服務制度,組織協調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稅務咨詢、友情提示、通知等服務及涉稅表格、證件的領取和發放;負責受理稅務登記的新辦、變更、註銷和驗證,辦理納稅人簡易註銷;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計劃、調撥、倉庫管理、發票發售、驗舊、繳銷和核銷;負責納稅人丟失、被盜、損毀發票的處理,承擔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和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審批;負責受理納稅人提交的涉稅文件,受理稅收優惠備案,辦理即時審批認證,統壹傳遞非即時涉稅文件,統壹反饋涉稅文件辦理結果;負責受理納稅申報、更正申報、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申請,受理金稅二期工程納稅申報和認證;負責對納稅人在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簡易處罰,並將適用壹般程序的處罰事項提交審理;負責辦理車輛購置稅退(免)稅、車輛過戶變更、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車輛購置稅交換、完稅證明更換等業務;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㈡收入會計科
負責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進度統計和匯總上報,負責稅收收入計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各類重點稅源報表的編制和報送;負責稅務會計統計,編制稅協會計賬簿和報表;負責稅收票證管理;負責退稅(不含出口退稅)和免稅的數據審核,負責國庫與納稅人的對賬;負責組織欠稅的核算和清繳;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政策法規科
負責稅收政策的執行、調研、宣傳、培訓和指導;負責監控和監督稅收政策的執行和運作,並向上級匯報;負責審查地方基層局制定的稅收政策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減免稅審批、集體審議和申報,組織減免稅和稅前扣除項目備案的日常管理;負責交換稅收信息、執行稅收協定、組織非居民稅收管理;負責審理壹般程序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和涉外稅務稽查案件,出具稅務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負責稅法援助、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日常執法監督檢查,組織稅收執法檢查和考核;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4)收款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分類稅源管理、稅收管理員、專業化稅源管理等綜合稅收征管制度;負責組織實施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組織檢查未能征管異常戶,發布遺漏納稅人、欠稅公告,提供業務檔案、納稅人財務制度、會計方法備案制度等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實施納稅申報辦法和稅收征收辦法;負責組織實施發票管理辦法,組織除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各類稅控儀器和技術的推廣應用;負責組織信息收集、交換和應用,牽頭組織數據質量管理,監測和分析收集和管理狀況。負責組織綜合納稅評估,實施專業納稅評估和稅收征管質量評估;負責組織實施日常征收稽查制度,協調納稅評估、日常稽查和稽查的配合;負責牽頭組織綜合聯動、風險管理和財源建設、稅收協調和稅收保障;負責稅務信息化的業務需求、業務運維、項目管理和驗收以及金稅運營費的審核;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稅源管理部門(重點稅源部門)
負責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指導和信息服務;負責重點稅源納稅人的戶籍管理,開展戶籍查驗、稅務調查、涉稅信息采集、待辦事項、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理欠稅、清理異常戶和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按時足額納稅和報送涉稅信息、監督納稅人按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重點稅源納稅人的日常監控,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和評估,開展非居民稅收管理,配合專業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研究重點稅源企業經營狀況、行業特點、盈利模式,掌握相關行業財稅政策,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上報重點稅源分析數據,監控稅負、物耗、成本費用率等預警指標,防範重點稅源流失和執法風險,確保主體稅源穩定;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6)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流亭、夏莊街道辦事處轄區內中小稅源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包括:負責稅收政策宣傳引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查驗、稅務調查、涉稅信息采集、待辦事項、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理欠稅、清理異常戶和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按時足額納稅和報送涉稅信息、監督納稅人按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日常聯系,建立稅源保障網絡,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分行業進行日常監控和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和簡化評估,配合專業評估部門;負責對會計核算不完善的納稅人實施核定征收,指導和幫助其建立賬戶體系;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7)稅源管理第三節
負責城陽、惜福鎮街道辦事處轄區內中小稅源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包括:負責稅收政策宣傳引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查驗、稅務調查、涉稅信息采集、待辦事項、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理欠稅、清理異常戶和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按時足額納稅和報送涉稅信息、監督納稅人按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日常聯系,建立稅源保障網絡,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分行業進行日常監控和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和簡化評估,配合專業評估部門;負責對會計核算不完善的納稅人實施核定征收,指導和幫助其建立賬戶體系;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稅源管理四部
負責棘洪灘、馬尚、紅島、河套街道辦事處和青島出口加工區中小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工作。包括:負責稅收政策宣傳引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查驗、稅務調查、涉稅信息采集、待辦事項、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理欠稅、清理異常戶和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按時足額納稅和報送涉稅信息、監督納稅人按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日常聯系,建立稅源保障網絡,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分行業進行日常監控和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和簡化評估,配合專業評估部門;負責對會計核算不完善的納稅人實施核定征收,指導和幫助其建立賬戶體系;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9)稅務管理科
負責集中承辦行政審批等需要現場核查的涉稅審批事項;負責納稅人提交的行政審批材料的登記和案頭分析;負責向納稅人告知和預約現場審計事項,隨時隨機安排現場審計人員;負責現場審核,並當場告知納稅人初審意見;負責及時報告和記錄審核結果,按照征管業務規則及時完成審批程序,或提交監管司局分管領導;負責向納稅服務部門反饋最終事項及相關文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0)北京市分行第壹支行(稽查科)
負責檢查涉稅舉報案件;負責註銷檢查和跨區域遷移檢查;負責綜合聯動機制交辦的日常檢查案件;負責稅收執法和稅收保全中的征管工作;負責配合市局處理反避稅調查案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壹)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負責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的認定、變更和註銷;負責受理生產企業免稅、抵退稅和外貿企業退稅申報,出具相關涉稅證明;負責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外貿企業退稅的計算機審核和復核,以及特殊貿易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復核;負責加工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免稅核銷,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的手冊發放和設備監管;負責出口退(免)稅的調查、國外局函的審核、生產企業出口為自產產品退稅函的審核;負責出口退(免)稅相關資料和報表的申報和歸檔;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蔔啟城分局第二分局(個體稅收管理科)
負責為納稅人進行稅收政策宣傳和信息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和信息維護,實施提醒、漏戶現場核查、停業復業監控、異常戶認定;負責個人建賬系統的管理,組織定期定額操作人員應納稅額的集體評估、核定和調整,制作和傳遞核定定額文件;負責個人及雙固定賬戶銀行網絡納稅申報及支付方式的審批;負責稅源調查分析、雙收入戶典型調查、定額信息收集和核定定額文件送達;負責集貿市場的分類管理;負責減免稅的日常監控;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