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師範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昌師範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壹般規則
規則壹。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就要紮根江西大地辦大學,培養江西老區人才,紮根基礎教育謀發展。學校確立了“以學生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以質量為導向
2022年南昌師範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昌師範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壹般規則
規則壹。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就要紮根江西大地辦大學,培養江西老區人才,紮根基礎教育謀發展。學校確立了“以學生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以質量為導向”的辦學理念,努力培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同時,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規範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高校“陽光招生”工程,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
規則二。學校簡介
(1)學校全稱:南昌師範學院
(二)學校地址:南昌市青山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瑞祥路889號
郵政編碼:330032
(3)學校代碼:14437
(D)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統招普通本科院校。
(5)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規則三。學校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於南昌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招生組織和監督機制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問題。
學校招生就業部,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全面貫徹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制定、修訂和完善學校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計劃,落實實際招生工作;負責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爭取生源數量,提高生源質量。招生就業辦公室未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教育部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十公開”、“十禁止”、“三十禁止”。學校成立了以紀委綜合室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安排、就業形勢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生源計劃。
第八條?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由各生源省份高校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也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根據各生源地省份的招生情況,對跨省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報生源地省份招生部門批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總原則:凡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文史理工類考生,按招生計劃和教育部頒布的政策法規及各生源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如在生源省實行平行誌願,所有入檔考生將根據其專業誌願和我校招生計劃,在“分數優先、專業誌願、擇優錄取”的基礎上錄取。
生源省實行梯度誌願投檔的,將遵循“誌願優先,按分數擇優錄取”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招生。分數排名依據如下:(1)文史類:按高考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如果總分相同,就按照高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順序進行比較。(2)理工類: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者,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順序進行比較。
錄取專業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如果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錄取第二專業誌願,以此類推。所有的專業誌願者都不能滿足。如果屬於專業調劑,學校會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又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實施高考制度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在符合學生所在地招生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十壹條?除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外,對考生外語沒有限制。新生註冊後招生專業報名人數不足25人的,學校可先通知已錄取的學生,再轉入同級相應專業。
第十二條?除特別說明外,各專業均無面試、加試、級差要求。
第十三條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不設男女生比例要求錄取。
第十四條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如實填寫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就業體檢工作,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執行。不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將被開除。
第十五條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的考生,以生源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藝術設計、音樂學、舞蹈專業。
承認省統考成績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的規則錄取。來源省無規定的,按江西省規定執行。
(二)攝影專業
在組織校考的原籍省,在達到原籍省指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線並通過專業校考的基礎上,按考生綜合成績(即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總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50%+高考文化成績*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不分文理,按照高考語文、語文、數學的順序進行比較。
承認省統考成績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的規則錄取。來源省無規定的,按江西省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
對於承認學生省份體育專業統考(簡稱專業統考)的學生省份,不分文理科,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專業分數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數學、外語、語文總分。生源省招生部門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新生報到註冊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招生規定,新生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會進行體檢復查。如果發現自己有不適合當前專業的身體問題,就會調整專業;因身體原因達不到就讀要求的,不予報名。
第二十壹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授予南昌師範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第六章?資助,獎勵
第二十二條?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兵役國家教育補助金、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貧困生資助政策體系。考上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學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資助。其中,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學金每人每年2200-4400元。經濟困難的大壹新生可憑大壹新生錄取通知書在當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給予1000元的壹次性求職補貼,對品學兼優的特殊困難畢業生給予600元的配套補貼。學校設立了基層就業和西部就業專項獎勵基金,獎勵到基層、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應屆畢業生。
第七章?奇塔
第二十四條?學費:本科文科(文史哲)專業學費3650元/生/學年;本科文科(經管類除外)專業學費3880元/生/學年;本科科學技術(壹)專業學費為4120元/生/學年;本科科學技術(二)專業學費4350元/生。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8000元/生/學年。住宿費800-1000元/生/學年。
第八章?招生咨詢和信息發布方式
第二十五條?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16017(也可傳真)、83811781、83818931。
第二十六條?學校錄取信息通過u.edu.cn/news-list-csxxw.html,南昌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發布。
南昌師範學院網站:u.edu.cn/?。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屬於學校錄取承諾。
第九章?補充規則
第二十八條?過去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公布的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