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人才公寓補貼申請服務指南
壹、申請條件
1.人才公寓租賃條件:
(1)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A、B、C、D類人才;
(2)除上述四類人才外,申請人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在我市註冊或在我市定居不滿2年,且博士生不超過45周歲,碩士生不超過40周歲,本科生不超過35周歲,專科生不超過30周歲。
2.申請人才公寓免(租)租補貼條件:
(1)在我市(不含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無自有住房(以不動產權利實際備案登記為準);
(2)未享受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政策;
(3)甲、乙、丙類以外人才工作所在的工作單位(創業實體)應為申請人繳納沈陽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允許省內參保和其他形式參保)。
二、補貼標準
1.a、B、C類人才可以先交錢後補的形式免費租用人才公寓。其他人才租住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補貼政策。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補貼面積標準(見附件1)。
2.A類、B類、C類人才在人才公寓項目無房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輪候津貼。補貼標準為A類人才3000元/人/月,B、C類人才1500元/人/月..
三、申請材料
1.申請免租房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租賃協議;
(2)付款發票(收據);
(3)《沈陽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條件確認表》(正反面打印,彩色掃描件需上傳網上辦理);
(4)有效身份證(雙面打印壹頁);
(5)戶口本(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才提供,首頁和個人頁打印在壹頁上);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甲、乙、丙、丁以外人才提供,學信網下載);
(7)工作單位(創業實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僅限甲、乙、丙類人才提供)。
2 .申請輪候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
(1)《沈陽市人才公寓輪候補貼申請表》;
(2)《沈陽人才公寓租賃申請條件確認表》;
(3)工作單位(創業實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1.網上租房補貼申請流程(甲、乙、丙類人才不允許網上申請):
(1)簽協議。申請人可致電或前往門店咨詢有意租賃的人才公寓(見附件2),雙方協商後簽訂租賃協議。
(2)應用。簽訂協議後,申請人通過項目店人才公寓管理系統提交相關申請身份信息,並上傳申請材料照片或彩色掃描件(身份證明表格由本人簽字,項目店蓋章後上傳)。
(3)初審。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合格後給予確認指令。申請人可以通過居住地的人才公寓項目店查詢信息。
(4)審批。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月初對轄區內上月的人員信息進行統計,並基於大數據系統進行比對,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後者將把補貼資金劃撥到承租人的銀行賬戶。
2.免(租)租補貼申請線下流程:
(1)簽協議。申請人可致電或前往門店查詢有租賃意向的戶型,雙方協商後簽訂租賃協議。
(2)應用。申請人應當在簽訂租賃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攜帶申請材料到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申請確認。甲、乙、丙類人才由工作單位(創業實體)人員向所在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提出認定申請。
(3)初審。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人才公寓管理系統辦理入住登記,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合格後在確認表上蓋章,並連同申請材料復印件壹並留存備案。
(4)審批。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月初對轄區內上月的人員信息進行統計,並基於大數據系統進行比對,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後者將把補貼資金劃撥到承租人的銀行賬戶。
3.候補名單補貼申請流程(A、B、C類人才):
(1)申請。申請人申請的人才公寓項目無房的,選擇有排號的房源,填寫《沈陽市人才公寓輪候補貼申請表》。申請人工作單位(創業實體)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2)初審。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申請人信息,受理申請並保存申請材料。
(3)審批。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於每月初對上月轄區內的人員信息進行統計,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後者將把補貼資金劃撥到承租人的銀行賬戶。
動詞 (verb的縮寫)有關註意事項
1.在簽訂租賃協議前,申請人應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發放補貼的條件,以免入住後無法領取補貼。
2.申請人只能同時申請壹套我市人才公寓。每個人才公寓只有壹個租客,只有壹個租客可以申請免租補貼。
3.人才公寓的租金、免租金、輪候補貼等政策相互排斥,不與其他住房保障補貼、生活補貼同時享受。
4.承租人連續6個月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可憑人才公寓租賃協議備案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5.補貼按整期發放(“整期”指1至當月最後壹天的日期。申請人租期滿後,次月發放補貼)。
6.首次申請之日起36個月為政策享受期。政策享受期內,人員身份、人才層次發生變化的(申請人自願告知),執行相應政策。A、B、C類人才免租房補貼和待崗補貼政策* * *享受政策期限。
7.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相關補貼:
(1)在我市失業;
(2)參保狀態由市屬企業變更為市屬事業單位或省屬事業單位;
(3)在我市購房(以實際備案和不動產權利登記為準);
(4)享受我市其他住房保障補貼和生活補貼;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租賃合同終止,運營機構應當收回租賃房屋。
(1)轉租(出借)給他人;
(二)改變承租人公寓用途的;
(三)擅自毀壞或者裝修承租人的公寓,並拒絕恢復原狀的;
(四)無正當理由閑置人才公寓3個月以上,或者未按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見附件3)。
不及物動詞政策基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沈陽市人才公寓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任申社發〔2021〕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