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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告!杭州進入* * *產權房時代,房屋出售限10年。

據鳳凰地產杭州站快訊,今天上午,官網,杭州市政府,正式發布《杭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2021,65438,2月27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如下:

1,購房家庭產權比例不低於50%不高於80%。

2.* * *產權房將按搖號順序選定。

3.規定* * *有產權的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五年的,可以壹次性購買多份政府股。10年後,不動產的產權證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的方式上市交易。

《杭州市共有產權保護住房管理辦法》全文如下:

杭州市產權保護住房管理辦法

為完善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規範本市產權保障型住房建設和管理,保障公民基本住房需求,制定本辦法。

壹.壹般原則

(壹)本辦法所稱* * *產權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產權,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限定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置權,向符合條件的城鎮穩定就業家庭和非城鎮戶籍家庭供應,由政府和購房人共同實施的住房。

(二)本辦法適用於市區有產權保障住房的規劃、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和監督管理。

(3)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在產權保護型住房建設和管理中貫徹政府主導、市級統籌、統壹規劃、分級建設的基本原則。

(四)購買有產權保障的住房享有與購買商品房同等的公共服務權利。

(五)市政府成立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產權保障住房政策、規劃、計劃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協調,指定市屬國有企業作為產權保障住房市政府股的持有機構。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是* * *產權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市級* * *產權住房的供應、使用、退出和監督管理,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制定* *產權住房銷售基準價和產權份額。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具有產權保護的住房規劃、土地供應、方案審查和不動產登記。

市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會同市發展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保障、房產管理等部門開展市級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建設過程監管,指導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做好區級項目的上述相關工作。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會同市財政、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確定有產權保障的政府份額住房的購買價格。

市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稅務、公積金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區級產權保障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和監督管理,並指定壹家區屬國有企業作為區級產權保障住房政府份額的持有機構。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二、規劃建設管理

(六)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等部門和各區政府,根據保障需求、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和土地利用現狀,編制產權保障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

(七)* * *產權保障型住房建設用地納入本市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按出讓國有建設用地總量的壹定比例單獨列出用地指標,優先安排用地。

(八)* * *有產權保障的住房項目應結合“壹核九行星”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優先選擇交通便利、公共* * *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完善的區域,促進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九)* * *有產權保障的住房按以下方式籌集:

1.劃撥土地將集中建設。市造地主體和區政府作為市、區兩級產權保護住房的籌建主體,由具有開發資質的國有企業開發建設,土地使用權劃撥到國有企業名下。

2.劃撥土地集中新建。按照“限房價、定份額、競地價”的原則,在宗地出讓方案中限定購房家庭持有的產權份額,明確邢弢面積、交付時間、銷售方式、銷售基準價等內容。住宅用地以“競地價”形式公開出讓,由土地受讓企業進行開發建設。

3.現有房屋的改造。具備居住條件、位置適宜的政府住房、征收(拆遷)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會用房,也可按規定程序改造為產權保護* * *房。具體規定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城鄉建設等部門另行制定。

(10) *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戶型以中小戶型為主,戶型設計應做到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滿足居住需求。現有房屋的改建不受上述邢弢限制的約束。

三。定價和所有權

(十壹)*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銷售基準價是在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合理優惠後確定的。單套銷售價格根據銷售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確定,並在售房階段向社會公布。

對於有產權保護的劃撥土地* * *住房,購房家庭可根據支付能力在50%-80%範圍內選擇產權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不同比例支付購房款。

土地出讓且有產權保障的住房,購房家庭的產權份額為土地出讓時確定的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份額比例繳納購房款。

(12) * *購買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家庭與政府的產權份額應在* * *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合同和* * *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中明確,購房家庭的產權份額不低於50%,不高於80%。

(十三)*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銷售基準價和產權份額,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擬定,報市政府審批。

(十四)* * *房屋產權保障納入全市統壹的信息管理系統管理。

第四,申請供應

(十五)城鎮居民家庭申請產權保障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主申請人具有壹定年限的城鎮戶籍;

2.購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且在市區壹定時期內無房;

3.單身申請人必須年滿30歲;

4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城鎮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申請產權保障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主申請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

2.主申請人在申請前已在市區繳納壹定年限的社保或個人所得稅;

3.購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且在市區壹定時期內無房;

4.單身申請人必須年滿30歲;

5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主申請人具有城鎮戶籍但未達到壹定年齡的,必須滿足非城鎮戶籍申請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條件中的第二、三、四、五條條件。

家庭財產核定範圍包括:申請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區登記的房產、已簽訂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房產、已租住公房(福利分房)、已簽訂征收(拆遷)安置協議但未進行房產登記的房產、建房用地批地。

準入條件的具體標準根據保障需求和住房供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住房供應方案按照職住平衡原則和“壹核九星”功能定位制定。經批準後,通過公告明確準入條件和住房供應方案的具體標準。

(16) * * *壹對夫妻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作為壹個家庭用於產權保護的住房。要求家庭中有壹名符合條件的成員作為主申請人,其他人員作為家庭成員。未成年子女作為家庭成員享受過產權保護的* * *住房。如果他們成年後符合條件,可以再次申請有產權保護的* * *住房。年滿30周歲的單身申請人可以個人名義申請。

壹個購房家庭只能享受壹套*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

(十七)*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出售和購買:

1.申請預售。開發企業應當制定銷售方案,經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者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批準後,申請建設項目預售許可。

2.發布公告。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出具受理通知書,明確房源情況、準入條件、申請審核程序。

3.資格審查。購房家庭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按規則確定配售搖號房源排序名單並予以公告。

4.抽簽選房子。獲得配售搖號資格的購房家庭參與配售搖號,按照搖號順序選房。選房後放棄選房或購房的家庭,自本次選房結束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 * *有產權保障的住房。

(十八)選定的住房購買家庭,在簽訂購房合同前,主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戶籍、住房、婚姻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者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購房家庭的相關情況進行系統化、自動化核查。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安全條件的,應當取消安全資格。

(十九)* * *購買產權保護房的住戶應與開發企業簽訂* * *產權保護房購房合同,與代理機構簽訂* * *產權保護房使用管理協議。

(二十)* * *擁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家庭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資金等住房貸款。

(二十壹)* * *購買產權保護住房的家庭,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產權保護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書和不動產權屬證書上記載不動產權利人,並附*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購房家庭份額、政府份額、限定交易期限等內容。配建產權保護住房的劃撥和出讓土地,不動產登記用地性質分別為劃撥和出讓。

(二十二)劃撥土地集中新建* * *住房車位、車庫有產權保障的,由市、區機構經營管理;住宅區配套設施除按有關規定移交有關部門外,其余歸政府所有,由機構持有並負責經營管理,產權轉移應按規定完成土地出讓手續。

(二十三)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應在簽訂購房合同前騰退原租住的住房;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和新引進高校畢業生租賃補貼的家庭,自簽訂購房合同當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

動詞 (verb的縮寫)使用管理

(二十四)* * *購買保障產權住房的家庭,應當按照《保障產權住房使用管理協議》使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買賣、贈與房屋的;

2.設定除購房貸款抵押以外的住房抵押;

3.違反產權保護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的其他行為。

(二十五)* * *已購買產權保護住房的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五年,可向代理機構申請壹次性增加購買政府股份。增加購買後,住房性質轉為商品房,仍視為已享受有產權保護的住房保障。劃撥土地權利性質調整為出讓,出讓年限為70年,自非稅收入票據開具之日起計算。不動產產權證補充說明:“需取得原產權證10年後方可通過買賣贈與方式上市交易”。市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市財政、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對購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並每年公布壹次。

(26) * * *購買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家庭因故需要退出保障的,可以向持有機構申請回購其份額,由持有機構回購。

取得產權證未滿5年的,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如果當時市價低於上述價格,則按市價回購;5年後,回購價格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增加的收購價格執行。

(27) * * *購買有產權保護住房的家庭,在其股份按規定由本機構回購前,或通過購買政府股份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通過購買方式取得其他房產。

(二十八)* * *已購買產權保護住房的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書10年,其產權保護住房份額可以上市交易。控股機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機構放棄優先購買權後,購房家庭可以轉讓給他人。購房家庭按其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的相應部分。出讓後,住房性質將轉變為商品房,土地性質由劃撥調整為出讓。

(二十九)*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收入作為非稅收入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保障政府回購並優先安排所需資金。* * *有產權保護住房政府收入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住房保障、房產管理等部門另行制定。

(三十)政府回購並優先購買的具有產權保障的住房,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31)因繼承、遺贈或離婚分析導致產權* * *住房所有權轉移的,房產性質仍為產權保護* * *住房,限制交易期限自取得原產權證之日起計算。不動產登記部門應當在房產證上附“* *有產權保護的房屋繼承”、* *有產權保護的房屋遺贈”或者“* *有產權保護的房屋離婚分析”,以及其份額和允許上市交易的時間。

(三十二)* * *有產權保護的房屋,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發生所有權轉移的,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房產性質仍為*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滿5年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增加購買政府份額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限制交易期限自原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計算。不動產登記部門應附上“* * *有產權保護的房屋”,其份額,允許上市交易的時間等。到房產證。

(三十三)購買、轉讓、回購* * *有產權保護的住房,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三十四)產權保護的房屋交付使用後,購房家庭應當承擔全房專有部分和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足額繳納所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並行使物業管理投票權。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管理

(三十五)* * *購買產權保護房的家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經辦機構可依據《* *產權保護房使用管理協議》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改正,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十六)* * *產權保障住房購買家庭采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手段非法取得認購資格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取消其資格,並按以下規定處理,禁止其在10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

1.已簽訂購房合同,房屋未交付的,開發企業應當與其解除購房合同;

2.已交付房屋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者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知其限期騰退,開發企業與其解除購房合同;逾期不騰退的,責令其按照發現違規時政府份額的購買價格購買政府份額(未公布購買價格的,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格執行),已購買的份額按上述價格補繳。

(三十七)* * *購買有產權保護住房的家庭存在本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且該家庭購房相關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記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如果責令購房家庭增加政府份額,購房家庭取得原不動產權證書15年後,所購房屋來源方可通過買賣或贈與方式上市交易。

(三十八)有關行政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七。補充條款

(三十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 * *房屋產權保護管理辦法。

(四十)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的* * *產權住房的準入條件和購買程序另行制定。

(四十壹)本辦法自2021 65438年2月27日起施行,由市房管局牽頭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