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個學校叫四川師範大學,英文翻譯是Sichuannomaluniversity。學校代碼是10636。
第二條學校地址:
我們學校有兩個校區:獅子山校區和成龍校區。具體地址如下:
1.獅子山校區: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
2.成龍校區:成都市龍泉驛區成龍大道二段1819號。
我校各學院所在校區及2021專業新生地址詳見《四川師範大學2021本科招生報名指南》,或登陸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本科職業教育培養改革試點”的通信工程專業是我校與四川郵電職業學院、四川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聯合培養的專業,在我校和四川郵電職業學院就讀。
第三條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綜合性公立省屬重點大學。學校是壹所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由四川師範大學頒發四川師範大學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
1.招生期間,學校將設立考生咨詢、來信、來訪、投訴電話,028-84767065、84768899。
2.如發現違紀問題,可撥打全國紀檢監察機構統壹舉報電話12388,或在網絡平臺(/)舉報,或將舉報材料及有關違紀問題的相關證據郵寄至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四川師範大學紀委辦公室(郵政編碼:61066)。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並監督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主任是學校的校長,副主任是分管紀委和招生工作的校領導。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和協調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生的招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由分管招生的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是分管招生的校領導。
第八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和違紀舉報信訪接待小組,由紀委辦公室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並公開處理結果。
第十條在招生過程中,學校設立考生咨詢及來信、來訪和違法舉報接待室,負責受理考生及相關人員提出的相關問題或舉報。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壹條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制定。招生就業處提出方案,報校長辦公室審批,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後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省源計劃的制定以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對專業人才的需求為依據,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同意,報教育部批準後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在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通過學生所在招生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四川師範大學2021招生章程、招生計劃上公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校可在今年的招生計劃中預留少量本科項目,以調節各省(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問題。我校預留招生計劃的使用和投放決定均在相關省(市、自治區)“信息交互”和“備案前”分批進行,使用情況將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四章入學
第十五條學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並負責按照當年的招生政策處理相關問題。
第十六條有關省(市、自治區)允許學校自主選擇考生檔案查閱比例的,我校考生檔案查閱比例為100%。其中,考生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出現的招生計劃空缺,全部用於公開征集考生誌願。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鼓勵考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投檔加分”政策,並將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主要依據。
第十八條產品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我校不限制考生考外語的語種。但原則上英語是大壹必修課《大學外語》的教學語言。
第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其中,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自理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有明顯肢體殘疾或語言障礙的考生,原則上不能報考畢業後可能從事教學的相關專業。
第二十條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科〔2003〕3號)文件規定的情形外,我校男女專業的身高錄取要求如下:舞蹈專業男生身高不低於1.73m,女生身高不低於1.63m;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男生身高不低於1.65m,女生不低於1.55m;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生身高不低於1.70m,女生身高不低於1.60m..
第二十壹條學校對往屆學生和報考我校的新生壹視同仁。
第二十二條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1.關於專業誌願的年級差異:學校安排專業時,不存在專業年級差異。根據考生“投檔分數線”和專業誌願,按“投檔分數線”擇優錄取。考生在填報專業誌願時可以參考學校近幾年各專業的錄取分數線,結合自己的分數和興趣愛好合理有序地選擇專業。
當考生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會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分配到其他未滿的專業,但調配誌願的優先級低於非調配誌願。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將不予投檔。
2.對已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區),按省(市、自治區)要求在我校投檔的考生,按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依次錄取。
第二十三條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和錄取原則。
1.美術、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戲劇影視藝術設計等8個本科專業的錄取原則,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為依據。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的成績和在藝術設計類專業考試中的成績達到本省(市、 在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四川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需高於四川美術、設計類考生在省控最低錄取控制線50分的條件下(單獨設置學校代碼的產品設計、繪畫兩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公費師範生除外), 在我校錄取的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師範生依次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戲劇電影編導、戲劇電影文學3個本科專業的錄取原則是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成績和編導專業考試中成績均達到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準。按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分數線在我校投檔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考試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考試、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順序。
3.體育與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兩個本科專業的錄取原則是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為依據。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中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體育專業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四川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需高於四川省體育考生省級最低錄取控制線文化考試成績50分(公費師範生除外)。我校將根據專業考試成績選拔考生。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原則是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為考察依據。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的成績和在播音與主持專業考試中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四川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需高於四川省播音與主持考生省級控制線文化考試成績20分。我校考生將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的分數線錄取,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在
5.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在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的基礎上,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成績和藝術設計類專業考試中成績均達到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四川考生文化考試成績不低於90分。按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分數線在我校投檔的考生,以其專業測試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順序。
6.書法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在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的基礎上,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的成績和書法專業考試中的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四川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同科普通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分數線在我校投檔的考生,以其專業測試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順序。
7.其他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中的成績和在藝術類專業中的成績均達到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並且我校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錄取。
8.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人數超過計劃數的省(市、自治區),應根據學生情況確定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
9.當考生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體育、藝術類專業的分配原則與壹般專業相同,會分配到其他尚未達到滿額的同類專業。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錄取程序、錄取資格、身份證明、身心健康狀況和文化(含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考試成績進行全面審核。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按有關招生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招生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學校派出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幹部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參與招生宣傳、咨詢接待、錄取或其他相關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無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參加2021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或我省及學校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同時,除章程、四川師範大學2021本科招生簡章、四川師範大學2021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規定的原則和內容外,凡涉及考生不當招生的,均屬違法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經濟等責任與學校無關,由個人承擔。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費和代理費按照學生自願、不盈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八條為確保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形成了以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以獎學金(資助)為激勵(幫助)方式,以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以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以學生綜合保險為系列保障的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等方式緩解經濟壓力,完成學業。
第七章招生咨詢和招生信息查詢
第二十九條學校將在招生期間在四川師範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三十條我校招生信息可通過以下渠道查詢或咨詢:
1.四川師範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是:
u.edu.cn/
2.四川師範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招生科,聯系電話:
028-84763388、84768899
84769245、84769246
84769247、84769248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