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收政策變化_ 2065 438+07稅法主要變化_ 2065 438+07稅法有哪些變化?
原標題:2017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發生了哪些變化?
回過頭來,進行新的探索。
在新壹輪財稅改革到來之際,回顧1994以來中國稅制改革的歷程,對於探索新壹輪稅制改革的取向和路徑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為總結1994以來我國稅制改革的經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將?20年來稅制改革理論與實踐的探索與研究?,作為稅務總局2014年度重點研究課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的指導下,組織11省、市、自治區國稅局、地稅局相關人員成立課題組,經過9個月的努力,課題組形成了20多萬字的研究報告,分為8個子課題。其中,分題目?20年來中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與完善?,由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承擔。在課題組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最終形成了壹份6萬字的報告。本期《財稅理論專刊》與讀者分享安徽省國稅局的部分研究成果。
稅收征管立法
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稅收管理實施細則對稅收征管進行了原則性規定。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這是我國第壹部稅收征收管理的行政法規。
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這部法律是新中國成立後制定的第壹部稅收征管特別法。
1994之後,完善了以稅收征管法為核心,以實施細則為補充,以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為補充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
修改完善稅收征管法。經過1995的個別條款修改、2001的大範圍修改和2013的個別條款修改,完善了稅收征管法。目前,新壹輪修訂正在進行中。
修訂完善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2002年9月7日,國務院公布了新稅收征管法的實施細則。20112年10月9日,2013年7月8日,國務院分別進行了修訂。
建立配套的法律體系。20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先後頒布實施了壹系列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建立了基本完備的配套法律體系。
征管模式改革
從新中國成立到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我國稅收征管模式是以稅收管理員為核心,以家庭稅收征管為壹體的傳統稅收征管模式。
?納稅申報,稅務代理,稅務檢查?征管三位壹體模式。1994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取消專項管理人員固定戶管理制度。
?壹個系統,四個系統?收集和管理模式。1997 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提出了稅收征管改革的任務,包括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稅務機關與社會中介組織相結合的服務體系等。這壹階段初步實現了稅收征管的五個轉變:從分散粗放管理向集約規範管理轉變;從傳統的手工征管向科學征管轉變;從上門收稅到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從排他性管理向專業化管理轉變;納稅服務從單壹化向規範化轉變。
?技術加管理?收集和管理模式。21世紀,稅收征管更加註重稅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稅收征管水平大幅提高。
註重稅源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近年來,各地出臺了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搭建稅源監控分析平臺、加強分類管理、實施大企業稅務專業化管理等多項改革措施,稅源管理水平顯著提升。
稅源管理改革
近20年來,稅源管理的理念日益成熟,逐漸從簡單的分戶管理發展到專業化管理。
稅收管理員制度改革。1994之前,稅收管理員是稅收征管的主力軍。從65438到0994,對收稅員制度進行了系統改革,將上門收稅改為納稅人自核自繳,並設立了獨立的稽查機構,使收稅員的征收和稽查職能分離。1997稅收征管改革,取消了稅收管理員的固定戶管理制度,實現了從專業戶到專務的職能轉變。2000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科技加管理的改革方向。2005年3月,總局發布《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明確了分戶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屬地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2008年,全國稅收工作會議提出:大力推進稅收管理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以大型企業和重點行業稅收管理為突破口,大力推進專業化管理,標誌著稅源專業化管理制度正式實施。
稅務風險管理改革。稅務總局提出,結合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
納稅評估改革。近年來,納稅評估開始走向集約化、專業化和規模化的軌道。
大型企業稅收管理改革
近20年來,我國積極探索大企業稅收管理改革。
建立專業的管理模式。第壹,建立專業化管理的組織結構;二是整體實施風險管理;第三,完善職業化管理的基本制度;第四,提高專業支持能力。
建立風險防控引導機制。2009年5月,發布《大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選擇45家企業作為稅務總局指定聯系企業,提出建立大型企業稅務風險防控體系,逐步建立健全稅務風險管理指引、重點行業稅務風險特征數據庫和稅務風險管理建議書。
建立稅收遵從管理機制。2011年7月,《大型企業納稅服務與管理規定(試行)》發布。2012 10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海洋石油、中國人壽、西門子簽訂稅收遵從協議。此後,各地簽訂了稅收遵從協議。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簽署《稅務風險管理合作備忘錄》,開啟了新常態下稅企合作合規的新篇章。
建立協調的監督機制。探索大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形成國地稅兩級統籌、上下聯動、協作配合的管理模式。
建立大型企業稅務管理信息平臺。建立行業基礎信息庫。建立定點聯系企業納稅服務外網平臺,實現內外網無縫對接。
納稅服務改革
1993,我國提出了納稅服務的概念。納稅服務大致經歷了基礎建設、標準化建設和專業化、標準化建設三個階段。
制度創新。主要包括:第壹,構建充分溝通的售前服務機制。從1992起,全國稅務系統每年4月都會組織稅收宣傳月,通過規章制度對宣傳咨詢服務做出明確規定。二是構建便捷高效的稅收機制。規定了辦稅服務廳的具體服務標準,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向納稅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服務制度。三是構建事後維權快速反應機制。完善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復議制度。
商業創新。主要包括:多次統壹和簡並,修改和取消部分涉稅資料。簡化納稅流程。實行壹窗式壹站式服務,優化納稅服務結構。
模式創新。主要包括:創新宣傳咨詢和個性化服務。建立涉外服務網站,及時傳遞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完善辦稅服務廳建設。積極拓寬稅收渠道。
稅務稽查改革
1994之後,稅務檢查和日常檢查逐漸分離。經過20年的改革和發展,形成了相對獨立和成熟的稅務稽查體系。
我們將實施市級檢查制度。1994期間,各地在建立檢查機構時,大多實行區級和市級兩級檢查制。1997,縣級開展檢驗管理模式改革。2001 1國家稅務總局提出,逐步推行市(地)、縣(市)兩級壹級檢查制度。2011稅務總局提出充實省市稽查力量,全面推行地市級壹級稽查制度。2065438+2002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啟動稽查管理模式改革。河北、河南、安徽、湖南四省作為試點,成立直屬第壹稽查局,業務由省局稽查局領導。青島市國稅局下設第壹、第二、第三稽查局,受市稽查局統壹領導。省局直屬稽查局的組建是改革的重要環節,這種模式還在探索中。
基本制度不斷完善,更加具體化、科學化。1995《稅務稽查工作規定》在選案、稽查、審理、執行等環節形成了分工制約機制。2009年的條例修訂體現了公正文明執法的理念。2002年《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首次明確省級以下稅務局稽查局為執法主體。
規範企業管理。除工作規則外,國家稅務總局還制定了壹系列稽查管理辦法和規範,加強國稅、地稅之間稽查、審理、申報、監督、協作等業務管理。
征管信息化建設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包括以下重點領域。
金稅工程。1994下半年,防偽稅控系統和交叉稽核系統逐步在全國推廣使用。1997金稅工程被確立為國家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6月1998國家計委正式批準金稅二期工程。2001年底,國家稅務總局到省市縣國稅局四級網絡全部聯網,金稅工程在31個省區市上線運行。2013年2月,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率先在重慶國稅、地稅系統單軌上線。金稅三期工程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壹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體系?。2014第壹階段工作進入驗收期。
綜合征管信息系統。1999年,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與世界銀行合作開發第壹套基於廣域網的稅收征管主體軟件。此後,它委托開發了壹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S ),涵蓋三個應用層面:基層業務層面、省市監測層面和國家稅務總局決策層面。從2005年開始,在各省稅務局集中推廣。2007年,除上海和西藏外,省級稅務局實現了省級數據集中處理。
其他稅收征管信息化。主要體現在出口退稅管理和納稅服務的信息化,以及電子稅務工作的深入開展。
發票管理改革
1994稅改後,憑票納稅管理?使發票具有重要的稅收意義,成為監控稅源、維護稅收秩序的重要工具。
基本制度改革。1993 12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頒布實施《發票管理辦法》,隨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授權頒布實施細則。2011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新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14 12國家稅務總局再次修訂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印刷和票證管理改革。逐步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印刷經營權的收繳,逐步統壹和完善發票防偽措施。票證樣式管理權,逐步修改和取消手寫增值稅專用發票,統壹普通發票和簡並票證樣式,統壹工業發票樣式。
門票管理改革。首先是改革審批制度。2065 438+2004年3月?方便稅春風行動?,取消手工舊檢,大幅簡化專用發票審批手續,實行分類分級規範化管理。二是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工業發票的使用管理,規範開票管理。
改革監測方法。壹是開展綜合治理監測,形成了國務院主導、地方政府參與的綜合治理體系。通過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制度,形成稅務系統監控機制。二是實施稅控裝置監控。三是試行網絡和電子發票監控。
稅收抵免制度改革
經過十幾年的實踐,我國的稅收信用制度已經逐漸形成了壹個比較完善的體系。
2003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納稅信用等級管理試行辦法》,使我國第壹次有了衡量納稅信用的統壹標準。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 -2020年)》,明確了稅收領域信用建設的要求。201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對納稅信用管理和信息公開進行規範,使其制度化、社會化、常態化。2014年8月,《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及評價方法(試行)》頒布,規範統壹了納稅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稅收抵免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改革管理方式。2014抵免法將適用對象限定為已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並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納稅人,並將評價期調整為壹個納稅年度。
完善評價內容。2014學分法調整了信息采集範圍,增加了外部信息,采用年度評價指標評分和直接分級的方法。
完善激勵措施。2014相關文件定義了更有效的守信激勵措施和更有效的失信懲戒措施。
績效管理改革
20世紀90年代初開展的稅收征管質量評估和2001開展的稅收執法責任制評估,為新時期稅收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13 13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實施績效管理的意見》,各地開展績效管理。明確意見?構建壹個索鏈,壹個閉環,壹個格局,壹個機制?的主要目標。評論?壹年試運營,兩年出成果,三年創品牌?根據績效管理的部署,2014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全國稅務系統績效管理全體面試官工作方案》、《績效考核指標2.0版》、《稅務系統績效管理加減項考核細則》、《國家稅務總局加減項考核細則》等。國稅系統績效管理全面實施,初步形成了良好的績效管理局面。
稅務機構改革
65438至0994稅收征管改革後,在各級稅務機關的支持下,稅務代理行業發展迅速。
規範行業管理。壹是清理整頓,脫鉤改制。到2000年底,全國清理、整頓和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稅務代理機構真正成為獨立的社會中介服務組織。二是改革管理體制和行業協會。1997 11國家稅務總局成立註稅管理中心。2005年《註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總局和省級註稅管理中心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對稅務師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1995年2月28日,中國稅務咨詢協會成立。2005年《註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規範了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性質、基本職能和要求。三是規範其他管理。如規範收費管理、開展內部專項檢查、建立公告制度等。
規範資質管理。壹是規範事務所管理,出臺壹系列措施,明確界定審批事項。將部分審批改為備案,規範非涉稅中介機構執業行為。二是規範註冊稅務師管理,出臺壹系列規定,規範資格考試,改革註冊制度。
規範企業管理。除了全面的行業規範,國家稅務總局還出臺了業務指導規範。
前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我國進入了社會經濟變革的新時期,稅收征管改革也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機遇。2013全國稅收工作會議提出全面推進稅收現代化,以六大體系、六大差距、六大創新全面闡述了我國稅收現代化的宏偉願景、現實差距和解決路徑。新時期稅收征管改革需要進壹步推進職能轉變,著眼服務稅制改革和社會經濟改革大局,推進稅收治理體系和稅收治理能力現代化,從完善稅收征管立法等方面建立健全能夠促進市場規範發展、社會公平和科學嚴謹的現代稅收征管, 深化稅收征管模式、稅源管理、大企業管理系統、納稅服務、稅務稽查、稅收征管信息化、發票管理、納稅信用體系、稅收征管績效管理和稅務代理改革。
稅收政策原則
稅收對經濟的影響是廣泛的。首先,稅收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只有獲得財政收入,才能為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建立正常的生產關系,為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其次,稅收對社會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有直接影響。理想的稅收政策既要滿足國家的財政收入需求,又要對社會經濟沒有不利影響。為了制定正確的稅收政策,我們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1.稅收政策的制定既要保證財政收入,又要促進經濟發展。經濟是基礎。經濟發展了,才有穩定充足的財源。制定稅收政策的出發點應該是有利於發展生產,促進經濟繁榮。在生產發展和經濟繁榮的條件下,從實際出發,考慮國家整體財力的可能,以及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確定壹個適度合理的總體稅負水平。既保證了金融需求,又有利於經濟發展。就不能強調壹下嗎?保稅?不考慮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不能只追求壹時的嗎?經濟發展?不註重社會事業建設和經濟長遠發展。
2、稅收政策要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稅收政策的制定要有利於平等競爭環境的形成,要堅持公平稅負原則;結合財政政策的實施,要有利於經濟宏觀總量的調節;有利於各種經濟成分和經營方式的公平競爭和發展;而且有利於產業結構的優化。
3、稅收政策的制定,以政企分開為基礎,有利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形成真正獨立的經濟實體,從而進入市場,在競爭中生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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