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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

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

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法院作出判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新東方子公司被劉翔起訴:侵犯肖像權。

劉翔狀告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1自從直播間大火之後,新東方好像帶了壹部“熱搜憲法”。

7月7日下午,劉翔狀告新東方侵權壹事曝光後,迅速沖上微博第壹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劉翔起訴新東方侵權。

7月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開了劉翔與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案壹審文書..

文件顯示,原告劉翔訴稱,被告未經許可,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就讀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並附加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犯。

據悉,2065438+2006年8月9日,微信官方賬號,壹位就讀於新東方美國中學的學生,發表了壹篇題為《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中國真的強大了》的文章。本文使用了幾張劉翔的肖像照片。文末附“美國常春藤中學全國巡演”廣告信息。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劉翔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了被指控的侵權行為;2.被告在全國公眾號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連續60天向原告賠禮道歉,包括本案判決的案號和主要內容,並經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確認,報紙上的道歉版面不小於9 cmx 14cm;;3.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

被告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辯稱,其在獲悉被控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主觀上不存在故意侵權行為,客觀上未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數額過高的,不予認可,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據悉,根據被告提交的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後臺信息截圖,顯示上述文章已被刪除,刪除時的閱讀量為67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19條第壹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塗汙、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所有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所有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已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犯。但涉案文章中使用的劉翔肖像均為賽場照片,肖像未被汙損或汙損,侵權行為輕微。

最終,法院判令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書面賠禮道歉,並綜合考慮涉案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的具體情況、文章發表時間及閱讀量,酌情確定本案原告經濟損失6000元。不支持原告其余訴訟請求。

據天眼查APP顯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由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擁有,實際控制人為於。同時也是新東方旗下唯壹壹家專職從事留學工作的機構。該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天津和南京有幾家子公司。

劉翔狀告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2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布了劉翔與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海外咨詢”)肖像權糾紛案壹審民事判決書。新東方海外咨詢被判向原告劉翔書面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判決書顯示,劉翔訴稱,新東方未經許可,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留學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的《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中國真的強大了》壹文中使用其肖像,並附上商業宣傳信息,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因此,劉翔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新東方立即停止涉嫌侵權行為,並在全國公眾號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連續60天向原告賠禮道歉。此外,被告新東方應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共計15.5萬元。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截圖

對此,被告新東方咨詢辯稱,其在獲悉本案涉嫌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主觀上沒有故意侵權,客觀上也沒有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不予認可。

法院壹審認為,被告新東方未經同意,在涉案微信官方賬號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已構成侵犯劉翔肖像權。涉案文章雖使用了原告劉翔的肖像,但相關照片為劉翔體育場,肖像未被汙損或汙損,侵權行為輕微。

故法院判決北京新東方未來海外咨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東方海外咨詢為新東方(09901。HK)。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新東方股價報17.82港元/股,下跌1.11%,總市值302.4億港元。

劉翔狀告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7月7日,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消息,劉翔、北京新東方未來出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未來出國)壹審、二審判決書公開。

劉翔起訴稱,2065438+2006年8月9日,新東方未來未經許可出國,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留學新東方美國中學”發布《從八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中國真的強大了》壹文,使用多張劉翔肖像照,文末附有“美國常青藤中學全國巡演”廣告及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犯。

劉翔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在全國公眾號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連續60天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65438+精神損害撫慰金0.5萬元,維權合理費用5000元。

新東方出國辯稱,其在獲悉涉嫌侵權事實後,立即刪除了上述文章,主觀上不存在侵權故意,客觀上未給劉翔造成損失。劉翔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了。

經法院確認,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後臺信息截圖顯示,上述文章已被刪除,刪除時閱讀量為676。

壹審認為,新東方未來出國對劉翔肖像權構成‘侵權’。涉案文章雖使用了劉翔肖像,但相關圖片均為劉翔賽場照片,劉翔肖像未被汙損或汙損,侵權行為輕微,故判令其書面道歉。酌情確定劉翔的經濟損失為6000元。

7月7日,北京聽雲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魏艷玲告訴界面教育,如果被告將人像照片用於商業用途,將根據知名度、影響範圍、被告是否獲利等綜合考慮後做出判決。

“6000元的獎勵主要是根據它的使用形式。(人像照片)用在文章中,不同於單獨展示的場景,是把劉翔的照片拍下來,貼在特別顯眼的地方,比如廣告牌,網站首頁。法院會考慮很多情節。”魏艷玲告訴界面教育。

截至記者發稿時,新東方沒有回應。

劉翔並不是第壹個起訴微信官方賬號在文章中使用其照片的明星。2020年,壹名媒體博主因未經許可使用藝術家kiku的肖像而被起訴。壹審法院駁回了kiku的全部訴訟請求,認為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涉案文章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發布的,也不是為了榨幹kiku的商業價值以增加銷量,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Kiku不服壹審判決,向上海壹中院提起上訴。二審又敗訴了。kiku肖像權案判決書寫道:“原告作為娛樂圈公眾人物,對公眾公開發布的照片,應當有壹定的容忍義務。”

在名人肖像權案件中,多美、新氧等醫美平臺微信官方賬號發布的推文,因經常涉及對名人整容的猜測和評判,已被多位名人起訴。

天眼查APP顯示,知名醫美平臺“更美APP”的主要運營方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完美公司),自2019以來發生肖像權糾紛24起,涉及靳東、趙、、等多位藝人。

在與名人肖像權的糾紛中,北京完美公司多次被判賠償損失。如2020年被判賠償劉詩詩經濟損失654.38+0.3萬元,連續654.38+00天在微信官方賬號發布道歉聲明;吳靜壹被判賠償2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