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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行政服務中心的主要特點

(1)項目集中,效率集中。去年以來,“中心”圍繞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提升審批權的陽光運行目標,紮實推進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通過部門內職能整合、項目集中錄入、窗口全面授權、審批網上操作,進壹步完善了“壹次受理、統籌協調、網上運行、限時辦結”的運行模式,進壹步強化了行政服務平臺的功能。行政服務中心職能不到位、人員不到位、授權不到位、並聯審批程序執行難等四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通過改革,全市主管部門由改革前的150個減少到44個,分管領導由88人減少到35人,審批部門由改革前的28個增加到36個,服務窗口由75個整合到80個。集中審批服務事項由358項增加到609項,項目集中率達到83.65%,基本實現了壹個窗口受理、壹個部門承辦、壹名分管領導負責、內部審核精簡的目標。部門窗口66.7%的審批項目由許可科科長直接審批,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降低了行政成本。該中心打破部門設窗口的慣例,根據審批服務流程要求,合理設置服務窗口,推出“民生壹站式服務”、“投資項目審批壹站式服務”、“企業註冊壹站式服務”、“壹站式服務”等服務新機制。通過改進審批方式,充分授權窗口,變多級審核為“壹審壹核”,服務“壹站式”。發揮平臺整合優勢,進行審批流程改造,變“串聯審批”為“並聯審批”,實現文化項目前置並聯審批、施工許可並聯審批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並聯審批,開通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進入“綠色通道”項目。從立項到發放施工許可證,各職能部門累計審批時限由90個工作日壓縮至50個工作日。通過改進窗口設置,變“按部門設置窗口”為“按服務流程設置窗口”,實現了人力不動產“四證”和工商“壹照四證”聯合辦理。目前只要產權清晰,1.5小時即可完成“四證”。

(2)審批與管理分離,系統控制。在理順部門審批職責、合並交叉重復審批事項、區分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事項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界定工作職能,按照行政審批與行政監管相對分離的工作思路,妥善處理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的關系,制定行政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審批與管理分離制度,包括審批前統壹規則、審批中監管、審批後備案審查。完善了內控機制,明確行政許可部門不得同時承擔行政監管職能,監管職能由必須由其他相關部門承擔的行政許可部門設立,該部門同時承擔審批和監管職能。負責審批的人員不能同時承擔監管工作,履行監管職責的人員必須另行確定。行政許可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情況告知相關部門,配合日常監管工作;承擔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每月對檔案的質量、效率和合法性、規範性進行抽查評估,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通過月度通報、整改反饋、部門協作、及時糾錯預警,實現行政審批與監管緊密配合、分權制衡,既註重對審批過程的監督,又不忽視許可項目審批後監管措施的落實,從根本上解決審批脫節、疏於監管的問題。

(3)在線操作和技術控制。首先是搭建平臺,打破壁壘。按照線上線下聯動、物理集中、線上邏輯集中的思路,積極推進“網上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先後完成審批申請平臺、電子監察平臺、視頻監控平臺的開發應用,建立了網上申報、實時操作、網上審批、網上投訴、服務評價“四位壹體”的服務格局。開通了市行政服務中心與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網上直報系統,突破了部門間的網絡壁壘,實現了市與鎮(鄉)之間的數據實時流轉、部門間的數據實時交換、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第二是公開透明,陽光運行。對擬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進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行政許可科的工作職責、擬進駐中心的服務、設置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序、承諾期限、必備材料、收費標準和依據、申請示範文本、咨詢投訴電話等。“十公示”,並以“壹事壹表”的形式通過該中心的門戶網站、查詢系統和電話。主動接受辦事群眾的監督,辦事群眾通過網上發布平臺輸入事項的賬號密碼,足不出戶就能清楚地查詢到事項的相關信息,並能通過網絡與窗口就辦理情況進行咨詢互動,實現了部門辦好事、群眾辦好事、信息少跑路、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目標。第三是節點控制和痕跡保留。對集中進駐事項的審批流程進行分類優化改革,如即辦件、初審核件、承諾件、初審報告件等。流程壹旦固化,進入審批系統,誰也改變不了。它必須按照固定的程序運行。審批事項類型、承諾完成時限、提前完成金額、審批情況等相關數據自動生成。行政審批自由通過程序固定、操作程序和監控得到有效控制。截至5月底,該中心已完成588項審批服務的流程固化和系統錄入,具備網上實時運行條件的18家單位的327項審批服務實現了網上審批和監控。1-5月期間,網上受理4699件,結案4549件,進行中97件,結案率96.8%。承諾案件實際平均結算天數為2.47天,比承諾時間快了79.11%。沒有出現拖延、逾期辦理和違規審批的情況。第四,電子監管和跟蹤監管。充分利用網上電子監察平臺,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審批、辦結、告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實現從“壹單到底”登記簿管理向實時流程監管轉變。通過自動預警功能,“中心”不僅可以通過電子監察平臺監督窗口受理和辦結時間,還可以跟蹤辦理的各個環節,通過網上流轉痕跡核實哪個環節、為什麽超時。更有利於實時糾錯問責,真正實現過程實時監控、數據實時分析、問題實時糾正,有效遏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有效推進行政審批權陽光運行。

(4)效率評價和集中監管。市監察局會同行政服務中心研究制定了《阜陽市行政審批效率指數考核辦法(試行)》(閩[2010]2號),改變了以往以服務態度、滿意度評價、工作紀律等主觀印象評價窗口的做法,以動態指數和常態指數量化窗口審批效率。動態指標包括功能指標、效率指標、效果指標3個方面,9個項目(審批項目占用率、網上接訪率、初審把關率、受理量、提前結算、超時結算、群眾滿意率、遵守紀律、投訴情況)。常態指標分為功能整合、機制創新、在線運營、服務規範、創優五個方面。動態指數每月測試壹次,按分排名,結果公開。通過效率評價、指標評價和集中監管,完善了審批權力陽光運行評價機制,實現了創先爭優和風險防控的雙贏目標。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堅持效率提升和風險防控並重,內部權力控制和外部監管並重,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壹步,“中心”將按照執行力提升年和軟環境改善年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引領,深化改革,優化服務,努力在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在風險防控上采取新舉措,在效率提升上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