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考好,讓老師失望了”成了小思齊面對荒唐請求的第壹反應。長大後,她發現有些拒絕是她自己的權利,是獨立人格的體現,她要義正言辭。當別人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委婉拒絕”似乎成了既保護了自己的利益,又不傷害彼此和諧的“徹底解決方案”,並逐漸演變成社交的必要方式,成為大多數人在這種情況下的條件反射。但是當別人的要求不合理,沒心沒肺的時候,我們還應該被這種所謂的“禮貌”所支配嗎?有些拒絕必須是直接的。我們不應該在說“不”之前說“對不起”,在拒絕的時候感到抱歉。
回顧人生的前22年,為了表面的善意,我已經是多次“委婉拒絕”的受害者。
我六年級的時候,去了寄宿學校。朋友說他爸媽很忙,想讓我爸送她去學校。我想反正爸爸是要送我的,多壹個少壹個也無妨,就壹口氣答應了。但是每個周末我們約定時間到她家的時候,她還在吃午飯,吃完還要磨蹭著收拾行李,幾乎壹次要等壹個多小時。因為爸爸壹會兒要上班,我想提醒她能不能早點收拾行李,但是礙於面子,我強迫自己改變想法去適應環境:“她是我朋友,所以我小氣。”現在想想,我和思齊壹樣,試圖通過改變想法,讓不公成為理所當然。猶豫了很多次,終於鼓起了勇氣。我說的第壹句話還是“對不起,可能我太小氣了,下次能不能早點收拾行李……”
初中被欺負。壹個看起來很合得來的女朋友總是“借”我的飯卡,但從來不還錢。在這樣的貴族私塾裏,城鄉、貧富差距被無限拉大。可憐的小女孩只能壹邊勒緊衣服節食,壹邊提醒自己“她壹定把我當好朋友了,所以我不想斤斤計較”以挽回青春期膨脹的自尊心,說白了——醜陋的虛榮。絕望的時候,我紅著臉說:“對不起,我的生活費快用完了,這次就不給妳用了。”
年輕的時候,沒有機會多讀書。無知讓我沒有勇氣直接拒絕自己不喜歡、不想做或者覺得不對的事情。即使最後說了“不”,在反復權衡後果後,我還是對“我的錯”和“對不起”感到愧疚。而正是思琪強烈的自尊心,最終讓李國華堅定地強奸了思琪。“自尊往往是傷害別人的壹根針,但在這裏,自尊會縫好她的嘴。”。思琪沒有向任何人求助,而是用思想控制自己,強迫自己愛上老師。“妳愛的人可以對妳做任何事,不是嗎?”
但正如文藝所說,“忍耐不是美德,以忍耐為美德是這個虛偽世界維持其扭曲秩序的方式,而憤怒是美德。”主張爭權奪利是壹種權利,不是所有的苦難都要吞到肚子裏。
長大後漸漸明白,不對不起的拒絕,是對自己的愛,是獨立人格的體現。來到這個世界上,我不知道死是什麽樣子,也不知道死後會去哪裏,所以我想成為自己人生的最終決定者。
媽媽是個超級控制狂。我切菜的時候,她總是指導我把菜切成壹定的形狀。我填誌願的時候,為了畢業後當老師,逼著我選師範專業;大學之前我特別叮囑妳不要談戀愛,畢業之後我卻要求妳馬上談戀愛...
每次她都煩人地強調“我會害妳嗎?”,好像不聽話就是我的錯,不孝。我理解她的好意。她希望我有壹份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未來。她希望我努力學習。她希望我不要總是壹個人。
但正如紀伯倫在他的詩中寫道:“妳的孩子不是妳的孩子,他們是因生活對自己的渴望而生的孩子。他們是在妳的幫助下來到這個世界,而不是因為妳;他們在妳身邊,卻不屬於妳。妳能給他們的是妳的愛,而不是妳的思想,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妳能庇護的是他們的身體,而不是他們的靈魂,因為他們的靈魂屬於明天,那是妳做夢也想不到的。”
媽媽作為壹個經歷過的人,自然比我看得更現實,但我只應該把她的想法當成“建議”而不是“命令”,因為我是自己人生的主人、選擇者和決策者。我不要穩定的周末和寒暑假。我想跌入低谷,又想大喜大悲的爬上巔峰,所以我會直接拒絕媽媽的提議“謝謝,但是我有自己的想法”而沒有絲毫的歉意。這是對她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負責。
委婉的拒絕有它的好處,可以解決大部分“面子”問題,但是如果對方的要求很荒唐,很無理,為什麽拒絕的時候還要道歉,好像自己做錯了什麽似的?不要總是在說“不”之前說“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