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並平行於“大街”的府河是壹條界河,西有殷珊,東有惠濟河。直到民國元年(1912),山匯縣並入紹興縣。這條撫河曾經是紹興城的南北水上交通幹道,是人們洗浴、交易、上下船等生活生產所需要的。河兩岸,即殷珊大道(“街”,今解放路)和惠濟大道(“南後街”、“北後街”,今仍存);壹些棧道(碼頭)相繼建在河邊,其中顧璇亭的碼頭是最大的,它被稱為“越王步”。但是,在當時,大多數碼頭和紹興的許多河流壹樣,都沒有名字。原來唐朝後期,藩鎮割據時,經常發生戰爭。建安三年(896),錢打敗,建立吳越國,杭州為西府,越州為東府。他駐越州,行宮建在臥龍山(今浮山)東南側。從杭州等地到越州,妳在這裏登陸,從越州到杭州等地,妳在這裏下船,所以叫“越王步”。有人寫道:“越王勾踐經常在這裏登船,所以這個港口叫越王港。”這種說法值得商榷。當(李)離開紹興時,港是壹個特殊的碼頭。通常,像紹興的其他碼頭和人行道壹樣,玄亭口附近的居民外出歡迎他們的親戚,拜訪朋友,旅遊,看戲,掃墓,參加葬禮等。,在這裏下了船。農村人用小船把蔬菜、水果、魚蝦等農副產品和水產品運到這裏與城裏人交易。更有甚者,連農民運糞運灰的船都停在這裏。過去,農民在地裏使用糞肥和有機肥料,如草木灰。糞水和草木灰對城市居民來說幾乎是廢物,除了少數大戶有後花園,少部分需要給蔬菜瓜果花卉施肥。對於農村農民來說,單純依靠自己的“產出”肯定是無法滿足施肥需求的。於是,農民搖著船進城收購。因為缺少現金,比如銅錢,所以進城的時候都是自己帶水果蔬菜。所以城裏人和鄉下人經常以物易物,(換)料船和換灰船的名稱也由此而來。農村農民之所以用船裝,壹是糞灰化肥量大,要考慮運輸成本;紹興是水鄉,是水城,縱橫交錯的河流四通八達。所以用船,多走水路,可以節省很多成本,減輕農民自己的負擔。因為當時運糞車都是敞開式的農用船,有的農民滿載,萬壹船撞了,稍微晃動壹下,就會溢到河裏,造成壹定的水汙染;而且那條河也是城市居民每天淘米、洗菜、洗衣服所必需的。好在當時的水質不錯,是流動的自來水,所以人們習慣了這種場景也就不足為奇了。
軒亭始建於唐代,幾經滄桑,廢棄後又壹次修建,至宋代改建為“和合塔”。據考,素有酒城、醉鄉之稱的紹興,在宋代曾有過“村醪遍地煮”、“酒樓遍地開”的盛況。位於市中心的玄亭入口,是壹塊黃金寶地。拆除舊後軒亭,重建高檔餐廳,自然是理所當然。清嘉慶五年(1800)九月,玄亭口壹帶不慎發生火災,風火急,蔓延甚廣,當時損失非常慘重,連玄亭原有建築都消失了。山陰縣居民向當局請願,“此地是古時候越王登船的地方,亭子被居民長期占據,後又賣給別人,如今全是灰燼……”。應人民的要求,知縣秋石帶領人民購買土地,重建玄亭和王越港。大概在明清時期,紹興官員就把死刑犯的刑場放在玄亭口和小學校院子裏。這是因為明清紹興的知府衙門位於紹興臥龍山(故名浮山)東南,山陰縣、會稽縣的衙門僅數百步之遙,帶犯人去刑場更安全、更方便。更重要的原因是市中心人口多。如果把鬧市區作為刑場,可以殺雞儆猴,從而獲得更好的警示和震懾作用。死囚男犯人全部在玄庭門口處決,死囚女犯人全部在學校小院絞屍(視為全屍)。在古典小說和古裝劇的舞臺上,經常可以看到(聽)到“正午三點”行刑的情節。之所以選擇這個行刑時間,是因為古人崇拜迷信。在古人眼中,正午三時,太陽高照天空,是人(或物)在地上出現小影子的時間最短,也就是壹天中“陽”最旺盛的時刻。他們信奉壹種迷信,認為謀殺是壹件“骯臟的事”,不管被謀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將永遠纏著法官、監督者、劊子手和其他相關人員。在太陽最旺盛的時候“正午三點”行刑,似乎可以解脫或減少死刑犯鬼魂的糾纏。有人說清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初六拂曉前,紹興知府桂馥把女革命家秋瑾綁在玄亭口斬首,怕她被長期關押,又怕共軍搶朝廷,認為她和桂馥壹樣是個可恥的人,只能暗中殺害革命家。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但執行時間的原因可能不成立。我給妳舉個例子。1901年3月27日,周作人日記載:“晴。溫暖。早上我轉向許朝宗,發了壹條小高速到寶橋(經玄亭口,兩人棄市,屍體還在,蓋著草席,聽說是賊)。”由此可見,在紹興等地,死刑犯的執行並不是像北京那樣“中午三分鐘”,壹般是在淩晨執行。無論是炫耀大眾,還是拋棄市場,政府的目的都是“教育”和震懾民眾聽話、向善。至於秋瑾這個女人,用砍頭是個例外,這充分說明清政府是多麽痛恨革命者,殺害革命者的手段是多麽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