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按照本部門的職責,負責將本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向社會公開。
(壹)披露的範圍: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反映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及相關部門、職能等。;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參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宣傳的方式
寶雞市政府門戶網站、寶雞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等方式方便公眾及時、準確地知曉。
(三)公示期限
政府信息應當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申請人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及其他機構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壹)受理機構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按照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職責分別進行。屬於市政府辦公室職責範圍內的事項,申請人向市政府信息辦公室提出申請;屬於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直屬機構職責範圍內的事項,申請人應當直接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直屬機構提出申請。
市政府新聞辦辦公地址:行政中心1號樓二樓西側。
(二)受理申請的時間
除節假日外,日費率為8: 30-12: 00、13: 00-17: 30,其中7、8月日費率為8: 30-12: 00、14:00-。
(3)公開程序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提交方式
(1)通過互聯網在線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根據《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第十二條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寶雞市政府信息網上公開申請表》(申請表樣本附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到相關機構的電子郵箱,由相應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受理。
(2)通過信函或傳真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從寶雞市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復印件有效),填寫後以信函或傳真方式發送至相應受理機構。發送時,在信封左上角標註“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傳真。
(3)口頭提交申請
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親自口頭申請,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受理機構應當記錄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處理公開申請
(1)回顧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和補充。
(2)註冊
對於《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應當即時登記,並按照收到的先後順序進行辦理。
(3)回復
受理機構收到《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壹般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負責人批準,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部門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受理機構答復時,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告知申請人。
(1)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不屬於行政機關依法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於能夠確定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四)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按照《陜西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銀〔2009〕40號)的規定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並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三,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受理機構監察室申訴或投訴,也可以向市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解決。
辦公地址:寶雞行政中心1號樓。
附件: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
寶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人(個人)姓名證件名稱證件號碼申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姓名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系人:受理所需政府信息名稱機構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單選)□當面查閱、現場查看、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政府信息載體形式(單選)、紙質文本、光盤、磁盤所需政府信息的使用
□其他,具體免收原因□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享受國家養老補貼的優撫對象。
□其他經濟困難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時間:年:月:日:經辦人收款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