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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網上生意開網店需要到工商部門註冊嗎?

針對網店假貨泛濫、無證經營等問題,商務部決心予以遏制。日前,商務部發布《商務部關於網絡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對網絡交易參與者的資質提出了意見: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商品和服務交易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門批準。?

個人開網店需要工商註冊。

在《商務部關於網絡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網絡交易的參與者必須依法具備相應的資質,並經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門批準。

但據記者了解,網絡商務,尤其是C2C?人對人?在外地,目前大部分在網站上開店的商家都沒有辦理工商執照,為商家提供店鋪的網站對此也沒有強制要求。再說,在B2C?企業對個人?在外地,也有壹些專門註冊的網站是從事商品業務的,同樣沒有營業執照。

就此,記者采訪了東城工商分局企業監管科相關人士。該人士表示,目前的工商登記條例中並沒有“網絡交易”領域的相關規定。但原則上需要有營業執照。因為按照規定,只要個人出售全新商品牟利,就需要納稅。所以,營利性的網店、網站,應該先在工商登記註冊,才算合法。

網上開店要交稅。

同時,商務部工作人員指出,工商註冊後的網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納稅。記者分別采訪國稅和地稅部門後了解到,由於網店不屬於服務範疇,應該繳納國稅,也就是增值稅。而按照個體商戶的增值稅規定?稅率是4%,不同的經營範圍有不同的起征點,比如電子5000元。

有“商業行為”就要註冊

不過,這壹意見也在賣家中引起了很大反響。“我的網店主要賣壹些我不用的電子產品。這還需要工商註冊嗎?”在媒體工作的吳先生說,“註冊了,怎麽分辨是店鋪還是個人賣產品?”

對此,商務部新聞司相關人士表示,如果不以營利為目的,可以不去工商部門審批,但壹旦有“經營行為”,就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所謂“商業行為”需要具備幾個特征:以營利為目的;以此為事業(兼職也算);行為是長期的、重復的、持續的、不間斷的。?

賣方反應

網上開店成本低。

在外貿公司工作的林小姐,最近通過網上拍賣買了壹個登山包。“比商場便宜200多元,而且不用來回跑,敲敲鍵盤就行。”商家只需要壹個倉庫就可以把店鋪搬到網上,省去了原本沈澱在傳統渠道的各種進場費、銷售抵扣、促銷等費用。成本低,售價低,買的人自然多,但即將出臺的新規讓很多網店店主感到不安。“我在網上開店成本低。我要註冊納稅也不會做。”壹位在淘寶開藏族飾品店的店主說。

如何定義壹個交易比較難。

記者接觸的多數店主對“網店要註冊”這壹消息的回應是“不可能”。他們認為網上交易量很大,不可能註冊。同時,也有店主表示,網絡交易參與人數眾多且虛擬,要調查所有交易者的行為幾乎是壹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新規則更適合B2B交易。

也有電商行業人士指出,商務部提出的網上交易參與者的認可,只適用於大型網商機構,B2C?企業對個人?還是B2B?企業對企業?。而對C2C網商強制進行工商註冊,會阻礙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擁有最成熟電子商務市場的美國尚未強制批準網上交易參與者,尚處於起步階段的中國應開放市場。”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6月以後,在北京市利用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經營許可,並公開其相關信息。記者今天從信息產業部獲悉,《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近日頒布,將於今年12至1實施。

據悉,該條例是繼湖南省之後的第二部省市信息化立法成果,包括信息工程建設、信息安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六個方面。其中,最引人註目的是其對互聯網電子交易的規定。

根據規定,通過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經營許可,並在網站首頁公開經營主體信息、取得相應許可或者備案的證明、服務規則、服務流程等相關信息。

那麽,在淘寶等外地網站上經營的北京店主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還是根據服務器的位置“對號入座”?就此問題,記者咨詢了北京市新聞辦。辦公室相關人士解釋說,由於網店是新生事物,這個問題還處於模糊地帶。因此,在《規定》實施後,政府相關部門還將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對包括本次發行在內的網絡交易模式做出更加細化的規定。

據了解,這是我國地方立法首次直接涉及互聯網電子交易。電商行業人士認為,對於中國2000多萬個體商家來說,這意味著C2C電商進入了“非免費的飯”時代。條例正式實施後,各地工商部門在規範和服務網絡交易方面有了更強的執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