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壹章2022年招生章程總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部分特殊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壹章2022年招生章程總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部分特殊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加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等相關文件,為切實貫徹“陽光高考”精神,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在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
規則二。學校名稱:京劇藝術職業學院
規則三。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辦學類型和層次:公辦全日制藝術類高職院校,專科層次,向普通高校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學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東裏8號
第六條?學校高職招生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政策,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體制
第七條?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是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高職院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監督委員會是學院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構,負責監督高職院校招生工作。
第九條?“京劇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高考和錄取期間的信訪工作。
第十條?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仲裁委員會是高考的仲裁機構,負責處理高職招生中涉及的爭議和申訴。
第十壹條?招生就業處是高校招生的組織和執行機構,負責處理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制定我院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並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招生專業考試
第十三條學院招收的專業均為藝術類專業。考生需要參加相應類別的專業考試(如戲劇、曲藝、音樂、舞蹈、影視、美術等。)並取得職業資格後方可報考。
第十四條在省招辦為本省考生組織相應專業考試(簡稱“省統考”)的省內,考生只需參加專業“省統考”,不能參加學院組織的專業“校考”。通過“省統考”專業的考生可以填報學院相應的專業誌願,學院的專業成績在招生時直接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
第十五條省招辦未對本省考生組織統壹專業“省統考”的省份,考生需參加學院組織的專業“校考”,取得“校考”的考生可填報學院相應專業誌願。
第十六條報考北京市舞臺美術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北京市美術“統考”。報考戲劇表演專業(戲劇美工)的考生需要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通過我院組織的“校考”,或通過其他本科院校相同專業的“校考”,可填報我院相應專業的誌願。
第十七條?報考山東省曲藝表演的考生需要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報考音樂表演、舞蹈表演(中國舞蹈)、國際標準舞、舞臺美術設計與制作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省統考”。未參與“省統考”的其他專業考生不能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在其他本科院校通過相同專業考試的,可填報我院相應專業誌願。
第十八條?學院的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只招收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斯(低音提琴)、西洋打擊樂、二胡、琵琶、中阮、古箏、揚琴、嗩吶、竹笛、笙、民族打擊樂。舞臺美術設計與制作(戲劇、電影、電視、燈光、音響)招聘方向只針對男生。
第十九條上述規定與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藝術高考政策有差異的,以當地政策為準。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二十條?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各省學院具體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壹條?錄取時,考生高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學生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指定的藝術類高職教育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錄取時,除北京、山東外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招生辦根據當地投檔政策和規則統壹投檔後,學院根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兼顧德、智、體等方面,綜合測算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北京錄取時采用“統考+能力考試”的錄取方式。在通過歷史、政治兩門學業水平考試的基礎上,文化課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壹高考成績組成。北京招生辦根據投檔政策和規則統壹投檔後,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學院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戲劇表演專業(戲劇舞蹈的技法)根據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專業根據專業“校考”成績優先錄取通過學院“校考”的考生。錄取未滿的,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十四條?山東省在錄取時,由省招辦根據當地的投檔政策和規則統壹投檔後,按照已投檔考生的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曲藝表演專業和院校。音樂表演、舞蹈表演(中國舞蹈)、國際標準舞、舞臺美術設計與制作專業按已報考考生的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專業根據被錄取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按照德、智、體綜合考慮進行綜合測算和選拔。
第二十五條?院校錄取考生時,讀考生檔案比例不超過1.20%,平行誌願不超過1.05%。
第二十六條?按相關政策享受文化課加分的考生,學院是認可的。
第二十七條?學院在第壹誌願錄取未滿的情況下,錄取第二誌願考生。其中,北京錄取時,除戲劇表演(戲劇舞技)和舞臺美術設計與制作專業外,其他專業從第壹誌願承認其他本科院校的合格成績。
第二十八條?學院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生入學後需要進行體檢。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資格。
第二十九條?上述規定與考生所在省份錄取政策不壹致的,以當地備案或錄取政策為準。
第六章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三十條?戲曲表演與戲曲音樂專業免學費,其他專業學費12000元/學年;住宿750元/學年。
第三十壹條?學院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校內評優、勤工儉學等資助政策。經濟困難的大壹新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可以向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學後,將組織參加學院“校考”的考生進行材料審核和專業復試。對復試不合格、入學前後考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將組織專項調查。經查,如發現有提供虛假考試視頻(資料)、替考、冒充學生等違法行為的。,取消該生的錄取資格,並通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報案,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京劇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67561657,招生監督電話010-67579183。
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東裏8號?北京歌劇藝術學院
郵政編碼:100068
學院網站:www.bjxx.com.cn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京劇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歌劇藝術學院
200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