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1,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建設的重點——歷史街區詳細規劃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是多層次的,每個環節的實質性工作內容都不能缺少,但規劃體系中最重要的是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20世紀90年代以來,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對歷史建築和歷史環境重視不夠,大部分歷史文化名城的建築遺產在這壹過程中損失嚴重。作為文物保護單位,大部分建築遺產都以孤立的形式保存了下來,只有少部分殘存的歷史街區能夠體現城市的部分歷史風貌。此外,歷史街區內的建築大多缺乏像《文物法》中那樣明確的文物保護單位的法律保護,因此21世紀初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結果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歷史街區未來的命運。此外,總體規劃層面的多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規劃已經完成,保護框架已經明確,保護工作已經轉化到實施總體規劃的下壹個層面——詳細規劃。因此,抓好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努力保證其編制質量,將成為下壹階段名城保護和建設的重點。總體規劃完成後,其指導下的詳細規劃其實是有很多成果的,所以選擇壹個合理的、保護性的方式非常重要。那麽,歷史遺跡的詳細規劃由誰來選擇和評估,以及規劃的具體方法和質量?我們來看看中國目前的規劃審批制度。

2.現行的歷史街區詳細規劃審批制度存在弊端。

《城市規劃法》第二十壹條明確規定了城市規劃的分級審批制度:“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報國務院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鎮的總體規劃,應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城市分區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城市詳細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城市分區規劃的詳細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重要的詳細規劃除外。”可以看出,城市的總體規劃是由上壹級政府部門審批的,而詳細規劃的制定和審批權在地方政府和地方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於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街區沒有專門的規定。也就是說,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質量和具體實施由當地人民政府控制,且僅由當地人民政府控制。

保護歷史建築和許多文化遺產要付出壹定的經濟代價。中國目前的體制是,地方政府作為付出這個代價的主體,為全國乃至全人類保存這些文化遺產。因此,建築遺產的保護壹直面臨著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矛盾。對於地方政府來說,當建築遺產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時,歷史建築的保護就成了經濟負擔和城市建設的障礙。這樣,地方政府很難在保護上保持積極主動的態度,其工作的局限性顯而易見。所以控制性詳細規劃盡量控制在更大的範圍內比較合適,目前是以省為單位界定的。以浙江省為例,探討省級政府對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控制問題。

3、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求

浙江省是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做得比較好的省份。2002年8月頒布實施《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規定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內容和深度。其中,第四條第六點“保護規劃編制的內容”明確包括了歷史遺跡的保護規劃,並要求其包括重點保護區的詳細規劃。第六條“保護規劃編制深度”第壹點明確規定,“保護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階段的規劃,對重點保護區、傳統風貌協調區和需要保護整體環境的文物古跡,應當達到詳細規劃的深度”。(註:浙江省稱歷史街區為古跡,要求對古跡劃定重點保護區和風貌協調區。)

可見浙江省想把歷史遺跡的詳細規劃控制在總體規劃階段。盡管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各種問題,但這種方法在控制詳細規劃方面仍然是有效的,有利於歷史遺跡的保護。需要指出的是,浙江省的歷史文化名城規模並不算太大,所以那些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很難要求他們在總體規劃階段就對每壹個歷史街區進行詳細規劃。總體規劃階段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該適合中小城鎮,但並不適合所有的歷史文化名城。因此,我們必須探索和嘗試其他方法。

4.歷史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多種方式。

因為國內各省情況差異較大,不可能實行統壹的政策和方法,現在簡單分為三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是在總體規劃中控制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這種方法比較適合小規模的歷史文化名鎮,即在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中完成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由於城市規模較小,總體規劃所涉及的內容並不是很復雜,這使得它能夠深入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規劃中的詳細規劃層面。

這樣做,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審批級別就可以等同於總體規劃的審批級別,即向上推壹級:歷史文化名城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歷史文化名鎮由市級主管部門審批。省級歷史文化名鎮質量較高且所在省有嚴格要求的,可以規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這是第二個案例,省級主管部門專門審批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

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歷史街區詳細規劃,可以在省級層面控制所有歷史街區的規劃,應該是更好地控制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理想方式。但如果省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街區眾多,審批工作集中在省內,省直機關的負擔會更重,實際操作起來會非常困難。因此,有必要對這種情況有壹個解決方案。

以上兩種方法重在控制古跡詳細規劃的終端,通過加強審批層級來控制編制結果。那麽,我們能不能試著從它的出發點開始呢?也就是說,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要求是有嚴格規定的。大多數情況下,編制要求是有的,但不夠嚴格,不夠細致,無法真正控制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編制要求的制定必須具有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必須指定監督機構。為了讓這些方法更有效,歷史街區的詳細規劃要在審批壹級的主管部門備案,甚至審批後的變更也要重新審核。

5、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的內容和深度要求

為了給規劃審批提供原則和操作平臺,為規劃要求的制定提供依據,現將歷史街區詳細規劃應包含的基本內容和要求簡述如下,規劃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1)劃定重點保護區和風貌協調區的範圍並提出相應的保護要求,重點保護區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深度。

(2)歷史價值和歷史元素的評價,包括歷史建築和歷史地段綜合價值的評價,以及與規劃相關的單項內容的評價。

(3)對歷史地區現有建築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應具體到每壹類型或建築。(4)對新建建築提出控制要求,包括高度控制,明確體量、形式、色彩、材料等。規定的具體內容是根據歷史地段的原始歷史信息,以保持歷史風貌並與真實歷史建築相區別為標準確定的。此外,還應說明建築細部中應采用的傳統形式、技法和具體做法。

⑤提出歷史建築修繕規劃,提出道路、消防、綠化、設施等規劃的原則和要求。

⑥調整土地利用,提高人口密度,組織交通和停車,指出歷史地段存在的問題,註意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

⑦基礎資料的調查、收集和整理,包括歷史、現狀和社會調查。歷史要素調查主要包括城市或村落的歷史沿革、相關歷史地圖、重要歷史事件和典故、歷史名人、文物古跡、傳統格局、風景名勝、古樹名木、水系古井現狀分布等方面的調查。此外,還包括對包括傳統工藝、民俗、地方傳統工藝、地方戲曲、口頭文化遺產在內的非物質文化的調查。現狀調查包括重要歷史建築測繪、歷史地段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築風格、質量、年代、層數、屋頂形式、現狀分析等。社會調查包括對實際使用情況、家庭結構、家庭收入和居民意願的調查。

⑧深入研究反映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街區傳統文化內涵的內容,進行文化特色分析。所有材料表格應附有圖紙或表格。

6.結論

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街區的保護是多環節的,規劃設計、規劃實施、使用管理、規章制度都對保護結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重點研究規劃設計的質量管理是因為規劃在這壹系列環節中起著主導作用,是壹種建設行為的規範,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起著更為決定性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提高歷史街區詳細規劃管理水平的方法是建立在地方政府不夠積極、地方管理水平不夠理想、制度不夠完善的前提下的。隨著制度、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歷史環保的質量將不再與管理水平有如此密切的關系。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