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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

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

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

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

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關於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全稱是四川文理學院,英文翻譯是四川文理學院。學校的國家標準代碼是10644。

規則三。學校有兩個校區:蓮湖校區和南壩校區。

蓮湖校區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塔石路中段519號

南壩校區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南濱路三段406號

第四條?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以本科教育為主層次的全日制公辦省屬本科院校。

第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並取得相應學分,符合《四川文理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為四川文理學院。

第六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的監督。校內紀檢監察電話:0818-2790019;信訪電話:0818-2790101。

第二章?體制

第七條?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全日制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招生工作。

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學校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和二級學院負責人、校友代表、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的政策法規,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咨詢組、宣傳組、安全組、保衛組、請願組。

第九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條?學校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執行,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並負責公示處理結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壹條?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制定。招生就業處編制方案,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審議,學校黨委審批,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後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省源計劃的制定是根據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對專業人才的需求。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同意,報教育部批準後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在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將通過學生所在招生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網站和《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上公布。

第十四條學校預留少量計劃,平衡各省(市、自治區)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預留方案遵循質量第壹、公開透明的原則。預留計劃的使用必須由招生委員會決定,主要投放到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區)。

第四章?承認

第十五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按照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接收新生。學校招生應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錄取機制,並按照當年招生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遺留問題。

第十六條實行“平行誌願”查閱考生檔案的省(市、自治區)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誌願查閱考生檔案的省(市、自治區)比例不超過120%。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投檔加分”政策,以投檔成績作為預錄的主要依據。備案時,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和減分政策。

第十八條?英語是學校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專業的限定外語。其他專業不限於外語,但大學英語原則上是非外語專業新生入學後的必修課。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第二十條?學校對以前的學生和新生壹視同仁。

第二十壹條?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誌願順序,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投檔分數相同時,根據語文、文科、數學、外語分數確定文史順序,根據數學、理科、語文、外語分數確定理工順序。

2.當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誌願填報情況,調配到未滿的相近專業,但調配誌願的優先級低於未調配誌願;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進行降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藝術體育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及錄取原則;

1.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要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相關省(市、自治區)指定的相應專業類別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是指有關省(市、自治區)舉辦的藝術、體育統考(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或聯考(部分高校聯合組織)的成績,文化成績是指高考文化課的成績。

2.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計算方法在考生中以“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如專業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3.所有藝體類專業文理兼收,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生源官方公布為準。

4.當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分配原則與壹般專業相同。

第二十三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區),學校應當執行學生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選修科目和錄取辦法。

使用高校專業組的省(市、自治區)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方式在同壹專業組內自主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只能在我校同壹專業組調配;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被辭退。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各省相同的排名規則錄取。如仍相同,則按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其身體健康狀況和入學資格進行審核。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省公費師範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規定進行教師專業面試。如果面試失敗,學校會將其調整到同批次普通非師範專業。

第二十六條?大類專業學生入學後,統壹學習大類通識課程和基礎課程,壹年內根據學習成績、綜合表現、專業教學能力、人才需求、學生興趣、誌願等因素分流專業。

第五章?費用和其他

第二十七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在入學和學習期間必須繳納學雜費和住宿費。學生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我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費和代理費按照學生自願、不盈利的原則收取。

公費師範生、鄉村振興等專項計劃招生,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壹學年,按大類招生的,按大類最低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基層就業學生學費補助等獎學金。對優秀學生進行各種形式的獎勵,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符合規定條件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申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減輕經濟壓力,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招生期間,將在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網站及時公布招生結果,並向被錄取的考生提供可跟蹤錄取通知書投遞狀態的EMS號碼。

第三十條?入學信息查詢或咨詢渠道:

查詢網站:(四川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聯系電話:0818-2790027 2790101。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scwlxyzs

郵箱:scwlxyzs@163.com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有關部門或學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以上級有關部門或學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為準。